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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1月前
(新加坡28日讯)一家四口公寓租客被指一年内屡欠租金累计6800元(新币,下同;约2万2295令吉),在屋主给出“最后通牒”后连夜打包搬走。屋主怒报警。租户则称,8600元押金还在屋主手上。 《联合早报》报道,该名屋主李先生(60岁,自雇人士)指出,他于2023年12月将位于义顺的双卧室公寓单位出租给一个华人家庭。双方签下两年租约,每月租金4300元。 李先生说,一家四口入住的首三个月如期交付租金,但之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 “有的月份付数百元,或千多元。中介告知,对方以各种理由少付租金。” 他透露,租户截至10月19日拖欠累计6800元。李先生于是透过中介给对方“最后通牒”,称若想继续住在该单位,须在10月21日前付清。 不过他说,对方不但没有如期还钱,还连夜打包搬走,留下凌乱的房子。  李先生的房屋中介洪先生(41岁)说,该租户收到“最后通牒”后,曾表示会在期限内把欠款还清。殊不知到期了租户没还钱还搬走。他事后无法联系上租户,只好代房东报警。 根据受访者提供的照片,租户搬走后单位内的冰箱仍留下不少食物,地板上有污渍,橱柜内放了不少杂物。 租户:非欠钱逃走 仍有押金在屋主手上 媒体联系上租户吴先生,他说一家人并非欠钱逃走,而是中介限他48小时内把钱还清,否则就要他离开,所以他在期限内先行搬走。他还指,8600元的押金还在屋主手上,足以偿还所欠的租金。 “我们因没能力租下去,才自动搬走。押金在对方那里,他们并没有损失。” 洪先生则说,屋主坚持住户提前搬离是毁约,因此要没收押金,并要求对方偿还所欠租金。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相关报案。 以丧母为由拖租 却无出示证明 以母去世为由拖欠租金,但未给出证明。 李先生表示,租户曾以母亲去世,需花费大笔开销为由拖欠租金,但被要求出示死亡证明时,对方却给不出。 “如果他真的遇到什么急事,我是会通融的,但是他拿不出证明。” 洪先生则透露,租户也曾以女儿需要缴学费、资金周转不灵等理由欠租。 针对此说法,租户表示他母亲去世是事实,但不曾说过因女儿学费或资金周转等问题不交租。 擅自装电子锁 租户:屋主“赚到” 租户被指擅自安装电子锁,离开前才交出密码。 李先生指,租户未经同意在单位大门安装电子锁,也没交出备份钥匙,直到离开前才告知密码。 他还指租户搬离后留下未清理的家具,墙壁上现坑洞,他需花钱整修才能另寻租户。 租户则说,他自费安装电子锁其实是屋主“赚到”。 “我还买了沙发和电视柜,也贴了保护隐私的窗户膜。这些我都没有一起搬走。”
2月前
(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一家租房公司被指要求租客手持护照录制视频,声称要让“移民局核验”,并以各种理由收取额外费用。 《新明日报》报道,有租客拒绝拍视频,目前拿不回押金,至少5苦主报警。 其中一名苦主韩小姐(29岁,建筑业)受访说,今年6月她在一个留学生服务平台看到一间公司发布租房广告,称当地马里士他的惹兰甘马挽有一间公寓卧房出租。 她看房后以月租1885元(新币,下同;约6194令吉)租下,先给3个月的房租,额外也给了1个月的押金、300元(约985令吉)的水电费与150元(约492令吉)的房卡押金。 岂料,6月21日搬入该单位后,就收到一名自称是中介的男子发来的信息,要求她手持护照录制一段影片发给他。 “他发了一个视频样本供参考,要求我像视频里的房客一样,手持护照对着摄像头说出自己名字和住址。我心生疑窦,但对方却说这是要让移民局核验。” “由于担心视频可能被用于非法用途,我拒绝了,但他称如果不拍,就必须搬走,当时只好报警求助。” 韩小姐事后曾要求终止合约,但对方拒绝退还房费,她住了3个月后,目前已搬离该单位,对方也未退还押金。 另一苦主黄小姐(34岁)则说,她去年4月向这家公司租了一间巴耶利峇上段的公寓主人房。 除了2620元(约8610令吉)的月租外,还得支付150元的停车位费,68元(约223令吉)的空调保险费,以及每个月近180元(约591令吉)的服务费。 “我们初到新加坡,人生地不熟,后来才知道在公寓停车是免费的。中介每个月通过一份自制表格,向我们收取200元(约657令吉)至300元(约985令吉)的水电费,但我们后来搬到另一单位后,发现每个月的水电费仅需90元(约295令吉)。” 据《新明日报》掌握的另一份报案书,有留学生在社媒看到广告后联系租房公司,并在抵达新加坡前支付1470元(约4830令吉)押金,然而看到单位后,发现环境与图片相差甚大,要求退还押金却遭到拒绝。 留学生随后也发现,跟她签约的并非屋主,其实是对方向房主租房后再转租,并且没向新加坡房地产代理理事会注册或持有相关执照。 据《新明日报》了解,至少有5名苦主向警方报案,她们当中至少2人入禀当地小额法庭索偿。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 指地板损坏 要租客复原 韩小姐称,她搬入单位时发现地板已损坏,当时她拍照通知公司。 然而当她搬离时,对方声称地板的损耗比她入住时更严重,要求她找人修复,否则将扣费50元(约164令吉)。 “我不愿再与他们争辩,于是同意了,对方表示会处理我之前支付的2335元(约7673令吉)押金,却在9月29日时告知我审批未通过,须重新评估地板损坏情况。” 韩小姐说,过后对方要求她找人修复地板,否则无法退还押金。 租房公司发声明,房客违约才拒退还押金,并称地板损坏情况加剧,要韩小姐复原。 苦主设群组 已有69人加入 在网上发贴文诉苦,发现许多人有类似经历,苦主设群组,如今有60多人。 被收停车费的黄小姐,之后在社媒发贴文申诉不快经历,有网友留言称自己遇到类似情况,于是她创立一个聊天群组,目前已有69人加入。m01 
2月前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3日讯)自2019年以来,新加坡有64人因非法短期出租私宅被罚款,另有15人被控。此外,有7人因短期出租组屋而被罚款。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建屋发展局和市区重建局今日发文告答复媒体询问时,公布以上数据。 文告指出,当局将根据公众反馈,对任何可能违例的出租行为展开调查。当局也会密切留意网络平台上的出租广告,并对违例情况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我们也持续与主要网络平台沟通,请它们确保平台上的房源是合法的。” 建屋局和市建局提醒,狮城私宅的出租期不得少于3个月,这样可以减少频繁更换租客的情况,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困扰,并且有助于提高安全。 “组屋屋主在出租卧室或整间组屋前,则须获建屋局批准,出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 此外,组屋屋主须住满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才能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单位、出租整间组屋,或购买私宅。 建屋局和市建局说,当局严肃看待非法出租住宅,以提供短期住宿的行为,并会采取严格的执法行动。 违例短期出租私宅的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7373令吉);重犯者或涉及较大规模出租行为的人,将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罚款高达20万元(约69万4920令吉)。 至于违法短期出租组屋者,建屋局可发出书面警告、处以最高5万元(约17万3730令吉)罚款,或强制收回组屋,视严重程度而定。
5月前
6月前
(新加坡20日讯)出租屋变“猪仔屋”,经纪揭21人挤四房式单位,要求对方搬走遭拒后只好报警赶人。 《新明日报》报道,一名房产经纪日前在社媒平台TikTok发布了一系列视频,公开遇到恶劣租客的经历。 他说,他代屋主出租一个四房式组屋单位,原本说好是5名外籍学生入住,事后发现单位内竟藏着21人,屋内情况一团糟。 他接获通知后,上门向租客下“逐客令”,但对方不愿配合,最后只好报警。 记者联系上这名中介郑先生(38岁),他告诉记者上周三(12日)接获当局通知,指单位内出现超住情况,于是联系签约的租客。 他当天傍晚上门查看情况,并通知对方,所有人必须在周五(14日)傍晚5时前搬离。 郑先生透露,5名学生最初入住时表现正常,所需证件也一应俱全。他按照程序办理手续,没想到对方竟会惹出这么多麻烦。 根据他上载的视频,单位内的卫生情况糟糕。 郑先生说自己上门了解情况时发现,客厅窗户上挂着不少衣物和毛巾,墙壁和厕所的地板满是污垢,沙发则又黄又脏。房间内则充斥着香烟和酒精混杂的异味,令人难以忍受。 他还提到,现场非常杂乱,防空壕里堆积了十几个行李箱,各类旧物和酱料瓶等垃圾满地皆是,甚至还有未清洗的煮食锅被塞进冰箱里。 郑先生强调,合同上注明5人入住。 他上周五再度上门,单位内当时还有几人尚未搬走,经过交涉对方仍不愿意配合,郑先生最后只好报警。 “这批租客是我从业多年遇到较为恶劣的,除了履行分内事,我也想尽力帮屋主善后。” 家电损坏 床架不见 单位内脏乱不堪 家电损坏,床架不见,房东没收押金。 郑先生透露,单位内不仅杂乱且卫生堪忧,一些家具也被搬走或者遭破坏。 他说,诸多家具和电器,包括电灯、冷气机、橱柜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甚至连床架都被拆除搬走。 郑先生指5人交的押金不足以弥补维修费用,但他也只能尽力协助屋主善后。 “屋主不忍看到自己的住家变成这样,但觉得追究也没意义,只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然后继续出租。”  
6月前
6月前
从噩梦中醒来,心脏跳得很快,瞄了一眼时间,凌晨两点。因为记忆犹新,我还无法从害怕的感觉中抽离出来。环顾四周,看着陌生又熟悉的环境,我才发现我并不能像以前一样叫醒姐姐,让她陪着我, 再渐渐入睡,因为这里是我的出租屋。于是只能拉好被子,身体卷缩成一团,不断告诉自己梦不是真的,相信独自一人也能克服恐惧,最后也安然睡着了。由于这次“惊险”,让我深刻认知到出租屋不是我真正的家——原来我潜意识里还是记得它不是我的家。 房东的屋子有些特别,一墙之隔,我住在屋子后半部分,房东一家住在屋子前半部分,一屋两家。早年间尚有许多学生住在这儿,但到我这年就只有我一个租客了。房东一家对我特别好,给我觉得舒适的距离感,即他们一家不来打扰我,我也不去叨扰人家。各自生活,但有困难时我还是可以寻求他的帮助。而我的出租屋的唯一缺点就是没有厨房,无法烹饪。每到吃饭时候总是孤单一人的外卖,但我也适应了。只是偶尔瞥见房东一家围在圆桌吃着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还是会心生羡慕。 房东的爸爸依然健在,是位和蔼老人,我叫他阿公。我每日出门或归来时会看见他坐在门口,他会向我招手。只是阿公有重听,有时我回家路过他身边,他并不会有一丝察觉——他非常专注地在看报纸。但即使日日相见,我们也只称得上是有萍水相逢的缘分——只言片语的日常以及不是密切的关系。直至我搬出出租屋,我们依然是点头之交。或许现代人的关系大多都是如此,事事留有界限,人人保持距离,想来这已经算是最舒服的相处模式了。 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 似乎出租屋给我再多的温暖,也无法变成我的家。每每长假回到家,竟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算出租屋再怎么好,也不能如在家一般随心所欲。 我想起妈妈以前总纠正我,说家和屋子是不一样的,人可以有很多屋子,却只能有一个家,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我当时不以为然,如今却明白了。哪怕再温暖的出租屋也只是屋,不是家。每每放学时,要与朋友告别说回出租屋是“回家”似乎也实在是别扭的。 我的确可以独立生活,但还是无法自控地想家,我是对家心生眷恋了,妈妈又打趣我说,你看阿姐去比你还远的地方读书都没吭一声,你几时才学会坚强些呢?于是我也会顺着妈妈说:“以后吧,等我再长大一些,因为现在的我还有家,我还回得去。”
6月前
(新加坡20日讯)新加坡一金融顾问购入新公寓单位后,将房子租给一对母子,岂料对方毁约提前搬走。他去收房时,才发现母子不仅在家中养猫,导致臭味和尿渍处处,还弄坏家具,让他破财上万元(新币,下同;约3万4819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遭殃的房东许先生受访时指出,他是于2022年10月将位于加冷RiverBay3房单位,以每月5000元出租给一对母子,孰料对方在隔年5月搬走后,却留下烂摊子。 据他了解,这对母子在榜鹅一带还有住家,起初他也质疑对方为何还要租房,但该母亲指孩子在加冷上学,为了方便才租下公寓。 家具被弄坏猫尿臭难消 岂料到了隔年5月,对方突然通知说要搬走,他上门收房时,才惊见屋内的状况惨不忍睹。除了家中的橱柜门被弄坏之外,也因为对方有在屋内养猫,导致臭味至今都没法消散,而沙发和椅子都出现抓痕,地板和炉灶等多处也有猫咪的尿渍。 “我之前已经找过两家装修商,这两家的估价都差不多,光是维修和清洁费就要1万元,且还没包括我需要重新买家具等。” 他指这间公寓是他新购入,出租前他只住了约半年,没想到遇到这样的租客,因此才选择揭发此事,希望让其他房东引以为戒。 他说事后已多次尝试联系租客,但对方始终没有回应,虽然搬进来时有支付两个月的定金,但依然不足以支付维修和清洁费。 他指此前曾找过人来看房子,但对方仅仅是进入屋内查看,在没有询问价格的情况下就离开。他透露,此前也曾找过清洁公司,被告知臭味是难以被消除的,只能通过重新粉刷等方式,看是否能掩盖掉臭味。 租客违约提前搬 留下脏乱难出租 租客违反协议,提前5个月搬走,如今房子脏乱也无法出租,房东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许先生指出,按照规定,租客理应在今年10月才约满,但对方却违约。“我每个月的供期加上管理费等需要支付约5560元,对方突然违约,且房子被破坏成这样,预计短期内都无法再出租。” 丢重物砸坏垃圾桶 租客被指曾带他人入住,甚至还丢下重物砸坏垃圾桶。 许先生指出,当初租客入住时,他就已经声明不能转租及养宠物,但对方却违反规定。“我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此前有陌生名字的信件出现在我的信箱。” 他透露,去年1月也曾接获管理层通知,说他的租客从垃圾槽丢下一箱重物,并将垃圾桶内砸坏。
7月前
7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