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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

(新加坡28日讯)青年被通缉后在咖啡店吃饭时,偶遇警员逃跑不果,竟挥拳伤人。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22岁的被告昨天在庭上承认袭击公务员、触犯私会党法令、违反防疫条例、违反毒品相关条例,以及欺骗等5项罪名,另有7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他被判监10个月又4个星期,罚款3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零530令吉)。 由于案发时被告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的名字和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曾因吸毒被捕,在保释期间未按时前往警署进行尿检,又未按时出庭,在2023年5月被警方通缉,之后一直潜逃在外。 2023年9月10日凌晨约4时,被告与一名女郎身处桥南路的一家咖啡店,受害警员与同事正在附近的沙球朥路执勤。 受害警员的同事注意到了被告,心虚的被告当时转移目光,想避开与对方的眼神接触,之后与女郎开始快步离开咖啡店。 受害警员与同事追了上去,被告和女郎则冲过交通灯,想要逃跑。受害警员向被告大喊,让他停下,并表明自己的身份,然而被告心知被通缉,因此没停下脚步。 受害警员与同事之后跟丢被告,但15分钟后在余东旋街中央城附近再次找到被告。受害警员追上被告,并试图将他按压在地。 被告当时一直挣扎,还用拳头打了受害警员两三下。受害警员抓住被告并用手机寻求支援,最后在同事的协助下,成功逮捕被告。 受害警员之后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出面部肌肉受伤,左前臂擦伤,获得3天病假。
4星期前
(麻坡25日讯)原本被控4项肢体性侵及强奸罪名的26岁快递员,今日加控一项强奸未成年女友的罪名,被告否认有罪,地庭法官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聆听了被告透过律师要求保释的理由及被告父亲愿意作保后,批准被告保释出外,惟在保释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 被告莫哈末沙希旦(未婚,26岁),来自吉隆坡新街场达锡公寓。 在提控的过程中,被告透过律师阿末纳兹里向法庭保证他遵守承诺,不会干扰受害人及准时出庭受审。 控状指他于2018年4月4日凌晨1时,在东甲坤兰于汝巴力顿务的一间房屋内,强奸当年只有16岁的女友,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 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 法官把案件展期至今年4月28日过堂。休庭后,被告的父亲前来缴付保释金。 在这之前,被告也面对2项控状,即在麻坡黄金丹绒一间旅舍,强奸2名分别只有12岁的未成年少女,以及把性器官插入其中一名受害人口中和触摸另一名少女的私处与胸部,分别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14(d)(肢体性侵)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 案情显示,受害人是于2018年4月4日向东甲警方报案,警方于3天后逮捕被告助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调查案件。
1月前
3月前
3月前
(新山15日讯)一名隶属昔加末商业罪案调查组的女曹长,涉嫌受贿2万令吉作为不逮捕失信案的酬劳,今早在新山法庭面控时不认罪。 新山反贪污法庭允准总计1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月到昔加末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订于3月24日过堂。 根据控状指,35岁被告乌莎南蒂,是昔加末警区的商业罪案调查组曹长,她于去年8月28日下午4时50分,在任职的警局内向一名华裔男子苏礼贤(译音)收取2万令吉的贿金,以作为不逮捕其妻子赵玉泰(译音)的酬劳。 案发时,昔加末警区的商业罪案调查组正对赵玉泰牵涉一起失信案展开调查。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此案主控官林伟强向法庭提出4项保释条件,1万5000令吉保释金、1名大马籍担保人、没收护照和每月必须到新山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案展3月24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沙万德兰求情时表示,被告自2015年投入警队工作,丈夫则是一名私人企业的营销助理,两人育有2名介于5岁至6岁的孩子,同时也需要供养家境贫困的岳父和岳母。 另一方面,他也强调,被告在去年9月被拘捕助查,获得保外继续执勤,直到今天,前前后后到昔加末的反贪会共14次配合接受调查,高额的保释金已超出被告丈夫的能力范围。 他形容,保释金不是罚金,而是确保被告会依时出庭审讯,被告的丈夫只能承担8000令吉的保释金,也要求每月必须到新山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的条件,改为昔加末反贪会办公室。 主控官林伟强则认为,被告犯下贪污的重罪。法官西蒂诺莱达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月到昔加末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订于3月24日过堂。 长发遮脸 被告乌莎南蒂于今早8时46分在其丈夫的陪同下,现身新山法庭。不过,被告身穿蓝色连帽上衣,全程躲在丈夫背后,避开媒体的镜头。 被控面控不认罪,随后被扣上手铐步出法庭,她以长发遮脸,拉低连帽上衣低头躲避摄影镜头。
3月前
(新加坡11日讯)在网上以售卖Grab点数为幌子骗走12人超过10万新元(约35万令吉)被控,男子在保释期间又再设骗局,一人分饰两角,以不同投资计划欺骗一人召集朋友投资近74万新元(约258万令吉),甚至谎称其中一项计划在45天后就可获得高达240%的固定回报。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吴俊杰(32岁)共面对13项欺骗控状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他昨天承认其中4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49个月。 根据案情,25岁的女受害者在2021年6月通过一名男友人的介绍认识“莎莉”。男友人指他跟着“莎莉”投资,获得可观回报。受害者对此感兴趣,于是联系“莎莉”。 接着,“莎莉”通过短信向受害者介绍数个投资计划,每项计划皆要求后者投入一定的投资金额。“莎莉”向受害者承诺,在一段时间后就会收到固定回报,可让她在3至175天后,获得9%至240%的回报。 受害者向至少21朋友介绍投资 为了筹集资金,受害者向至少21名朋友介绍这些投资,并把收集到的钱汇给“莎莉”。 2021年9月21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受害者共汇了73万8160新元(约257万7023令吉)给“莎莉”。她起初还有收到约27万5785新元(约96万2805令吉)回报,但在2021年12月左右,所谓的投资计划开始出现问题。 受害者因迟迟未收到回报询问“莎莉”,后者开始以不同理由拖延,甚至搬出名为“SS”的上司,向受害者再三保证会收到回报。受害者间中还接到“SS”来电,她最终选择相信对方而继续投资。 2022年2月,被告致电受害者说,“莎莉”和“SS”其实是由他假扮的,并指他再也没有能力给予受害者任何回报。 调查揭露,被告把这笔“投资”资金花在线上赌博,希望借此赢钱来支付向受害者承诺的回报。由于他的银行户头因其他欺骗罪行被冻结,他因此使用妻子的银行户头收款,还向妻子谎称这样的安排是基于工作需要。 借钱还受害者    仍继续收取资金 2021年11月,被告因输钱向借贷公司借钱,支付受害者的投资回报。但是,他仍继续从受害者处收取资金,直到负债累累才向受害者坦白。 另外,被告也在交易平台以约10%至25%的折扣价售卖Grab点数,如以400新元(约1396令吉)售卖500新元(约1746令吉)的点数。他一般会要求买家提前付款,但最终都无法交货。 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8日期间,他以上述手法欺骗12人共10万4760新元(约36万5732令吉)。这笔钱的其中一部分成了被告上赌场的赌本,他也因此在2021年8月被控。被告过后只赔偿其中两人共4000新元(约1万3965令吉),以及支付一人150新元(约524令吉)的Grab点数。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求情书中指出,被告的妻子现年23岁,两人育有两名年幼小孩,而被告的教育程度不高,必须打多份零工养家,妻子近期还不幸流产。 律师也说,被告已经感到后悔,承诺会改过自新,恳请法官轻判。(人名译音)
4月前
(新加坡14日讯)中年妇女偷窃被捕获保释,但在保释期间一再行窃,甚至在樟宜机场偷窃被捕获保后,隔天又再次回到机场偷窃。她前后被捕4次,昨天被判坐牢18周。 《联合早报》报道,屡偷不改的被告苏洁薇(译音,48岁)面对18项偷窃控状,她早前承认其中项6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但控方此病不影响被告的自制能力,也不是导致她犯案的原因。考虑到被告在保释期间屡次犯案,控方促请法官给予适当监刑,以起阻吓作用。 案情显示,2023年9月3日早上8时左右,被告来到樟宜机场游荡,寻找机会下手偷东西。被告先是看到其中一个柜台上有一部手机,趁无人看管就拿走。 接着,被告看到一名男子在沙发上睡着,于是趁机偷走他放在沙发上的手机、耳机和平板等物品。被告过后经过机场的充电站时,也顺走了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她还到超市偷窃,偷走约261新元(约916令吉)的杂货。 后来一名受害者发现手机被偷,通知了机场保安人员。保安调阅电眼画面,锁定被告为偷窃者,警方当天就将被告逮捕。 庭上揭露,被告多次因偷窃被捕,而且她是在保释候审期间犯罪。2023年8月13日,被告因偷窃首次被捕,隔天获准保释在外;9月2日,被告再犯被捕,同日获得保释;9月3日,被告又行窃落入法网。 被告接受精神评估后获保在外,不过她死性不改,于10月17日再到一家商店,偷走总值236新元(约828令吉)的商品,结果第4次被捕。 被告的代表律师代求情时说,被告因面对财务困境才犯错,如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承诺会继续接受治疗,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4月前
(新加坡11日讯)上个月申请保释时被控方指对法庭不坦诚,28亿新元(约98亿令吉)洗钱案被告之一张瑞金再次申请保释,声称被还押至今已4个月,但最终仍然被拒。 今年9月在还押中度过45岁生日的张瑞金,在案件上次过堂时改聘新的代表律师,并于今天通过新律师再度向法庭申请保释。 律师指出,法庭早前基于3个因素,即张瑞金被控的罪名严重、有潜逃风险,以及因调查仍在进行,被告有与他人串供和破坏证据的风险,拒绝让被告保释在外,但被告至今已被还押4个月,控方不应继续以调查仍在进行为由,反对被告获得保释。 “控方无法确定调查何时结束,那岂不是能以这一理由还押被告两年?” 律师认为,法庭应把调查因素排除在外,单独考虑被告面对的罪行,以及被告的潜逃风险。 控方在庭上回应,距离被告上次申请保释才过了约一个半月,至今没有任何变数,而时间不能单独成为被告申请保释的因素,况且一个半月也并不长。 另外,被告在国外有数人协助他管理资产和生意,但却没有向当局提供相关人士的资料,因此若他保释在外,有与他人串谋或破坏证据的可能。 控方也以王水明向高庭申请推翻无保释庭令一案为例,法官已明确指出,保释申请一旦被驳回,除非情况有重大变数或出现新信息,否则对于持续向同一法院提出的保释申请,法院是极不愿意批准的。 法官发表决定时说,这是一起涉及多人的复杂案件,被告已被还押4个月不能构成重大变数,被告所面对的严重罪行,以及潜逃和串谋的风险仍然存在,最终驳回被告的保释申请。
5月前
(新加坡2日讯)妇女4次因偷窃被捕,保释在外时仍不收手,数次到星耀樟宜趴趴走,顺手牵羊多件物品。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苏洁维(译音,48岁)面对18项偷窃罪名,指她在今年3月3日到10月17日18次行窃。她于昨天承认6项控状,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最初因偷窃在8月10日被捕,隔天被保释在外。不过,她于9月2日在星耀樟宜看到一名男子睡着,竟把他身上的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器等偷走,结果再次落网,同日又被保释。 二度被保释后,她仍没有收手,隔天早晨又到星耀樟宜乱逛,寻找可套现的物品偷。她先看到一职员的手机放在柜台上后,决定偷走。 她也看到一名游客的手机放在充电处,也顺道拿走,当时对方正在跟姐妹坐在另一处聊天。 后来,被告又到爆米花商店偷走一包爆米花,再到日本超市偷走总值超过261新元(约915令吉)的31件物品和食物。 其中一名遭行窃的受害者通知保安人员,对方查询电眼,确认是被告所为,成功在星耀樟宜内拦截被告。 被告当天被逮捕后,于9月5日出庭面控,并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至9月19日进行精神评估。 她被保释后,于10月17日因第4次偷窃被捕。这一次,她是到星耀樟宜的日本商店干案,偷了10样价值236新元(约827令吉)的商品,其中包括睫毛夹、布袋等。 根据控状,她所偷窃的所有物品总值865.77新元(约3034令吉)。 控方指出,被告在几个月内多次偷窃,有必要阻吓她再犯,要求法官严惩判她32周到44周监禁。法官指需要时间斟酌判刑,案展至12月13日下判。
5月前
(新加坡16日讯)涉及狮城最大宗洗钱案的被告王宝森时隔一个多月,再次提出保释申请,再度被法官驳回。庭上揭露,王宝森称怕两名女儿受牵连被遣送回国,竟向警方撒谎,称她们不是亲生的。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的案件昨天进行审前会议,撤换了律师,今天由新委任的律师江国文代表出庭。 律师今天在庭上为他申请保释时说,自9月6日案件过堂以来,被告的处境有所变化,两个分别3岁和5岁的女儿才刚办入学手续。 律师说,被告非常疼爱她们,因此是不会丢下她们不管,弃保潜逃的。 他也澄清,被告在被捕时说女儿不是他亲生的是一时慌张说错,随后也主动向警方更正这点。 他指出,如果被告有意潜逃,就不会让女儿在新加坡入学。 不过,控方指出,被告在被捕时,告诉警方两名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并不是一时说错,而是在慌张和恐惧的唆使下,害怕女儿会受牵连,被遣送回国,所以才会蓄意撒谎。 法官在驳回王宝森的申请时说,被告甚至告诉警方他的妻子曾经被一名男子欺骗,才会在婚前生下两名女儿,但后来却称女儿是他亲生的,显示他说辞前后不一,会为了自身利益而狡辩。 根据调查官的宣誓书,被告的两名女儿都是跟妻子姓。 被告称赌输父亲给的百万人民币 律师指出,被告的父亲在中国开茶园,手头是宽裕的。被告也曾分得茶园的100万人民币(约64万7188令吉)利润,但因为好赌,都被他输光了。 他指出,被告向警方坦白这一切,但没有证据显示,就因为他父亲有钱,他就能借助父亲的财力潜逃。 律师称,被告持有的中国和瓦努阿图护照都已经被当局扣押,他的中国护照也已经过期,因此不会有潜逃的风险。 此外,被告的母亲和侄女都申请来到我国,侄女是想要前来求学,而被告的母亲则是特地为了支持他而再度来到新加坡。 律师指出,被告的母亲在他被捕后就在新加坡,原本想要延长社交探访证,却没有成功,因此回国后,在上个月20日再度申请入境。 控方反驳时指出,被告的代表律师提出的所谓“新情况”并不存在,因为被告的处境从上一次过堂至今根本没有实质的改变,他只是想在上一回申请保释失败后再度尝试申请。 他指出,被告涉及的罪行原本就不允许保释,上一轮过堂至今,更多证据显示他涉及此案,并显示他和远程赌博的非法生意有关。
5月前
(新加坡16日讯)疑不满代表律师无法说服法官让他们保释,狮城历来最大宗洗钱案的至少5名被告撤换律师。 涉及28亿元(新币,下同;约98亿令吉)洗钱案的10名被告于今年8月15日落网,隔日被控,至今一直被还押。所有被告都聘请了代表律师,提出保释申请,但至今无人申请成功。 据《8视界新闻网》记者了解,涉案的一些被告疑因此对原来的代表律师不满而撤换律师,期待新的律师能顺利替他们申请保释。 根据连续3个月的庭审和审前会议记录,截至昨天已有至少5名被告撤换了律师,他们分别是林宝英、王宝森、陈清远、王德海和王水明,其中陈清远已经两次撤换律师。 陈清远最初的代表律师是张莹莹,之后换成陈才明,上个月又换成Gary Low。新加坡国家法院将于明天审理陈清远的保释申请。 最新撤换律师的是王宝森,他的案件于昨天进行审前会议,将代表律师从Adrian Wee换成康国文(译音)。 昨天的审前会议结束后,王宝森的新律师今天又在国家法院提出保释申请。 要求保释但又不肯和律师合作 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有被告以为只要花钱就可保释,现阶段聘请律师也就是希望律师能想办法让他们保释出去。 律师说,相信被告还不了解新加坡的法律,想要律师替他们做事但又不肯合作。 据说,他们每次和被告会面了解一些详情时,被告都不太合作,结果有律师到了庭上都不知道要如何“据理力争”,因为“根本没有站得住脚的理由”。 律师还说,他的客户告诉他,自己清白没有案底,在外国也没有做过违法的事,但律师到庭上准备以此为由申请保释时,控方却拿出他被通缉的通告。 “这让我显得无地自容,他清白之说显然已无法成为理由,我不能自打嘴巴吧?当下真有种被当傻子的感觉。” 这名律师表示,由于被告不合作且不坦白,到了一个地步,双方对无法继续合作都有共识,他最后就不再代表这名被告了。 无法按时交付律师费 涉及洗钱案的被告都请了知名律师,律师费用都十分高昂,初步估计,每个人的累计律师费,迄今至少也要数万元到10万元(约35万令吉)以上。 部分律师受询时透露,他们的客户在支付费用时遇到一定的困难。 不方便公开姓名的律师指出,这主要是因为被告的资产被冻结,家人不方便或者没有足够的款项代付律师费。 另一方面,律师在收取律师费时也要交代付款人的身份和款项来源,“交易”变得复杂,有些律师相信到现在还未收到律师费,也有律师因此决定不再代表他们。 记者据律师费问题询问一些被告的代表律师,其中有些坦承有收到部分费用,一些则不愿透露。
5月前
(新加坡30日讯)涉24亿新元(81.6亿令吉)洗钱案被告王水明的案件昨日过堂,庭上揭露,他在海外拥有3550万新元(1.2亿令吉)资产,与其他两名被告关系密切,并与3名在逃嫌犯有联系,潜逃风险高,因此控方申请被告不准保释候审,最终获法官批准。 新加坡在8月16日爆出规模惊人的洗黑钱案,相信是全国近年来涉款金额最大的犯罪活动。拥有土耳其国籍的王水明(42岁)是被控上法庭的10人之一,他也是遭起获最多资产的其中一名被告。 《联合早报》报道,法官昨天在聆听控辩双方近两个小时半的陈词后,认为王水明一旦保释在外,会有潜逃以及和其他人串谋的风险,因此批准控方的无保释申请。 控方在庭上指出,王水明在2019年举家搬来新加坡,但和家人都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他所面对的控状都是严重罪行,很可能让他选择弃保潜逃。 与妻儿拥3国护照 另外,王水明拥有土耳其、中国和瓦努阿图3国护照,他在调查中还承认自己拥有柬埔寨护照,但并未交代护照的去向,因此柬埔寨护照仍未被当局起获,而他的妻儿同样拥有3国护照。 控方透露,王水明在海外拥有3550万新元的资产,其中在柬埔寨就有1800万美金(8451万令吉)的资产,有能力举家搬迁到其他国家生活,因此潜逃风险高。 王水明除了与另外两名被告有密切联系以外,还与3名在逃嫌犯有关联,其中一人王水挺是王水明的亲兄弟。若保释在外,不仅有串谋和破坏证据的风险,其他嫌犯也可能助他逃离新加坡。  法官最终批准控方的无保释申请,认为王水明和他的家人在新加坡扎根没有那么深,无法确保他不会弃保潜逃。 法官也说,王水明在其他国家拥有大量资产,并持有其他国家的护照。这些护照有些是他通过投资所得,说明了他有能力为他与家人获取他国护照,因此潜逃风险高。王水明与其他被告和在逃嫌犯的联系,也显示他若获得保释,有串谋和破坏证据的风险。 王水明的案件展期至10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 其他被告的案件过堂时,法官批准控方对苏宝林(41岁)、王宝森(31岁)和苏海金(40岁)的无保释申请。另外6人的律师则表示需要时间准备回应和陈词,他们的无保释申请则展期至10月18日决定。 这6人分别是陈清远(33岁)、苏文强(31岁)、林宝英(43岁)、王德海(34岁)、张瑞金(44岁)和苏剑锋(35岁)。其中,张瑞金和林宝英是同居情侣。 父母出国乘私人飞机返新 另一方面,根据《8视界新闻网》报道,王水明一家在新加坡生活短短4年,就积累了超过总值超过2亿新元(6.8亿令吉)的15栋房产和3辆豪车;控方也在庭上揭露,他父母有一次出国,回程更是乘搭私人飞机。 此外,庭上惊揭他拥有至少4本不同国籍的护照,原本还打算申请第5本护照。 根据控方,王水明承认通常通过投资来取得一些国家的护照,除了土耳其、中国、瓦努阿图和柬埔寨护照外,他原本也申请了位于美洲的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Saint Kitts and Nevis)的护照。 不过,他最终是否取得这本护照则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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