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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裸露

(新加坡5日讯)25岁男子全裸骑摩托车“趴趴走”,今早在当地法庭被判接受强制性治疗24个月。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一名全身赤裸,没戴头盔及口罩的男子骑着摩托车,于去年6月10日在泛岛快速公路(PIE)上飞驰,一直行驶到勿洛北的路段后才转弯,全程长达近5公里。 这名裸男是25岁的杨启伟(译音),共面对8项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擅闯罪名,以及两项在公共场所裸露的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量。 案情揭露,当天清晨5时43分至下午3时36分之间,警方共接获8通报案,指被告全裸骑着摩托车出现在新加坡各个角落。 一开始时,有人报案指穿着内裤的被告,在大巴窑8巷第212座组屋前的露天停车场脱下内裤,爬上一辆轿车。车内司机下车质问,但他不加理会,爬下车后,全裸骑着摩托车离开,内裤则留在车上。 不到一小时,警方又接获报案,指被告出现在蔡厝港7道第812A座,似乎在楼梯间自慰。被发现后,被告又走回停车场,骑摩托车离开。 被告案发前一天也曾擅闯一家商场的共享办公室,把门弄坏,将自己的手提电脑连接上那里的电视后,看了一阵才离开。 调查期间,被告被移送心理卫生学院接受评估,被诊断出躁郁症。评估报告显示,被告犯罪风险低,心理医生建议他密切接受心理治疗。 法官最终判他接受强制性治疗24个月。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