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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行动

4月前
5月前
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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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有份订立的法律所衍生的问题(如有)怪罪到别人认真执法上,是非常可笑的推卸责任。如果一开始就认为法律不应被执行,那订立这种法律不是在浪费时间吗? 先说结论:马华总会长魏家祥提出液化石油气桶津贴问题,从整体上,带来了三大好处:第一,协助贸消部摆正执法重心,第二,改善液化石油气津贴制度,第三,提醒当今政府,若执法措施欠缺妥善沟通宣导,将付出被政敌大力消费的沉重代价。 然而,马华在提出议题时,漏洞还是存在。魏家祥对液化石油气议题开出的第一枪,发生在今年5月31日。魏当日在脸书发短片,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餐馆”(包括街边摊贩),“统统”强制使用一桶70令吉的商用煤气桶。 议题延烧多日,贸消部以及其他各方已经加以反驳以上谬误。小贩还是可以运用家用煤气桶。所谓“统统”强制,并不属实。然而,魏的说法,其实是引述主流媒体星报的一篇报道:Eateries Feeling the Heat。不能说毫无根据。 所以,陈述若有事实错误,星报报道应是错误的源头。该报道还给人一种印象:商家若存放超过三桶商业用的紫色煤气桶,就必须申请准证。 1974年管制品条例,2021年修正后的第18条,管制的应该是属于受政府津贴的煤气。如果这样解读,需要申请准证的,应该只是收到政府津贴的煤气桶。运用商业煤气桶无需申请准证。 魏家祥似乎也重复了这个错误的资讯。提出商家需要申请准证时,其视频弹出的,是紫色煤气桶的图像。 此外,魏还提出,如果商家“每个月”的煤气用量超过42公斤,就需要申请准证。“每个月”这部分,管制品条例没有如此列明。这个细节,星报报道也没有提到。 整个视频有两个事实根据错误,至少失准:第一,商家没有“统统强制”要用商业煤气桶。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可以使用家用煤气桶。第二,用量超过42公斤的计算,是以“每月”为单位。管制品条例的合理解读是:商家在“任何一个时刻”储存42公斤以上的津贴煤气,就需要申请准证。 整个视频,大部分都是批判政府导致小贩成本上涨,消费人也会以更贵的价格购餐。人民面对生活成本高涨,小商贩处境也困难重重,在这样的背景下,观赏视频后的直观感受自然是愤怒。 可是,如果基本事实有误,其他延伸的批判自然会是言过其实,甚至毫无意义。 魏公开声明过后,贸消部长阿米占第一时间做出反驳,直接提出魏的说法乃是完全错误。 此外,可能比较令魏不满的是,阿米占提出魏大力抨击贸消部的“严打行动”(Ops Gasak),法源依据就是魏在内阁时修订的2021年管制品条例修正条款。 魏于是在6月3日的新视频,提出反驳。魏提出,“重点不在于谁批准《2021年供应管制法令修正案》,而是为何今天才开始执行?”。(其实2021年的是“条例”不是“法令”的修正)。 魏在视频提出,2021年的修法只涉及“存放三桶煤气桶,必须向有关单位进行登记”。这似乎尝试辩解,2021年修法只是对原本禁止商家使用津贴煤气,增加一项新的行政步骤而已。真的吗? 2021年修正后的第18(1) 条列明:进行商业活动时,人们不得拥有超过本条列明数(份)量的物品。其中,液化石油气的份量,就被列明不得超过42公斤。 第18(2)则列明,获得当局准令授权者,可豁免面对18(1)的限制。 可见,整体看待,在魏还是部长时修订的条例,明确列明,商业使用津贴液化石油气的具体限制。申请准令只是其中的部分。 所以,目前实行限制商业使用家用煤气的条例,确实就是2021年那次修正条例后,具体生效的。 实际上,在2021年之前,利用津贴煤气进行商业用途,理论上可能还是违规。但当时的法律与条例可能存在漏洞。贸消部那时可能缺乏有效的具体条例来执行津贴煤气滥用。2021年的修法,可能就是填补这个漏洞。 法治社会,订立法律乃严肃之事。如果法律不适合执行,那原本就不应该订立,或者订立时,就应该明确化执法细节,避免往后不必要的纷扰。 把自己有份订立的法律所衍生的问题(如有)怪罪到别人认真执法上,是非常可笑的推卸责任。如果一开始就认为法律不应被执行,那订立这种法律不是在浪费时间吗? 马华以及魏家祥提出法律虽然存在,但不应该“铁腕”执行。这种指控其实无法逃脱立法责任,除非当局在执法过程“越权”。如果“越权”,人民就要循司法途径抗衡矫正。但这似乎不是当下的情况。 如果不当的法律没有问题,政府不执行才是关键,当年华社就不需要争取取消《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教长可以将华小改为国小),因为到 [vip_content_start] 法令取消那天,这条法令都没有被执行过。 如果不当的立法没有问题,政府不去执行才是关键,当年人民也不应该要求废除《内安法令》,甚至当下也可以接受政府重新订立《内安法令》,因为,只要政府“不执行”,就没有问题了。 以上,就是魏家祥,立法“不是重点”的逻辑,可以推导出的荒谬结论。 魏和马华几位领袖指责目前进行的“严打行动”、“针对夜市和小食摊进行大规模行动”。马华所提供的“证据”,就是网上看到的视频和收到的投诉。 但小商贩被“大规模”取缔,主流媒体却没有看到相关的报道。这又是为什么? 实际上,媒体更多报道的是,许多小贩对目前能否使用、如何使用受津贴煤气桶感到混淆。这点,贸消部在执法行动前没有更多的宣导,要负起最主要的责任。 然而,贸消部长阿米占首度回应魏家祥时,就斩钉截铁提出,小商贩可以使用受津贴煤气桶。澄清后,混淆应该很快平息。 之所以混淆不断,人心惶惶,难道不是某些政党,网上攻势铺天盖地,对部长解释充耳不闻,继续用半真半假的消息来带风向所导致的吗? 马华也提出,一封由国油公司在4月30日所发出信函,“佐证”贸消部其实有意取缔小商贩。 马华脸书帖文的信函图片,第四段说明:贸消部将针对液化石油气使用,对“商业场所”,如:工厂、洗衣店等等,进行检查。信中的例子,没有包括小贩或餐室。 但从字面意思,“商业场所”确实包括餐室。然而,关于此信函,有两点需要关注: 第一, 国油并非执法部门。国油信函虽然引述贸消部指示,但不能视为具法律约束力的官方文件。国油也有可能为了自保而狭隘诠释条例。 第二, 信函内容明确提出,“严打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打击非法“倒灌”(decanting)受津贴煤气,转售牟利的非法行为。这种活动,不能排除可能会有餐饮业的害群之马参与其中。所以国油如果告知经销商,售卖给餐馆就一定不会触犯法律,恐怕也未必准确。 无论如何,信函造成混淆是不争的事实。马华对此作出批判,倒是合情合理。贸消部没有第一时间澄清国油信函错误,或指示国油矫正信函,又是另一不足之处。 八打零再也区国会议员李健聪,在接受《百格》采访时,宣布当局会提呈内阁报告,检讨液化石油气津贴。 无论这是听从魏家祥的呼吁,还是贸消部原本就有意为之,期待内阁能通过公告,或是谨慎的修例,让理应享受津贴的业者更为安心。 从MyKiosk议题到煤气桶课题,马华乐于发动网络攻势。议题成为热点,对执法当局确实可以取得鞭策的作用。 然而,煽动的语言对事实的扭曲,以及夸大对手罪责,却让人们怀疑:网络攻势,更多是为了政治攻击,议题反而只是消费的对象。但无论动机如何,就事论事,如果议题确实指向执政者需要改善的必要,当局就应该虚心改进。
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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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前
通货膨胀、百物上涨是市民近年来最常讨论的课题。 近期,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发布文告表示,“严打行动(OPS Gasak)”的执行是为了阻止不符合资格的商业和大型企业滥用津贴煤气,尤其重点打击导致政府遭受巨大财政损失的非法转装(Decanting)等违法行为。 文告中也提及涉及小贩和餐馆,并建议有关业者为将来过渡到使用工业或商业煤气做好准备。 文告的发布,让餐饮业者都感到很困扰,尤其是小贩。 有小贩一脸无奈地跟我说,如果他们将来不能再买津贴煤气,那么可能被逼调整食物价格,目前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一般经常外食的民众,也担心此政策会增加他们的伙食费,逐步加重他们的生活压力,喘不过气啊。 文告也声明,凡使用超过42公斤,或相等于3桶14公斤煤气的商业用户,也必须申请“定期管控商品许可证(PBKB)”。 此许可证可以通过网上商业许可电子支持系统(BLESS)2.0,或者到附近的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办公室申请。 我的观点是,这项举动无非是增加商家的工作量,尤其小商家,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一两个人处理生意上的工作,当中最直接影响的就是小贩了,主因是小贩准备食物给顾客都需要用煤气。 基层商家需要的是最直接、简易的处理方式,设定如此低门槛的PBKB条件,岂不是在为难他们吗? 我是赞同政府有必要积极进行严打行动,打击违法滥用津贴煤气的行业用户,以减少补贴流失和维护本应享有津贴的群体的利益。 然而,我也呼吁有关当局,应该走入民间做更接地气的调查,重新探讨3桶煤气是否真的足够一般微型或小型商业使用1个月呢? 很可能一般家庭就已经有3桶煤气,即2个煤气炉头各用1桶,外加1桶作为后备替换,更何况是要服务与解决广大民众伙食问题的小贩和餐馆? 如今大部分家庭都是双薪家庭,尤其是城市地区,放工回家都已经晚了,所以通常他们都选择外食,也很少在家里煮饭。 如果津贴煤气只限于家庭使用,并且让餐饮业非常有限地使用,那么这群三餐都外食的民众,即无法享有政府津贴帮补生活开销,反而还因为餐饮费陆续增涨而增加生活负担。 津贴的原意是要帮助人民减轻生活负担,民以食为天,如果政府允许基层的餐饮业者合理地使用津贴煤气,我相信政府的津贴可以更有效率地让普遍人民百姓受惠。  
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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