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籍公司经理认罪 伪造文件罚3.8万


(吉隆坡22日讯)一名孟加拉籍公司经理承认在两年前使用伪造文件,为承包桥樑更换工程提供劳工,今日被罚款3万8000令吉。
地庭法官阿兹拉阿威今日宣判时说,若被告莫哈末纳兹穆依斯兰(58岁)无法缴清罚款,则须入狱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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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休庭后已缴清罚款。
用伪造文件供应劳工
根据控状,纳兹穆依斯兰被控于2023年6月8日,在布城移民局执法组提呈一份志期2023年3月20日,价值600万令吉的分包工程假协议,他使用伪造的Mar Melor建筑公司与Nieha Enterprise私人有限公司分包合约,为吉打华玲的FT067/045/90号桥樑更换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劳工。
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71(使用伪造文件)条文,并可在第465条文被治罪,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隶属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艾丝特表示,鉴于涉案分包工程价值高达600万令吉,控方要求法庭施以具警示作用的刑罚,以提醒他人勿以身试法。
辩方律师哈尼夫阿什拉夫则向法庭求情说,被告年届58岁,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恳请法庭以罚款代替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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