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发布: 7:26pm 11/12/2025

申请

阿布沙希

拿回护照

马驹控股董事涉失信案

申请

阿布沙希

拿回护照

马驹控股董事涉失信案

马驹控股董事涉失信案 | 阿布沙希申请拿回护照 控方反对 17日聆讯

(吉隆坡11日讯)马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以便在明年1月赴伦敦送女儿上大学的申请,遭到控方提出异议。

副检察官阿兹妮卡在法庭上说,控方已于昨日收到阿布沙希的申请通知,并将于明日提交宣誓书。

ADVERTISEMENT

“我方将反对这项申请……因此,我们请求确定开庭日期。”

阿布沙希的代表律师拿督贾斯比尔表示,其团队将于下周一提交答辩宣誓书,并请求将聆讯日期定于12月17日。

“我们还请求法庭准许丹斯里阿布沙希在上述日期无需出庭。”

苏珊娜法官随后将聆讯日期定在12月17日。

阿布沙希被控5项刑事失信罪,他作为马驹控股的董事,受托管理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却在2016年5月3日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在位于敦姑园和沙登柏兰岭花园附近的银行,挪用逾4亿5850万令吉的资金,构成刑事失信。

他因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

阿布沙希还被控10项控罪,涉嫌将总计1亿1644万9536令吉12仙的非法收益,从其银行账户转移给5名个人和4家建筑公司。

被告还被控3项洗黑钱控罪,他被指于2016年5月4日至2018年9月19日期间,通过15张支票从其同一银行账户提款,处置总计2280万2612令吉86仙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因而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613法令)第4(1)(b)条文,即获取、接收、持有、隐藏、转移、更改、交换、携带、处置或使用非法活动所得或犯罪工具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并罚款为非法所得金额的5倍。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