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救落水女子受伤还丢手机钱包 上传纪念视频遭获救女子投诉侵权



(杭州22日讯)中国浙江杭州一名男子路过看见有女子落水遇溺,冒险跳下河救人,还因此受伤,岂料他事后将围观者拍下的救人视频放上网后,反被获救女子投诉侵犯肖像权,要求删掉视频,被网民怒批“忘恩负义!”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10月14日晚间,高姓男子路过当地拱墅区运河边时,发现有人落水遇溺,不假思索就跳入3至4公尺下的冰冷河道,试图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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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他在满是碎石的河底拖带着女子靠岸,而他为了救人也导致脚部多处割裂受伤,事后独自就医并接种破伤风疫苗。
他于隔天把一段路人侧拍的救人经过,上传到个人社交媒体账号,画面当中获救女子的面容不清。
他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救人,想上传留作纪录,也希望得到外界的认同与赞许。
未料,视频未等来赞许,就先收到平台的下架通知,原来被救女子在视频发布不久即联系要求删除,并以“侵犯肖像权”向平台检举,视频因而被删除。
男子说道,事发当晚自己为了救人,不仅把手机和钱包都丢失,身体多处还受了伤,付出那么多救下人命,结果变成了“理亏”的一方。
他之后只能将视频重新打码后,才上传到社交媒体上,称原版视频其实都看不到女事主的样貌,对方却不留半点情面,让他心寒。
虽然如此,男子强调,自己并不想去怪对方,而且未来若碰到类似危险事故,该出手的事后,自己还是会义不容辞出手。
事件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回响,网民们纷纷心疼男子的遭遇,怒批获救女子“忘恩负义”,认为即使视频侵犯了其肖像权,也可以用更好的方法通知男子。
另外,法律专家则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与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说明,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制作、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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