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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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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之声

发布: 11:39am 05/12/2025

英国知名国际法律师:菲律宾涉南海争端滥诉不可取

(文章来源:南海之声)

“再次强调:只有获得争端方的共同同意,引入第三方来解决争端才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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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研讨会上,著名国际法律师、英国菲耶塔律所创始人斯蒂芬·菲耶塔在接受南海之声专访时,对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合法性做出上述表态。

英国著名国际法律师斯蒂芬·菲耶塔接受南海之声专访。

“南海仲裁案”违背“国家同意”原则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就中菲南海争端提起仲裁。中国政府随即明确拒绝菲方的仲裁请求,并在2014年12月7日发布政府文件,重申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

菲耶塔对此表示,在涉及国际争端时,争端双方应首先尝试谈判解决,但谈判并非总能成功,这种情况下,为使争端得到解决,往往通过引入第三方——调解员、和解员、仲裁员还是法官——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但这种方式只有在获得双方共同同意的基础上,才具有解决争端的合法性。

“我认为中国在该仲裁程序问题上的立场非常明确,即该程序未经中国同意。”菲耶塔强调,尽管菲律宾试图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条下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但中国已经发表声明将海洋划界争端排除在第三方解决机制之外,“这让‘南海仲裁庭’是否有权进行相关裁决,存在许多疑问。”

历史性权利必须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南海仲裁案裁决”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菲耶塔也对此提出批驳。他表示,在涉及领土主权、主权权利的国际争端中,历史性权利必须发挥重要作用,“在南海问题上,情况无疑也是如此。”

菲耶塔在“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研讨会上做议题发言。

菲耶塔进一步指出,有些观点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多大程度上认定历史性权利存在争议,但在他看来,更合理的观点是,“那些根据国际法被证明存在的历史性权利,是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存的”。

菲耶塔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毫无疑问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但还有其他法律体系,“尤其是国际习惯法——历史性权利作为其一部分——必须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行适用。”

菲律宾涉海滥诉不可取

对于菲律宾近年来多次煽炒将以所谓“破坏南海环境生态”为由,再次对中国提起诉讼或仲裁,菲耶塔直言不讳地指出,“菲律宾竭力将其诉求包装成不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问题,但关键问题在于,他们这样做的方式是否合法?”

菲耶塔认为,中菲南海争端非常复杂,但根本上是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争端。如何解决这些争端,除了法律手段,还必须牢记有其他非法律的方式。“提起另一个案件,另一起仲裁案,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也不应轻率对待,因为它在外交等方面具有各种潜在影响。我认为,正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身所倡导的,通常更好的做法是尽可能通过谈判解决这些争端。”菲耶塔说。

菲耶塔认为,解决争端的选项应该越多越好,新近成立的国际调解院(IOMed)也可以发挥独特作用,如果谈判陷入僵局,基于各方同意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将争端提交给国际调解院,“那么就有希望打破僵局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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