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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

(新加坡20日讯)花店店员看偷拍影片后自行到商场女厕偷拍,在一次干案时被如厕女郎发现,最终落入警网,并于昨日被判坐牢12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0岁的卓家明(译音),案发时在巴西立72街第735座白沙西厦(Pasir Ris West Plaza)商场的一家花店工作。 他面对两项偷窥的控状,承认其中一项后,另一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3年2月开始看偷拍影片,同年11月12日或之前决定尝试偷拍。 被告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开店,到了晚上9时,被告先走进同座的男厕,之后再潜入一间女厕。 一名27岁女郎当时在上厕所,被告蒙起偷拍之意,将自己关在旁边的隔间里。 到了晚上9时10分,被告启动手机录影功能,从隔间底下空隙将手机伸进女郎的隔间里,偷拍女郎如厕画面。 女郎当时蹲着如厕,她看见被告的手机后意识到自己被偷拍,于是立即穿好衣服,敲打被告隔间门,要求被告出来。 被告知道事迹败露,于是保持安静。女郎见被告不肯开门,找来同事帮忙,两人不断地敲被告隔间门,被告最后开门,并向女郎和女郎同事谎称自己急着上厕所,但男厕每个隔间被人占用,只能使用女厕。 女郎认出被告是花店的店员,最后通过同事帮忙报警。 媒体于今早走访事发商场时,花店照常营业,一名年长男子和另一名较年轻的女店员在场,两人称对偷拍案不知情,女店员则透露自己刚来花店工作两周左右。附近的受访商家也说未听说本案。 5天偷拍20女如厕 调查揭露,被告在短短5天内,偷拍20名女郎如厕画面。 被告罪行被揭发后,担心面对偷拍的后果,于是在警员赶到场前,将偷拍女郎的影片删掉。 不过调查揭露,被告于2023年11月12至16日间,还偷拍了另外19名女郎如厕的画面。 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散播这些偷拍影片。 妻子刚生产 被告求轻判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孩子才一个月大,妻子还在休养阶段,希望法官轻判。 律师还表示,被告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他意识到行为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被告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希望能早点服完刑,往前看重新做人。 控方在陈词时则说,被告预谋干案,行为极具侵犯性,受害者私密处被拍。他5天内偷拍20名受害者,罪行被揭发后将偷拍影片删掉,求法官判被告坐牢4至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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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4日讯)医生听见有人洗澡,举起手机透过窗口偷拍,女郎发现手机大声尖叫,医生匆匆离开删除视频后主动向女郎认错。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4岁的苏景耀(音译),他早前被控两项偷拍罪,昨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人是31岁的女子,法庭文件并没有说明两人的关系。 案情揭露,去年4月14日傍晚6时,被告和受害人处于一个单位内,该单位有个公用厕所。 案发时,受害人在浴室洗澡,被告听见花洒的声音,便用手机透过窗户偷拍受害人。 受害人注意到窗边的手机,大声尖叫,被告随即匆匆离开。受害人步出厕所走回房间,因不知道是谁偷拍,便要求查看监视器。 与此同时,被告马上删除视频,随后敲了受害人的房门,向她道歉并承认自己是偷拍者。受害人随后把遭遇告知男友,男友报警。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3月到4月之间,也涉嫌4次偷拍他人洗澡。 医院早前答复媒体,指院方已对事件进行内部审查,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作进一步评论。 称患偷窥癖 求判强制性治疗 被告患有偷窥癖,希望法官考虑强制性治疗,主控官却反对,指被告仍有自我控制能力。 主控官表示,虽然被告的精神评估指被告的病情与他犯下的罪行有关,但仅限于偷拍他人进行私密活动会引起他的性欲,被告仍能自我控制。 因此,主控官反对被告接受强制性治疗,并建议法官判他坐牢8到10周。 法官最终谕令被告接受强制性治疗评估,案展12月15日,待评估报告出炉后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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