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发文转发视频 孟男挺恐怖组织囚10年


(吉隆坡12日讯)一名孟加拉籍男子今日在高庭承认通过脸书支持达伊沙(DAESH)恐怖组织后,被判处10年监禁。
服刑后遣返原籍国
法官拿督阿兹哈裁决,29岁的餐馆员工莫哈末迪达鲁的刑期从他于7月21日被捕当日算起,并指示他在服刑完毕后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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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服刑完毕后,将被遣返回原籍国。”
他被控于2024年5月27日早上8时,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第2大厦24楼特别科E8M部门办公室内,以Al Mubin Islam的脸书账号为达伊沙提供支持。
被告被指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40年监禁或罚款,且用于干案的财物将被充公。
根据控状,警方调查发现,被告使用其脸书账号发布贴文、分享与达伊沙有关的照片和视频,以推广该恐怖组织。
孟加拉语译员的分析报告也显示,被告在其账号分享达伊沙的宣传影片、教义及相关图像。
副检察司阿塔尔促法庭判处严厉监禁刑罚,以向被告及其他涉恐活动的外国公民传达警示。
他说,被告没有任何前科,但这是一项严重罪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未聘请律师的迪达鲁则向法官求情,希望获得最低刑罚,理由是他需供养在孟加拉的家人和父母。
“我来马来西亚是为了工作,我为自己的错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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