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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哈曼

(新山4日讯)柔佛州警方逮捕两名涉及蓄意纵火、泼漆、刑事恐吓活动的阿窿跑腿,其中一人今日被带往新山法庭,面对13项控状,皆不认罪。 来自砂拉越的被告刘俊健(译音,46岁,卷门装工)今日被警方先后押送至第一地庭、第四地庭、第三推事庭、第二推事庭,以及第一推事庭,面对不同控状的提控。   被告在被押送过程,一直低头,用双手遮掩脸部,不发一言。他在聆听各项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摇头表示不认罪。 被告获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安排5名律师,分别在不同法庭,为被告在庭上求情,以减低保释金。 律师指被告已离婚,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需扶养尚在中学求学的孩子及照顾91岁父亲和87岁母亲,而母亲患病正住院治疗。 上述地庭法官和推事庭推事,分别择定3个案件过堂日期,即今年12月18日、明年1月5日及6日,并准予被告以总计6万75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附属条件尚包括一名大马籍担保人、向法庭呈交护照、不可骚扰证人。 若被告无力缴付保金,将送返乌鲁槽监狱继续还押。 被告在第一地庭,被控于今年10月20晚上10时15分在新山大丰花园的峇卡巴杜1路蓄意纵火烧毁赖文纪(译音)的一辆丰田轿车,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3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4年和罚款。 被告在庭上不认罪,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择定此案明年1月5日过堂,并准予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以向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申请法律援助。 在第四地庭,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20日晚上10时15分,新山大丰花园的峇卡巴杜1路,蓄意纵火烧毁居民赖振翔(译音)的一辆摩托车,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35条文。 被告不认罪,承审法官拿督仄旺再那择定明年1月5日案件过堂,将被告保释金定为1万2000令吉。 在第三推事庭,被告被控于今年11月8日凌晨3时21分,在新山彩虹花园固宁路一家餐馆大门泼橙漆,令餐馆蒙受292令吉40仙损失,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27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和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也在第三推事庭,被控于今年10月24日晚上10时39分在新山大马花园的冷宾3路,以匿名方式威胁居民傅佩雯 (译音),恐吓将蓄意纵火导致对方财务损失,因而触犯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 被告在庭上不认罪,承审推事雅迪花阿芝娜择定明年1月6日案件过堂,将被告保释金定为9000令吉。 在第二推事庭,被告被控于11月8日凌晨3时21分,在新山彩虹花园古宁路,向男子威拉慕合的资产泼橙漆,以匿名方式留下追债大字报,向对方进行刑事恐吓,因此触犯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 被告也在第二推事庭,被控于11月1日清晨6时,在新山美雅花园的美华丽雅2/9路,以大字报向对居民戴镇东(译音),作出刑事恐吓,威胁将纵火破坏对方资产,因而触及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 被告在第二推事庭,还被控于10月29日凌晨4时零8分,在新山世纪花园的哈丽茂固邦路,以匿名方式恐吓居民威维根,威胁对方将纵火破坏对方资产,因而触犯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 被告皆不认罪,承审推事艾莎米妮择定案件于今年12月18日过堂,将被告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 最后来到第一推事庭,被告共面对6项控状。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11月17日凌晨4时41分在大马花园的巴迪2路,向民宅泼红漆,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27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10月16日凌晨4时41分,在大马花园的巴迪2路,向对居民陈勇勤(译音),作出刑事恐吓,威胁将纵火破坏对方资产,因而触及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 第三项控状,被告被控于11月6日凌晨5时10分,在柔佛再也花园安哥烈25路,向对居民林素英(译音),作出刑事恐吓,威胁将纵火破坏对方资产,因而触及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 第四项控状,被告被控于10月16日凌晨2时,在顺福花园柏斯达里30/1路,向居民迪雅谷(译音),作出刑事恐吓,威胁将纵火破坏对方资产,因而触及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 第五项控状,被告被控于11月2日凌晨4时30分,在柏伶花园的哥沙8路,向居民邱成杰(译音),作出刑事恐吓,威胁将纵火破坏对方资产,因而触及刑事法典50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574条文同读。 第六项控状,被告被控于3月29日下午1时55分,遭新山北区警方检验出曾注射毒品,因而触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面对这6项控状,皆不认罪,承审推事娜碧拉择定明年1月6日案件过堂,并将保释金定为2万6500令吉。 另一方面,柔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昨晚发文告表示,11月18日,来自柔佛州警察总部,以及新山南区警区总部的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在昔加末逮捕两名相信是阿窿犯罪集团的跑腿。 拉哈曼说,两名男子分别45和46岁,尿液检验对毒品冰毒呈阳性反应。 他表示,据初步调查,两名男子从阿窿集团处领取酬劳,以向未能偿还借贷者住家,进行蓄意纵火、泼漆、刑事恐吓。 他指出,上述两名男子从今年8月初开始干案,每次到受害者家蓄意纵火可获800令吉酬劳,泼漆和贴大字报进行刑事恐吓,则每次可得400令吉。 他说,警方还起获干案工具,包括: 两瓶汽油、一罐油漆、两台手机、两个假车牌。另充公一辆车子。 “该阿窿集团的干案模式,首先通过社媒进行非法贷款促销,即使相关人士尚未同意贷款条件,仍直接汇款至对方银行户头。” 他提到,有关贷款利息高达20%至50%,若未偿还,阿窿就会向借贷者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和蓄意纵火。 “该阿窿犯罪集团锁定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通过新加坡注册的银行户头进行交易。” 他说,随着上述两男落网,意味柔州17宗案件已破案。这17宗案,6宗发生在新山南区,而新山北区、峇株巴辖和居銮各有3宗;至达城和昔加末各一案。
1星期前
(新山3日讯)涉嫌拥有和贩售儿童性虐待材料,累积赚取暴利7万6000令吉,笨珍5名涉案的中学生于两个月前被捕,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表示,相信参与类似活动的青少年还有更多。 拉哈曼认为,这需集合各方力量共同遏制,避免少年继续涉及这些不健康的活动。 柔佛州警方常月集会于今早举行,拉哈曼在会上致词说,柔佛州警察总部的D11组,即马来西亚儿童性犯罪调查组(MICAC, Malaysia Internet Crimes Against Children),配合全国展开的特别行动“恋童行动2.0”(Ops Pedo 2.0),成功侦破上述案件。 上述5名少年涉嫌通过网络买卖儿童性虐待材料(bahan penganiayaan seksual kanak-kanak, CSAM)于今年10月落网,拉哈曼在会上,特别点名称赞该组警员破案有功。 除此之外,拉哈曼提到,柔州警方政治部警员于今年9月联合柔州宗教局扣查一名涉及“和平与光明的阿玛迪宗教”的异教份子。 他透露,该人士已被控上法庭,并被判处监禁一年。 另一方面,拉哈曼在会上指出,柔州从今年1月至12月1日共录有5021宗刑事案件,同比去年的4907宗,增加113宗,增幅为2.32%。 不过,他说,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则比去年提升2.72%,今年共有3315宗案被侦破,去年为3105宗,是可喜现象。 关于交通事故方面,他提到,从今年1月至11月30日,柔州车祸宗数录有9万3285起,同比去年增加4.76%,而死亡车祸的增幅为3.09%,死者人数增幅达5.92%。 在扫毒方面,他透露,警方在上述同时期共逮捕2万3856名涉毒者,共起获3.32公吨和逾1万公升的毒品,总值1亿7527万令吉。 他特别提到,柔州警方上个月成功瓦解一个规模庞大的贩毒集团,起获总值1140万令吉毒品,逮捕一人,充公总值7万5000令吉资产。 他表示,过去一整年,柔州毒品罪案与调查组共捣毁42个贩毒集团和捉拿138人,起获总值1亿5630万令吉毒品。 拉哈曼今早在柔佛州警方常月集合颁发表扬状,总计77人获得表扬。 今次共有71名有功警员与民众获颁“柔佛州总警长表扬状”。 另6人获颁“柔佛州警察总部廉正表扬奖”。
1星期前
(新山3日讯)每年的11月至1月的东北季候风期间,柔佛州有发生水灾的可能,因此,柔佛州警方已锁定了州内874个地点为水灾风险区(Lokasi Berisiko Banjir),并将州内1280名警员编入水灾备战队伍,随时调往水灾前线。 柔州警方常月集会于今日举行,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在会后召开发布会,受媒体记者询及水灾准备工作时,这么表示。 拉哈曼表示,柔州在上述2个月内极大可能引发水患,为此,警方已锁定水灾风险区,从各方面加固水灾应对工作。 他透露,截至目前为止,并不需要冻结柔州警员假期。州内警员执勤情况仍维持惯例,即允许20%的人力请假。 他说,柔州警方将视情况,随时调整警员假期。若州内发生水灾,而灾情越来越严重时,才考虑直接冻结警员假期。 关于874个水灾风险区的分布,他指出,峇株巴辖共有278处,其次昔加末118处。其他依序为麻坡99处、哥打丁宜77处、笨珍70处、东甲68处、居銮57处、新山51处、丰盛港32处、古来24处。 他表示,除了1280名警员编入水灾备战队伍外,201名来自其他政府机构和部门的官员和人员也将前来支援,包括:普通行动部队人员、大马皇家警察飞行部队、联邦后备队新山第二队、大马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等。 他继说,倘若灾情恶化,柔州总计逾9000名警官和警员,也随时调派投入救灾行动。 在水灾备配方面,他指出,全国内部安全与公共秩序部(KDNKA)已作好配备供应,包括:112台汽车、92辆四轮驱动车、25辆客货车、28辆罗里、46艘船、36艘汽艇、29台船用拖车、74部发电机、34个帐蓬、451件救生衣、3台水上摩托车、2台水陆两用车。 他特别提到,梳邦机场的一台直升机,已被划入柔州水灾后备支援名单内。 他透露,警方使用上述配备,进行救灾行动、安全巡逻、交通指挥,同时协助将灾黎迁移至临时疏散中心。 他说,警方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部门保持紧密合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患,这些单位分别是民防部队、消拯局、社会福利局、志愿警卫团等。 他表示,警方已完成水灾应对部署,未来尚无法预知柔州会否迎来大水灾,或也有可能水灾情况并不严重。 无论如何,他劝请民众提前做好准备,例如先收拾好随身必带物品等,并在水灾发生时照顾好自身安全。
1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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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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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3日讯)柔佛州警方在柔南多个地区的娱乐场所扫荡非法入境者,逮捕83名缅甸籍男女,同时发现有关娱乐场所不仅没有营业执照,还聘用非法外劳。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指出,柔州刑事罪案调查组于8月30日晚上10时至凌晨3时期间,同步在新山南区、依斯干达公主城、古来及斯里阿南警区的8家娱乐场所,展开“污点行动”(OP NODA)。 他说,上述行动主要扫荡由外籍人士打理的娱乐场所,以取缔非法入境者,同时确保有关娱乐场所不被用作进行非法活动。 他指出,警方在上述行动中逮捕83名缅甸籍男女,分别是47名男子及36名女子,他们的年龄介于22岁至47岁。 “其中9人任职店长、1人是厨师、29人是服务员,另44人是不持有合法入境准证的顾客。” 拉哈曼指出,警方充公的物品包括:总值5088令吉现金,各品牌扩音器、麦克风、监控器解码器、手机、平板电脑、电脑、扬声器、商业账本、销售收据。 他说,搜查结果发现被扫荡的娱乐中心,不仅没有营业执照和娱乐执照,还聘用非法外劳。 他指出,警方援引下列7项条文调查: 一、柔佛州娱乐及娱乐场所法令4/98第6(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二、2016年新山市政厅贸易、商业及工业执照条例第3(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三、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7(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四、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以及鞭笞不超过6下; 五、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至少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六、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七、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条文,一旦罪成,每聘用一名非法外劳,可被判罚款1万令吉至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拉哈曼指出,上述行动旨在打击由外籍人士打理的娱乐场所,因为有关场所有可能引起本地民众担忧,可能造成社会问题、安全威胁,以及被利用进行违法活动。 “柔州警方会持续展开这类行动,保证不会向非法入境者和逾期逗留者妥协,甚至不允许他们滥用我国准证。” 他表示,民众若有任何罪案消息,可联系柔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行动室(07-221 2999)。
3月前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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