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通过媒体法修正案 规定记者须透露消息来源



(河内11日综合电)越南国会周三通过“媒体法”修正案,规定记者须配合当局刑事调查要求,透露其消息来源。新法将于明年7月上路。有新闻自由倡议人士担忧,此举将使得记者更难保护线人身分,大幅限缩越南的新闻自由。
路透社报道,根据越南现行的媒体法,当局只有在调查“重大犯罪”时,才能要求记者透露消息来源。修正案则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犯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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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原本这项权力只限法官行使,修正案中则扩权至公安部门和地方警察。
媒体权利团体“无国界记者”(RSF)专员比拉科夫斯卡表示,越南的媒体环境已十分恶劣,而这项修正案为当局“提供了新的镇压工具”,越南将成为“记者几乎不可能自由报道的地方”。
根据无国界记者的新闻自由指数排名,越南在全球180个国家中位居第173名。
越南近几个月来不断收紧对媒体的管制,包括撤销外国记者的护照、禁止发行纸本《经济学人》杂志、暂时禁用通讯软体Telegram,以及扩大公安部权力等。
此外,越南国会也通过“国家机密法”修正案,将领导人海外行程细节、国家赔偿以及跨国投资纠纷的协商细节增列为国家机密。泄密者将被判刑或处以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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