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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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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0日讯)“换妻强奸俱乐部”唯一不认罪的共犯称主谋不满他与妻子有染,事发当晚上门是要和主谋对峙,法官不买账,今早裁定他罪名成立。 轰动一时的换妻案发生于2010年至2018年间。7名被告是年龄介于37岁至53岁的新加坡华族男子,4名受害人的年龄介于41岁至49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公开所有被告的身份,并以英文字母J至P作为7人的代号。 《新明日报》报道,主谋J男(42岁)涉嫌迷晕妻子,再将她交给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强奸。此案唯一不承认与主谋串谋强奸妻子的是O男(44岁,金融业),案件今年8月15日在高庭开审。 早前庭上披露,J男称是希望通过O男来证明妻子对他是否忠贞,看她是否有外遇。在他的安排下,妻子和O男先在网上聊天,大约一个月后相约吃晚餐,最后甚至发生关系。 J男称在2011年3月14日,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当天迷晕妻子,邀请O男上门强奸了妻子。不过O男否认这个说法,称是因为J男发现自己与他妻子有染,自己那天上门是准备与J男对峙。 法官今早下达裁决时指出,案发时只有O男、主谋与妻子在场,妻子昏迷,O男不认罪,主谋就成为案件唯一的目击者。 案展明年1月下判 法官说,O男称自己做好了被主谋兴师问罪的准备,上门时却没为自己的安危做任何准备,反观主谋的证词前后一致,再加上其他证据都指向O男与主谋串谋强奸了他的妻子,法官不倾向他的说法,裁定O男罪成。案展明年1月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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