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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莽驾驶

(麻坡23日讯)72岁老翁在4年前因闯红灯导致1死2伤事件,今早在麻坡第二高庭被判坐牢6年、罚款2万8000令吉及吊销驾照5年。 被告魏柱(译音)原本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下被控,惟控方在本月17日提呈交替控状,改控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乘客或他人死亡),被告也俯首认罪。 拍摄:锺柔洁 在302(谋杀)条文下,罪成可判处死刑,或30至49年监禁及不少于12下鞭刑;鲁莽驾驶导致乘客或他人死亡的初犯刑罚则是监禁5至10年、罚款2万至5万令吉及吊销驾照至少5年。 司法专员苏利亚古玛宣读判词时表示,许多交通死亡事故都是司机的鲁莽及自私行为导致,法庭必须严正看待这类事件及传达清晰的讯息,以警惕社会。 然而,他表示,考虑到被告的年龄已达到人类平均寿命,被告认罪也节省各造的时间与成本,因此判处被告监禁6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他在庭上提醒被告要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考,并希望有关刑罚能让被告吸取教训及觉悟;他同时强调,如果没有被告年龄的因素,他会毫不犹疑给予重判。 被告在庭上聆听判词时,不断低声抽泣及擦拭眼泪;被告的多名亲友也到庭了解情况。 被告是于2021年4月25日上午约7时45分,为了赶回店内处理事务,在麻坡天猛攻阿末外环公路红绿灯处,与一辆迈薇汽车发生碰撞,导致41岁的女司机诺莱英命丧现场,死者女儿则受重伤。 这起车祸共酿成6车连环撞,被告同样在车祸中蒙伤,并在事发次日被捕。 被告的代表律师峇拉柯斯南在日前陈词时,指被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及焦虑症,也对自身的行为后悔不已,加上被告给予配合及认罪,因此要求法庭轻判。 不过,司法专员苏利亚古玛今早指出,医药报告显示被告只患有高胆固醇,焦虑症的报告也是在被捕后才进行鉴定。 主控官布特拉阿米鲁副检察司则认为,交通事故越来越严重,而被告的行为已导致一个家庭破碎,他建议法庭给予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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