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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

1月前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父亲逝世将近20年了,那年我大约20出头,依稀记得接到噩耗的时候,我人身在一所技术学院。当时大约清晨4时,我朦胧间接起电话,一听完整个人就愣住了,胃里空空,却感觉整个掉了下去。脑袋也随即僵硬紧绷起来,思绪变得混乱,我当场哭了起来。这就好像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将你淋得湿漉漉,眼神涣散。 后来龙年将至,悠闲期间收拾起家里的书柜,无意中看见一本金庸的著作。页面皱巴巴,颜色泛黄,一翻开书页,感觉书里流溢出一股浓浓的发霉味道,直冲鼻间。我晓得那是年代久远旧书特有的味道,看一看书名,回忆的列车顿时带我穿越时空。 那年我的父亲是建筑工人,书读得不多,也就是俗称“工地里的工人”。街坊邻里都称呼我的父亲为“建筑工人”,因为他靠着双手、靠着视觉与听觉得来的经验筑起了一道道的围墙。每当天黑回到家中,清洗完毕,晚膳之后,他就会捧着一本书躺在沙发上“啃噬”。那时候非常流行武侠小说,我在耳濡目染下,也渐渐喜欢上阅读武侠小说。 犹记得有一回,我在县里的图书馆居然发起狠来(现在回想那是一股傻劲),趁图书馆管理员不留意,一股脑儿往楼梯口直冲二楼,为的就是在成人区里寻找“英雄豪杰”的踪影。之后双手战战兢兢地捧着书本来到借书柜台前,图书馆管理员(如今已白发斑斑,还有两年就告老还乡),双眼仿佛会发射出精光似的,上下打量着我。最后我被扣留在柜台前,等待父亲的到来。 父亲一身黝黑,一来到图书馆推开了门,径直往柜台前走来。我满脸愧疚地看着父亲,小小的心灵深处除了害怕还是害怕。只见父亲站在柜台前和管理员交谈了几分钟,最后牵了我的手,二话不说,走出了图书馆。 回到家后,满以为会受到父亲的苛责,却见父亲从睡房徐徐走了出来,手里捧了本书。“这本书就送给你当成是今年的新年礼物,以后别再冒险了。”父亲不怒反而对我笑脸相迎,大出我意料之外,我看了手中的书本,竟然是金庸所著的《天龙八部》。我顿时欣喜若狂,紧紧抱着父亲的肚子。父亲离世后,我依然保留着这本书。那天收拾书柜的当儿,看到就随性翻了翻、读了读及嗅了嗅。直到几天前翻阅星洲日报的副刊,看到新年征文为“我与龙的故事”,脑海间马上想起这段往事,也许是《天龙八部》里龙的缘故吧。 年关将近,理应写一写慰藉人心,让人看了欣慰又高兴的事情才对。可是人生如意事十之一二,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有谁做得了准?又有谁能有通天透地的本领,扭转乾坤?我本身却认为人身在江湖,该高兴的时候固然可喜,骤遇变故(人生往往杀你个措手不及)更应该凸显某人的生命强度,底板够不够强硬。既然年关将至,我们何不抱着般若的心情,去缅怀缅怀已逝去的人事物,我相信这将让年过得更加圆满。
2月前
相信与笔者同样是60年后的,都少不了看4条龙的电影长大,听一条龙的歌过日子,和读一条龙的小说纵横江湖。 先说东方影坛的三大武打巨星,以饰演楚原导演、古龙小说人物而著名的狄龙。 当时是古装戏的天下,剧情围绕在剑客游侠和武艺高强的大坏蛋之间的复仇与争夺宝座故事,剧情千篇一律,却百看不厌。看过电影的同学无不受影响,个个竞相模仿剧中主角,一时间,学校变成中原,集结各路英雄好汉,课后话题讨论剧情比功课多,甚至相互比较谁的武功高强。这全因为当年的狄龙太帅,正义的形象演得丝丝入扣,深入民心。 直到李小龙的“唐山大兄”暴红后,才开启另一个龙的时代,以迅速出拳和独有的李三脚连环踢的真功夫征服了全天下的戏迷。即便是李小龙离世多年,据说为他神魂颠倒的人依旧有增无减,属于奇人怪事之一,果然是一条“猛龙”。 另一个就是成龙,以滑稽可笑的武打形象称霸影坛多年。他不用替身,凡危险动作都亲自上阵的拼搏精神,真的可成为年轻人的励志教材。但有时也觉得以他丰厚的财富,应该减少再冒如此风险。其名字,已成了望子成龙的父母的精神标志。 西方影坛还有一个传奇人物,从寂寂无名奋斗多年后,以拳击手“洛基”系列名满天下。他便是史泰龙,演出过的角色都成为经典,至今无人能超越。 我的年轻岁月没有太多追求,除了看电影就是听歌,与现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差别,“追星”是年轻人都做过的事,追星也发生在不同年代。当时电台几乎无时无刻不播放龙飘飘的歌曲,特别是华人农历新年,没听“龙腔”贺岁歌,总觉得少了过年气氛。 以上名字中有龙的,全是艺名,本名根本与龙扯不上,说也奇怪,也非有龙字艺名的就可以大红大紫。龙字虽好,但非人人可用。 至于新派武侠小说家古龙,曾与金庸齐名,两人风格差异很大,但都曾经各领风骚数十年。 成长岁月有“龙”相伴,却不曾见到传说中的龙。或许龙在天涯,是自己未曾到过罢了!
2月前
4月前
5月前
6月前
8月前
一 又有人在谈论金庸的小说,而我仅看过《连城诀》,所以只有听的份,但天晓得连听也听不出所以然来。尤其谈到书中人物的性格,谁谁谁怎样怎样,男生说他最喜欢谁,最不喜欢谁。女生说她最爱的是那个谁,最讨厌的是那个谁(我不知道所提到的“谁谁谁”是谁,所以那一大堆名字中勉强只记得郭靖和黄蓉)。处在这样的场合本该是尴尬的,但我并不觉得有多丢脸,不就是插不上嘴么,无所谓。天下事你难道都非得要发表意见不成? 其实在我的书单上,缺席的并不仅仅是金庸小说,只是金庸被提及的几率比其他武侠作家更频密。像梁羽生和古龙在当年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家吧,不过要持续到今天仍不断为人所称誉,就只有金庸。尤其专家学者,他们不但有理论,有分析,还搞到几近成为一门学科。 我五、六年级开始啃小说,却不知为什么就没接触到武侠小说。所以我的童年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没有武侠小说的。即便我是那么爱看小说,几乎整个少女时代都沉迷在小说的世界里。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就是没有武侠。我自己也觉得吊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然而,武侠电影我倒是从小看到大的。而且还看出门道来,门道之一是:报仇。 无论大侠小侠最热衷于报仇。报仇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仇之产生,起因必然有个痛彻心扉的惨绝过程。不论是谁欠谁的,都各有极端的恨,恨到咬牙切齿,恨到深入骨髓。完全否定前因后果,拒绝探源溯本。于是天之涯,海之角,一门心思就是要把仇家给找出来,诛之而后快。 最后大仇得报,事情却还没完,这收场只是暂时的,并非结局。接着下来的日子就等着吧,等下一代寻上门来冤冤相报。如此周而复始,没完没了——武侠的人生是一个大循环。 门道之二:无敌最寂寞。 试想,一个日日夜夜想着报仇的人,一旦没有了仇人那状况是何等的寂寞? 武侠电影最造诣精深之处,便是拍出了:无敌最寂寞。 启迪人生的同时并带有指点迷津的成分:千万别把仇恨深种,别天天想着要还谁以颜色,如何报心中之大仇。切记,大仇得报,那忽然的空虚、寂寞,凄惶更甚。 二 以前的电影,银幕上出现的都是铁汉。那时初懂人情,略识世故;对事不求甚解,其实要求甚解也是不懂的。那些年的铁汉日本有三船敏郎和高仓健;好莱坞有保罗纽曼、查理士布朗逊。他们外表硬朗,内心却布满伤痕。闯荡江湖,永远都是孤身上路。所到之处,总有个对他一片痴心的女子。但铁汉是浪荡江湖的侠客啊,终究是要离去的,不能眷恋感情,为情所囚。 70年代的香港侠客是王羽、姜大卫、狄龙、陈观泰、罗烈等人,展现另一种铁汉柔情。他们的爱情有时会开花结果,有时即使像盛开的玫瑰,却迟早都是要凋谢的。错综复杂的感情,迂回曲折而兜兜转转,难免会造成遗憾——剧情到底是更丰富了,而且还很“旺血”。日落黄昏,夕阳为背景,侠客在天涯。但不是古诗的“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羁旅愁怀,而是侠客与人决斗的惨烈,那侠客不是姜大卫就是狄龙,他们的那一身白衣,染满复仇的鲜血,与夕阳交相辉映,却比夕阳更耀眼…… 此乃张彻的江湖,他把所有相中的男子打造成一个个铁打的汉子,全都一手给捧红了;女星们反而都成了绿叶,并没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那时的武侠电影一片阳刚气;爱情只有一种:异性相吸。 这之后的之后,铁汉那样的人物就要成为过去。而今天,铁汉渐少,因他们的身影已逐渐隐入江湖的尾声中。从铁汉到“花样男孩”,出现的乃是柔美似水那样的靓男。他们不是不健壮,而是气质上“很娘”,化了精致的美妆更甚。越发留念过去的江湖,想念那一片曾经盛行的阳刚之气。 相关文章: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花砖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山中一寺一僧 【专栏.所见微尘】李忆莙/通胜
9月前
《笑傲江湖》创作于1967年,当时文化大革命正处于巅峰;历经十年的文革始于1966年,在这10年内,中国经历了政治浩劫,被批斗而伤亡的人数估计达到上千万人,当中包含无数学术界精英分子。 金庸小说经过3次改版,小说最初连载于报刊上,随后经过修订集结成书出版。虽然早期金庸曾授权某些出版社印制他的著作,但最为读者熟悉的乃是1976年香港明河社出版的金庸作品集。这套书籍总共36本,情节经过金庸认真修饰,删除了连载小说里的瑕疵,并增添了许多篇章,力求把作品推向完美。此外,小说封面上36帧中国国画乃金庸细心筛选,被选用的画与各部小说的情节相互辉映;《连城诀》的封面就是国画大家齐白石手绘的葫芦画作,齐白石出生地湖南与狄云的故乡相近,让读者对湖南的风物多了一番认知,第一次捧读金庸武侠时,小说意境久远的封面就已深印脑海。 为了赶上每天在报刊连载的进度,金庸初创小说时被迫仓促完成,文字的运用无法如修订时有余暇斟字酌句,而存有瑕疵及情节漏洞;小说在报刊上连载时追求速度感,情节的发展难免会有欠缺合理及略为血腥;例如旧版的《射雕英雄传》,丘处机在大雪纷飞的夜晚经过郭啸天与杨铁心的住处时,竟然当场把汉奸的心肝击成碎片后再生吃进肚里,此等情节在修订本已被删除,或许金庸当初创作时想要突显丘处机怒发冲冠的气势,但修改时觉得这段章节过于血腥及不合情理而大刀阔斧删除,活生生的心肝,应该很难咀嚼入喉。 《倚天屠龙记》里,童年时张无忌在冰火岛上有一只玉面火猴为伴,受困于深谷修习“九阳神功”时,张无忌亦在水湖上见到了奇异的血蛙,更借助吃下生性至热的血蛙驱除玄冥神掌的寒毒。但在改版时,金庸把玉面火猴及血蛙奇遇双双删除,相信是要让小说更贴切而删减此类奇幻的桥段。 金庸擅于把历史纳入小说内,使得读者在阅读时仿佛置身于当时的朝代;昏君当道,国土屡被番邦侵犯以至靖康之耻,郭靖的爱国情操是金庸在《射雕》想要转达的人文精神;二战时中国被日军大肆侵略,虽然抗战胜利却元气大伤,《射雕》生动的描绘了战争的无情及个人力量的渺小。 《射雕》的成功把新派武侠小说推向高峰,随后衍生的《神雕侠侣》及《倚天屠龙记》让金庸的名声远播至东南亚。金庸与东南亚有深厚渊缘,1995年出版的明河社东南亚版,金庸在前言内阐述了他与南洋同僚的珍贵情义,由于受到《南洋商报》总编辑施祖贤先生提早交稿的要求,《神雕侠侣》的首刊地乃是新加坡,这让星马两地的读者比香港书迷更早一天阅读到《神雕侠侣》。金庸亦和商人梁润之先生在新加坡创办了《新民日报》,报上连载的《笑傲江湖》与《鹿鼎记》也深受南洋读者欢迎。 金庸除了在明报上连载小说,亦同时在报刊撰写政治评论,虽然身处香港,但金庸仍然心系大陆。金庸对中国政治局势了如指掌,50年代金庸的父亲在“镇反”运动中遭到处决,所以他对中共无休止的政治运动深痛恶绝;在撰写《天龙八部》时,金庸因为批评中国的政治运动而面临生命威胁,随后被迫到欧洲避难长达数月,连载小说不宜断稿,刊登于明报的《天龙八部》只好暂由好友倪匡代笔。 ◢武侠糅合悬疑 《倚天》里的决战光明顶是金庸小说里极为精彩的武打桥段,但在《天龙八部》,金庸营造大战的功力更深一层;英雄会乔峰大战群雄,决战前夕,四大恶人段延庆的徒弟谭青混进英雄宴羞辱中原群豪,最终还是乔峰以一吼之威破了他的腹心术;重伤后师叔云中鹤以绝世轻功营救他逃离英雄会时,群豪眼看云中鹤就将踏上屋瓦远走高飞,千钧一发间受到乔峰以劈空掌重击而吐血坠地。此章的描绘一气呵成,乔峰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呼之欲来。 《笑傲江湖》创作于1967年,当时文化大革命正处于巅峰;历经十年的文革始于1966年,在这10年内,中国经历了政治浩劫,被批斗而伤亡的人数估计达到上千万人,当中包含无数学术界精英分子。 《笑》是我第一部接触的金庸小说,亦是我第一部阅读的武侠小说;《笑》讲述追求自由的艰辛,衡山派刘正风与日月神教长老曲洋由于身处不同阵营而被嵩山派迫害,刘正风想要金盆洗手而不可得,目睹全家惨遭屠戮却仍然不向淫威屈服而出卖朋友,左冷禅借灭门之威震慑五岳剑派,手段残忍叫人不寒而栗。重伤后曲洋和刘正风合力吹奏〈笑傲江湖之曲〉,曲罢两人携手含笑而终,阐明了追求音律的崇高素养。 金庸小说里对情义的描绘细腻动人,小师妹岳灵珊移恋上林平之后令狐冲痛不欲生,直到嵩山上比剑时,两人逐渐回忆起同窗练剑的点点滴滴而使出了共创的“冲灵剑法”,舞剑时两人需要心心相印才能让剑尖在空中相抵触,但台下林平之的一声冷笑,让如沐春风的舞剑一闪而逝,情海之伤,莫甚于此。 悬疑的铺排在《笑》达到了巅峰,华山气宗与剑宗之争、梅庄比剑的真正目的、岳不群刺瞎左冷禅后夺帅、林平之自宫复仇的艰辛,小说情节的起承转合已臻化境,一翻页就难以释卷。 有别于其余金庸小说,作者在《笑傲江湖》没有明确指定时代背景,在后记他如此写道:“同样的政治争斗可能发生在不同的朝代及国家”。我于13岁阅读《笑》,当时对政治的认知相对模糊,阅读后记时更对作者提及的文革一无所知,直到多年后阅读历史书籍才知道那历经10年的政治动荡几乎摧毁中国。 好小说有诱发人探索情节发展的欲望,如今重看金庸,仍然被小说里层层叠叠的悬疑铺排震慑,不同版本的转变也有探索乐趣;对比各版本差异,心中再次泛起20年前翻看金庸武侠的心境,二十光景,一晃即逝,但心系武侠的情怀仍然不变。
9月前
12月前
偶像下凡,迷哥我直奔。偶像在香港,那是购物的天堂,此时偶像过海来南洋。也忘记消息怎么得来,迷哥迷姐必然知道偶像的一举一动。 一开始也不知怎么成为她的迷哥。学校邻座同学捧着巴金,老师常宣扬冰心的母爱,我的灵魂飘离,如此的小说与散文,我自己怎么都看不到一半。此处风平浪静,没有封不封建闹革命,而再多的母爱歌颂,青春期的我们只想找个人来爱。 那应该是从看小报开始。小报就是分量没那么重,都是风花雪月。起初看那位梦湘姐姐解答青年男女问题,很多的ABC,爱上A君又遇见B君,C君又来追求。有时看得烦,有时觉得蠢,有时……然后版位的上方有许多作者的精辟文章,散漫如我,只挑短的看,最短的是两三百字的豆芽集,真的是全世界最小棵的菜最短的文,作者是依莎贝,就是亦舒。 年少怕啰唆,这么短真好。于是报纸天天剪个小方洞。后来又发现另一页连载金庸古龙小说,这些英雄侠客与我天天发愁的生活很有距离感,也不能成为我未来的理想。然后看到这里有亦舒连载的都市男女,啊我的未来有盼望。 迷歌迷姐总会模仿,偶像怎么想怎么说都有一套。于是自己开始写得短短,竟然也可刊用。偶像写的是豆芽,我写的两三百字浮浮浅浅,版头画了只蜻蜓点水起涟漪,也是配绝。 啊偶像要来了,去听讲座会来个侧写。那台上的亦舒说着话还是有偶像距离,她几时来到台下呢? 那天她穿了天蓝色的连身裙,惊觉她脚上穿的是一双红彤彤的鞋。只觉得她踩过的地方都会开花。这样违和的配搭,迷哥我也能接受——蓝天下的红花不也是很美的风景吗? 她小说的女主角大多白衬衫牛仔裤。女主角是永远的玫瑰,男主角是家中放光明。那不凋的玫瑰,那标准的家明,竟然写了7年,这样的不变应万变。似乎是后来听了金庸的劝,开始写了不同类型的人物。我赶上那个年代,她写的——我的前半生、小狐狸阿七、喜宝、玉与瓦、蔷薇泡沫、医情、朝花夕拾。主角人物开始千变万化,看得心花怒放。 我的春天开满花 她在台上说着话,回答着问题。她很勤,也持之以恒,每天写两小时。她身旁最常看的书是《红楼梦》与《圣经》,前者我明白,后者令我惊讶。她母亲是虔诚教徒,常说要写就好好写,要像西西那样。她说她对母亲的态度,不是客气就是生气。 迷歌迷姐永远贪心,我也是。散会后,也有签名会。我想,我可否多得一点点。于是冒了胆,等到周遭没什么人时,问——亦舒小姐,我是某某某,代表某报,我们可以谈谈吗? ——好啊,我们过去那边。 边走着,她搭了我的肩,像大姐姐搭肩已长高的弟弟,好像也忘记自己问了什么她答了什么,我的春天开满花。 后来的亦舒,小说从第一人称写成第三人称,那又是另一次的转变。天地出版社交替出版她的新著与旧著,排山倒海,一下子过了百部,又一下子过了两百部,我的青春已逝,无法再追。偶像从购物天堂移民去北美的人间天堂,从此过着婚后幸福日子。我者仍在凡间,灰头灰脸,苦苦生存,早已不理都市男女谁爱上了谁,谁又不爱。
12月前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