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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1pm 06/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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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翻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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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城市翻新法案:从长计议,莫急一时

城市翻新,本该是人民与政府共同完成的长程事业。若缺乏信任与程序正义,再宏伟的蓝图也将引发争议和分歧。大马需要更新的不仅是建筑,更是“如何治理改革”的思维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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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理事会日前召开会议,一致决议要求政府暂缓提呈《》,除非法案充分考虑民众及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并进行修订。

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也发表声明指出,巫统非常关注民众对《城市翻新法案》的情绪,并在“城市翻新法”大会中,邀集各界共同探讨相关课题。巫统表示,将会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法案修订,以确保民众权益获得

在反对声浪下,马华总会长魏家祥披露,首相安华周日与国会议员进行汇报会时宣布,将展延《城市翻新法案》二读。这意味着周一复会的国会会议,将不进行法案的二读程序。

《城市翻新法案》的来龙去脉

《城市翻新法案》是由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于今年8月21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

法案的动机与目的如下:打破现有制度的僵局(调整同意门槛、确立法定程序、赋予明确权责加速都市翻新);提升市区活力与居住品质(改善公共空间与基础设施,提升生活质量);引导开发与公共筹资机制(翻新项目由私人开发商承担大部分成本,政府负责监管);制度、法治与透明化(明确的法律保障)。

首相安华曾表示,该法案旨在协助落后的旧屋区改善居住安全与适居性,尤其帮助城市中的

但朝野政党与民间团体等则有多方看法,主要批评或忧虑包括:

其一,被削弱、少数业主恐遭强迫征用:法案将传统100%同意门槛下调至80%或以下,意味着若达多数门槛,政府可动用《土地征用法令》将拒绝者纳入征用程序。这可能侵犯联邦宪法第13条款所保障的财产权。

其二,权力高度集中、缺乏制衡机制:法案在执行项目审批、重建区域宣布、开发商选择、续建监督等环节赋予部长或联邦/州执行委员会广泛权力空间,可能产生弊端。

其三,弱势群体保障不足、易被边缘化:若没有强制回迁或补偿机制或安置保障,弱势者可能在城市翻新过程中利益受损。

其四,法案与现行法律冲突与重叠:法案若不与现有法令,如《国家土地法》、《分层地契法令》、《土地征用法令》等进行整合协调,很可能会出现法律冲突或灰色区间。

其五,程序不透明、公共参与不足,以及推动过程过急、缺乏充分讨论。

从城市治理角度看,“都市翻新”是必要的:这是维护居住安全、改善公共设施、活化经济的现代化工程。但如果不立法,旧城改造将永远被“一票否决”的制度困死。这场争论不只是关于建筑更新,而是关于国家在“发展效率”与“财产权保障”之间如何划界的根本问题。

如何打破现行制度僵局

现行制度下,若要重建一栋老旧公寓或商业大楼,通常需获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任何一人反对都足以使计划流产。许多城市翻新计划因此拖延数十年,延误发展而削弱了城市竞争力。

城翻法案的原始动机是“加速决策”——让翻新项目在获得多数同意(例如75%)即可依法推进,同时由政府介入协调与评估补偿,以取代冗长的自发谈判程序。理论上,这能打通长年阻塞的重建瓶颈;让政府有统一的法律工具推动翻新;吸引私人资金投入城市更新;提升公共空间与生活品质。

今天,许多争议并非来自法案的宗旨,而是其推动方式与制度设计略显仓促。首先,立法咨询过程欠缺透明;各界对草案细节了解有限,且讨论期短。其次,涉及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责界线尚未厘清。

再者,法案对“少数不同意者”的处理机制模糊。若以多数决推翻个别业主意愿,虽提升效率,却可能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财产权。这些关键细节若未明确界定,法案一旦通过,诉讼与抗争将接踵而来。

因此,当朝野议员要求暂缓二读、重新检讨,并非单纯政治操弄,而是基于立法严谨性的合理考量。

在“集体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找平衡

城市翻新的最大难题在于“集体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一方面,旧社区若无法重建,全体居民皆受困于环境恶化与房产贬值;另一方面,若以多数逼迫少数让步,则动摇了法治社会的根基。

都市更新不是单纯的工程问题,而是社会契约问题,必须要求政府以公开、透明、合理补偿为前提,在“效率”与“公义”之间取得动态平衡。许多亚洲国家/地区的经验提供了借鉴:

其一是新加坡采取“超过90%同意方可强制重建”,并由政府全程监督补偿与回迁。

其二是韩国首尔推动重建时,忽略租户安置,曾引发大规模抗争与社会撕裂。

其三是香港则成立“市区重建局”,但也因被批为过度倾向地产商而饱受争议。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若缺乏社会信任与制度保障,再好的立法目的也可能演变为权力滥用的工具。

因此若要重新启动《城市翻新法案》,政府必须三思而行,以制度信任为基础,而不急于一时,做法上可进行三方面修订。亦即保障程序正义;强化弱势保障;去政治化、增加透明度。唯有如此,法案才能在不牺牲公民权益的前提下推动发展。城市翻新必须是“共创”,而非“强推”。

城市翻新,本该是人民与政府共同完成的长程事业。若缺乏信任与程序正义,再宏伟的蓝图也将引发争议和分歧。大马需要更新的不仅是建筑,更是“如何治理改革”的思维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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