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不上诉 罗斯玛摆脱700万洗钱逃税案



(吉隆坡11日讯)随著总检察署确认撤销上诉,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摆脱了700万令吉洗钱和逃税案,也意味著此案已经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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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主簿室在11日发函证实,总检察署已在9日提呈撤销上诉通知书。
随著总检察署决定不上诉,即维持高庭在去年12月19日裁定罗斯玛无罪的判决,不得再上诉。
去年,高庭是基于罗斯玛涉及的700万令吉洗钱及逃税指控,有非法和缺陷理由,裁定她无罪释放。
总检察署原本欲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了上诉,但如今决定撤销,意味著此案已画上句号。
罗斯玛被指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涉及犯下12项逾700万令吉洗黑钱及5项逃税控状,并在2018年10月4日被起诉。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在判词中指出,控方未能明确说明罗斯玛直接涉及这些交易,也未阐明该交易的性质,或罗斯玛与交易的直接关联,因此批准罗斯玛寻求撤销所有控状的申请,宣判她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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