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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团伙

  (新加坡1日讯)从卖淫团伙跑腿到经理,25岁大马男子找日本女到新加坡卖淫,让人安排酒店房间,从中赚取3000元(新币,下同;约9886令吉)到4000元(约1万3182令吉),为此入狱一年,以及罚款4000元。 《新明日报》报道,来自马来西亚的吴文宏(25岁)被控9项抵触妇女宪章的控状,指他经营卖淫活动。他昨日承认其中5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今年3月7日下午5时22分,新加坡警方展开扫荡活动,在金沙酒店内逮捕被告,以及两名日本女,年龄分别是26岁和27岁。 调查揭露,被告于去年8月被一名叫王驰三的男子招入网上卖淫团伙FanzaSG。被告负责与顾客接洽、向妓女收钱、把收到钱换成外币等。他一开始可得10%佣金,随后增至20%。 今年1月,王驰三被捕后,被告取而代之成了经理。 1月11日,被告联系曾通过他们到新加坡卖淫的日本女,邀请她于今年2月27日到3月7日到新加坡。日本女答应,并邀了另一友人一同前来。确定行程后,被告就在各平台宣传招客。 被告也通过王驰三认识了张凯(46岁),通过对方订酒店房,并请他帮忙布置房间。 日本女到新加坡9天,被告付了2100元(约6920令吉)给张凯,并向两名日本女收了2万5900元(约8万5353令吉),部分换成了人民币付给她们,自己则赚取约3000元到4000元左右。 主控官指被告属于卖淫团伙的管理层人物,不仅与顾客和卖淫女接洽,还安排酒店房,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1到13个月以及罚款4000元。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一年,以及罚款4000元。(人名译音)  
5月前
(新加坡7日讯)马来西亚青年奉卖淫团伙之命,到新加坡机场接到该国卖淫的中国籍女子,之后安排她入住酒店和接客。 这名青年作为中间人,替“上司”向女子收取抽成,被判入狱6个月又两个星期。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黄源凯(26岁)面对3项抵触妇女宪章和一项抵触护照法令的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4年5月左右招妓时,发现一名叫做“文少”的人,是在新加坡经营卖淫生意团伙的成员。 被告想赚取额外收入,于是主动联系对方,表示有兴趣协助管理性工作者。 两人随后协定,被告负责与客户联系、安排预约,并根据“文少”的指示办事。 对方也向被告承诺,每替性工作者安排一个客户,可获得10元(新币,下同;约33令吉)的酬劳。 调查发现,一名26岁中国籍女子因无法偿还赌债,债主推荐她去找“文少”介绍工作。 “文少”向该女子说,可安排她在新加坡的娱乐场所陪酒,若为顾客提供性服务则可赚取额外收入。 女子向“文少”要求先飞来新加坡,查看工作环境后再做决定。 “文少”随后指示女子购买机票和预定酒店,并安排被告接机和处理随后事宜。 2024年6月23日,被告到新加坡樟宜机场接机后带女子前往酒店,并依照“文少”的指示扣住女子的护照。 女子与“文少”通电话后,同意在酒店为客户提供性服务,每小时收费260元(约859令吉,而“文少”会抽五成利润。 被告会通知女子招待客户的时间和时长,也指示她在交易前收费,在客户抵达和离开时通知他等。6月23日至26日,女子至少接待了10人,赚取约5640元(约1万8644令吉)。 6月27日,女子不想继续为“文少”工作而选择退房,岂料后者要她再接待14人才归还护照,并指示她入住另一家酒店。 之后,被告前往酒店替“文少”收取抽成,但女子拒绝,被告最后拿走了330元(约1090令吉)和60元人民币(约202令吉)。 女子随后向朋友求助,而朋友在当天向警方报案。被告隔天(28日)被捕,他尚未从中获取任何报酬。(人名译音)
11月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