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体部即日生效新规 15岁以下选手禁无防护格斗



(布城7日讯)所有格斗类赛事的主办方均禁止让15岁以下选手在毫无防护装备下参赛,并需遵守国家管理机构的规定。
青体部长杨巧双在今日受访时宣布此消息,并补充,U15选手仅能参与由国家体育总会或州体育总会主办的综合格斗(MMA)、泰拳、踢拳及拳击等格斗运动赛事,且该赛事需依据《1997年体育发展法案》第576号法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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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赛事有序安全进行
杨巧双透露,“该规定将从即日起生效。根据《体育发展法案》,我(青体部长)拥有确保体育赛事有序安全进行的职权,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安全体育守则》。”
她说,“因此,我们已与体育专员署(PJS)共同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并确保在保障活动安全的条件下,才批准赛事举办。”
体育专员署还将负责审查拳击、泰拳、踢拳及综合格斗等格斗赛事的整体监管机制,以确保这些“无武器格斗”赛事的安全性与比赛公正性。
体育专员署将监督赛事数据收集
除此之外,体育专员署也将监督赛事相关数据的收集工作,包括参赛选手人数、选手受伤率和医疗事件的记录。
杨巧双指出,“这些数据将成为制定政策和指导方针的基础,具体细则将在适当时候公布,”
她也认为,此举彰显了青体部致力于确保国内格斗运动在安全、专业且合乎道德规范下发展,并全力保障运动员、尤其是未成年者的权益。
泰拳总会禁孩童参职业赛
同时,大马泰拳总会会长拿督莫哈末沙哈纳兹宣布,该总会将不再允许孩童选手参加职业级赛事。
莫哈末沙哈纳兹解释道,“在职业比赛中,选手可持续作战直至击倒对手……但业余比赛注重积分与技巧,选手需佩戴防护装,若选手明显无法自保,比赛必须立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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