否认合伙抢劫逾210万 机械师以1.5万保外


(吉隆坡3日讯)一名机械师今日在地庭否认本身于3个月前和同党合力抢劫一名中国籍女子,导致对方损失超过210万令吉。
另2人已被控1潜逃
42岁的被告赛阿里被控于7月21日晚上10时10分,在白沙罗高原一间别墅内,与两名已被提控的人士及一名仍在逃者,共同抢劫31岁的陈可雪(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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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抢劫物品包括一枚市值120万令吉的名表、3根重达300克的金条、10万令吉现金,以及5部不同品牌手机,总损失估计达214万6000令吉。
被告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主控官瓦法再纳阿比丁表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属于不可保释罪行,所以控方不建议准予保释。
不过,若法庭行使酌情权批准让被告保外候审,控方则要求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因为涉案的金额庞大。
被告的代表律师巴兹琳则要求较低保释金,理由是其当事人患有糖尿病及脊椎疾病。
她表示,被告没有固定收入,需要扶养妻子及一名14岁孩子,且并无任何前科。
法官茜蒂莎奇拉把案件定于11月4日过堂,并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需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另外,莫哈末沙基尔(30岁)及努莫哈末马沙(34岁)于8月8日也在同一法庭否认同样控罪,他们皆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并须遵守附加条件,包括定期到附近警局报到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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