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法治宪政基石 改革LPQB须确保独立性


(吉隆坡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副主席阿南德强调,法律专业与律师公会的独立性是民主社会中法治与宪政体制的基石,而政府拟改革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LPQB)的决定不应削弱法律专业自主,否则将动摇司法公正与民主根本。
他指出,政府近期提出的改革建议关乎法律专业未来发展,以及律师群体能否在无畏无惧下履行专业责任,所以所有改革方案必须谨慎审视,以确保不会削弱LPQB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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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QB肩负决定大马律师资格与专业标准的角色,直接影响法律专业能否独立运作,并确保律师履行为公众提供法律意见与辩护的责任。”
保障律师免受压力干预
阿南德在文告中表示,随着时代演进,律师公会承认LPQB可能需要进行一定改革,但重点在于确保改革加强,而非削弱其独立性。
他引用国际律师协会(IBA)独立性标准指出,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律师免受任何形式的不当限制、压力或干预,方能维护法治。
他也引述澳洲前高院法官麦可柯比在国际律师协会报告中的观点:“没有独立的法律专业时,就不可能有独立的司法,也没有法治、没有正义、没有民主与自由。”
阿南德强调,改革LPQB的最终目标必须是确保其能独立、专业运作,不受任何方面干预,因为法律教育与法律专业水准不容妥协。
削弱法律自主影响人民权益
“LPQB的独立性与法律专业独立性密不可分,任何削弱其自主的举动,都将影响律师群体的能力,进而影响人民获取公正法律服务的权益。”
他表示,律师公会愿与所有相关利益方展开开放、透明、真诚的讨论,以公共利益、法治精神与明确目标为指引,确保法律专业的未来与司法公正不受威胁。
“唯有独立且具实质角色的LPQB,才能维护法律专业、保障人民权益及捍卫民主社会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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