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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司法公正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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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8日讯)涉嫌教唆与蓄意协助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之行和妨碍司法公正,狮城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的认罪聆讯排定在8月4日。 《联合早报》报道,王明星(79岁)的案件今日进行审前会议后,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更新资料,显示案件展期至8月4日进行认罪聆讯。 这起案件的认罪聆讯已两度展期,王明星原有意在4月2日认罪。 不过,他的代表律师后来要求更多时间,向医生索取其病情、检测和治疗的详细报告,以确保能给控方和法庭提呈这些信息,让这些信息得到适当的考量。 控方不反对这项申请,案件因此展期进行审前会议。 这起案件后来又定于7月3日进行认罪聆讯,但案件在控辨双方的申请下展期至7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 王明星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22年12月,邀请易华仁乘搭他的私人飞机前往多哈,并为易华仁免费提供多哈四季酒店的住宿,以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务舱机票,这些好处总值2万零848元3分(新币,下同;约6万8690令吉)。 王明星这么做等于唆使易华仁犯下违反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罪行。 第二项控状显示,王明星涉嫌刻意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让他在2023年5月18日至25日之间,向新加坡赛车公司支付5700元(约1万8780令吉),补偿他从多哈飞回新加坡的机票花费。 王明星目前以80万元(约263万5824令吉)保释在外。保释期间,王明星两次申请出国,以处理工作事宜和求医,获得法官批准。 易华仁因以新加坡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余元(约131万7912令吉)的物品及好处,去年10月3日被判入狱1年。 今年6月,易华仁在刑满4个月前获得假释,他目前已完成8个月的狱中服刑与居家宵禁,若接下来4个月不再触法,料可在今年10月正式完成服刑。
4月前
(新加坡22日讯)新加坡一名41岁男子为赚钱当担保人,保释当地一宗私宅偷窃案的中国籍男嫌犯,还与牵线的陌生人私定协议,若被告弃保也不用赔钱。 《新明日报》报道,中国籍男子龙志华涉飞新加坡后,潜入当地有地私宅偷走逾57万元(新币,下同;约188万2504令吉)的珠宝,落网被控后在保释期间潜逃出国。 新加坡警方揭露,41岁担保人并不认识被告。 该报早前报道,39岁的龙志华涉嫌与同伙于去年6月21日晚间,破门进入新加坡汤申路上段温莎园路的住宅行窃,盗走逾57万元的珠宝首饰。 龙志华相信是犯罪团伙成员,一行十多人专程来新加坡干案。 龙志华被控上当地法庭后于去年12月认罪待判,但他后来撤回认罪,案件转回到审前会议阶段,并定于今年4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 但是,龙志华当天并未现身,法庭因此对他发出拘捕令。 新加坡法院发言人回复当地媒体询问时透露,龙志华于4月1日以3万元(约9万9079令吉)保释外出,却在4天后,即4月5日失联。 新加坡警方今早发文告表示,两名男子因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他们的年龄分别为25岁与41岁,并于今早被控。 两名被告分别是41岁的洪威尔森(新加坡籍)与25岁的韦其峰(马来西亚籍)。 洪威尔森面对3项控状,包括妨碍司法公正,以及在龙志华弃保潜逃后,两度向警方报假案。 控状显示,洪威尔森用韦其峰向他提供的3万元为龙志华担保,使其获释并逃避审讯。 他还被指在龙志华逃逸后两度向警方报案,谎称自己与龙志华弃保一事无关,并每日早晚都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洪威尔森还涉与一名叫“BBQ”的陌生人私定协议,一旦龙志华违反保释条件,他可免于承担损失。 韦其峰则面对两项控状,指他提供3万元保释金给洪威尔森,以及与“BBQ”达成协议,让洪威尔森免于承担相关损失。 警方补充,洪威尔森与龙志华素不相识,是为获取报酬而充当担保人。(人名译音) 涉助安排住宿 25岁男也被控 根据警方文告,韦其峰4月1日驾车到监狱接获保释的龙志华,再把他载到一间酒店下榻,并为他支付房费。 韦其峰与洪威尔森今早被控后,控方表示仍需时间完成调查,案件将展期至下个月过堂。 控方指出,韦其峰是外籍人士,又涉嫌协助龙志华弃保潜逃,因此申请不准予保释。 韦其峰在庭上询问,自己在案件中只是“负责交钱”,是否也构成违法行为。 法官回应称,案件仍在调查阶段,被告有权针对控状提出抗辩,并须等待后续进展,并令他继续还押。 至于洪威尔森,法官批准他以1万5000元(约4万9539令吉)保释在外。
5月前
(新加坡15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酒后开车见路障立即停车,向当地交警谎称好友载他到这里等代驾,过后拨电求助好友让对方帮忙圆谎,最后警方出示监控器揭穿,如今“义气”好友被判坐牢7个星期。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2岁的林永昌,他昨日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同龄共犯蔡宏伟也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案件仍待审理。 根据案情,去年2月26日傍晚,被告和蔡宏伟相约喝酒,两人到新加坡乌节商业中心的一家夜店消费,直到凌晨时分才分别各带一名女郎离开。 蔡宏伟开车载着女郎,在来到当地女皇大道往花拉路时,突然发现前方有警方设的路障,于是把车子停在巴士站前。 交警见可疑车辆停在巴士站,便上前调查。 当时,已站在车外的蔡宏伟称在等代驾,并称之前是被告开车送他到那里,而被告已坐另一辆车离开。 蔡宏伟也伺机打电话给被告,让他帮忙圆谎,再把电话交给交警。 交警让被告回到巴士车站接受调查,但他拒绝,随后才答应到当地警署录口供。 被告去年2月27日下午4时33分到警署录口供,坚称案发时是自己开车载蔡宏伟,直到警方拿出监控器画面盘问他时,他才改口承认撒谎。 由于被告协助蔡宏伟圆谎,误导警方办案方向,导致警方没有进一步调查蔡宏伟涉及酒驾的罪行,主控官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7到8个星期。(人名音译)
5月前
(新加坡2日讯)涉嫌教唆与蓄意协助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行和妨碍司法公正,狮城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的认罪聆讯再度延期,案展至7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 《联合早报》报道,王明星(79岁)的案件原定7月3日进行认罪聆讯,但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显示,案件改期至7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 这起案件的认罪聆讯曾一度展期,王明星早前原有意在4月2日认罪。 不过,他的代表律师后来要求更多时间,向医生索取其病情、检测和治疗的详细报告,以确保能给控方和法庭提呈这些信息,让这些信息得到适当的考量。 控方不反对这项申请,案件因此展期进行审前会议。 王明星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22年12月,邀请易华仁乘搭他的私人飞机前往多哈,并为易华仁提供多哈四季酒店的免费住宿,以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务舱机票,这些好处总值2万零848元又3分(新币,下同;约6万9067令吉)。 王明星这么做,等于唆使易华仁犯下违反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罪行。 第二项控状显示,王明星涉嫌刻意协助易华仁妨碍司法公正,让他在2023年5月18日至25日,向新加坡赛车公司支付5700元(约1万8883令吉),补偿他从多哈飞回新加坡的机票花费。 根据易华仁承认的案情,他接到王明星通知后,得知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在询问多哈行,便赶紧安排付费给王明星的公司。 根据刑事法典,如果唆使别人犯法、与他人串谋犯法,或蓄意协助他人犯法,都属触犯教唆法律条文;控方可结合教唆条文与犯罪活动所抵触的法律条文对教唆者提告,而教唆者可能面对与犯案者同样的刑罚。 易华仁因以新加坡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余元(逾132万5164令吉)的物品及好处,去年10月3日被判入狱1年。 今年6月,易华仁在刑满4个月前获得假释,他目前已完成8个月的狱中服刑与居家宵禁,若接下来4个月不再触法,料可在今年10月正式完成服刑。
5月前
6月前
(新加坡27日讯)朋友酒后开车送男子回家,离开后撞死电动脚踏车骑士,男子为了“救”朋友,竟折返现场向查案人员谎称自己是肇祸司机,结果因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坐牢3周。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2年9月28日凌晨1时20分,地点在蔡厝港1道朝往蔡厝港4道方向的路段。 被告是35岁陈家杰,他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案发前一天晚上8时,与朋友张国明(39岁)和其妻子在武吉巴督一带的咖啡店吃饭喝酒。 3人接近晚上10时离开,由张国明开车送被告回德惠道一带的住家。 张国明将被告送回家后,在蔡厝港1道上行驶。这时,一名骑着电动脚踏车的28岁男子,从德惠道一条支路驶出,突然出现在张国明车子的左侧。 张国明闪避不及,将男子撞飞到马路上。男子事后被送往黄廷芳综合医院急救,但伤重不治。 调查揭露,张国明趁救护人员对男子进行急救时,打电话通知被告说自己出了车祸。被告于是赶到现场与张国明会合。 结果,张国明和妻子在接受查案人员问话时,都称不知道谁是肇祸司机。到场的被告为了保护张国明,向查案人员“自首”。 由于被告、张国明和其妻子都无法通过酒测,查案人员决定将3人一并逮捕。 被告在28日下午2时43分录口供时,才透露张国明是真正的肇祸司机。不过张国明当时已保释在外。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罪行可导致严重后果,不过考虑到被告是为了保护朋友而不是自己,加上他是一时冲动下犯罪,决定判被告坐牢3周。(人名译音) 被告求情时说,自己案发时喝了酒影响判断,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希望法官轻判。 控方在陈词时则说,交警在调查一起致命交通意外,触法者可面对相当严厉的惩罚。被告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影响调查进度却明知故犯。 另外,虽然张国明目前没有被控任何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但这不能减轻被告的罪责,因此在考虑到所有因素后,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至4周。 张国明事后也被控上法庭,他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以及一项提供假资料给公务员的控状,案件于下个月9日过堂。  
9月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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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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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5日讯)40岁前教师因下载和私藏儿童色情和虐童内容,接受调查时还拒绝透露手机密码,今早被判监13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曾是学校教师的被告尤金圭克(Eugene Quake)承认私藏虐童内容和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后被判刑,另有两项罪状让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 自动下载内容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于2020年下载和开始使用聊天应用程序Telegram, 并加入当中一些有关同性恋信息的聊天群组。 他也把群组的视频设为自动下载模式,所以一旦有人分享视频,就会自动下载到他的手机里。 另外,他也会上网搜索一些相关的内容。 去年3月15日,警方根据情报突击检查被告的住家,当场没收了他的手机、手提电脑和储存硬盘。 警方过后在硬盘里发现了虐童相关的内容,但被告拒绝提供一部手机和一台手提电脑的密码,导致警方无法检测。 不想拉男伴下水 控方说被告犯法的时间前后长达3年,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4到18个月。 被告并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提呈了一份两页长的求情书,开始表示不想再说什么,但当法官追问他时,他低着头先说愿意接受任何刑罚,接着又解释称他不记得密码,担心输入错误会导致手机被锁住。 最后,他才说不想告知密码是因为里头有“敏感内容”,而这些内容牵涉他的一名伴侣,不想让他卷入本案中。
1年前
(新加坡23日讯)新加坡管理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前协理处长为3家公司的董事争取生意上的利益,约两年间向3人收贿逾47万元(新币,下同;约163万6540令吉)。他甚至在被调查时,删除自己受贿的证据,妨碍司法公正,因所犯下的罪行锒铛入狱。 被告陈代义(46岁),案发时是新大专业进修学院(SMU Academy)协理处长。他共面对51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早前在庭上承认其中16项。 法官昨日将余项罪名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42个月和缴付9万零552元(约31万5302令吉)罚金。 3名行贿者事发时分别是International Alliance Marketing私人有限公司(简称IAM)董事蓝闲泷(47岁)、CJ Synergy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徐敬廷(46岁)和Assetualize私人有限公司常务董事龙子建(46岁)。 新大专业进修学院由新大于2017年成立,是一家为在职专业人士提供持续教育的专业培训学院。被告当时是学院服务运营与业务改进部门的协理处长,负责监督该部门的销售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案情显示,为了达成学院注册人数目标,被告开始于2017年寻找营销伙伴,便找上朋友蓝闲泷,询问后者是否有兴趣,蓝闲泷同意。 根据双方签署合同,IAM负责推广学院的课程,并从学员报名费中赚取佣金。 不久后,被告向蓝闲泷索求贿金,作为他促成学院与IAM达成商业利益的报酬。虽然蓝闲泷当时缺钱,但仍想要被告的生意,因此答应支付IAM每月25%的利润给被告当作报酬。 被告后来颁发其他合同给IAM,同样要求蓝闲泷给予报酬。在约两年间,被告从蓝闲泷处收取33万7952元(约117万6748令吉)的贿款。 除了蓝闲泷,被告也在这期间找上朋友徐敬廷和龙子建加伙,协助两人的公司获取学院合同,事后从徐敬廷和龙子建分别收取6万2800元和7万1300元的贿款。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从这3人处共收取47万2052元的贿款。 除了向他人收贿,被告也在被受查时,删除受贿的证据,有意妨碍司法公正。 庭上披露,贪污调查局是于2019年7月,接获被告索取回报的投诉后展开调查。同年11月,当局传召被告问话,而为了掩盖罪行,被告删除手机上的收贿记录;有关记录写下3人在犯案期间所给他的贿款数额。 不过,当局最后还是成功从手机上复原这些记录,从而揭发被告的罪行。 涉案的徐敬廷和龙子建早前认罪后,分别被判坐牢12个月和13个月。蓝闲泷的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1年前
(新加坡24日讯)因伪造记录和提供虚假信息妨碍司法公正,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向当地3名保险经纪发出1年至5年不等的禁令,禁止他们以保险经纪身份提供任何财务咨询。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金管局今日发布文告说,因违反该国财务顾问法令,保险经纪袁佩玲和陈珍芝,分别被该局处以5年和3年禁令,以及罚款。 另一名保险经纪林喜伦则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该局处以1年禁令及严重警告。 自禁令生效起,3人不得提供任何财务咨询服务,或参与管理、担任董事,或成为任何财务咨询公司的主要股东。 此外,根据新加坡保险法令,袁佩玲和陈珍芝还被禁止以保险经纪身份开展业务或参与保险经纪管理。 文告显示,2018年9月15日,袁佩玲就一项调查被金管局要求面谈。 面谈前,袁佩玲在向金管局提交的培训表格中填写虚假信息,并故意删除手机上有关信息。因为她知道,这些可能被作为调查的一部分。 同年10月,在对袁佩玲和陈珍芝调查的过程中,林喜伦在与金管局的面谈中,做出了几项虚假陈述,包括袁佩玲对他培训记录的签名。 事实上,他是在袁佩玲与金管局面谈的第2天才签名的。 新加坡金管局指出,2022年5月,袁佩玲和陈珍芝被指控违反财务顾问法令,而后袁佩玲进一步触犯了刑事法典,两人分别在2023年6月和11月认罪。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前者被处以2万元(新币,下同;约6万9749令吉)罚款,后者的罚款为5000元(约1万7437令吉)。(人名译音)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