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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

(新加坡14日讯)涉嫌欺骗与教唆他人伪造文件,被判入狱17年半的“燃油大王”林恩强上诉,以王明星为例要求法外开恩减刑,但遭控方反对,双方在庭上展开舌战。 《新明日报》报道,于1963年创立兴隆贸易的林恩强,是全球燃油最大交易商之一,今已83岁。他早前被控130项包括欺骗、教唆伪造文件以及教唆伪造有值证券的罪名,指他在2019至2020年之间,欺骗国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发放逾27亿元(新币,下同;约86亿令吉)资金。 控方早前就涉及汇丰银行的3项罪状进行审讯,其余127项罪状暂时搁下。这3项控状指他在2020年3月和4月之间,指示职员伪造文件,并以此欺骗银行,声称兴隆贸易跟中国航油(China Aviation Oil)以及石油贸易公司联合石化新加坡(Unipec Singapore)有燃油上的交易,导致银行发放美金1亿1168万3939元(约4亿6000万令吉)。 经审讯后,他于去年11月被判坐牢17年半。由于不满裁决与判刑,他随后提出上诉。 高庭今早针对上诉案的判刑进行审理,被告的律师文达星提出被告的身体状况,指他有跌倒的风险,且严重的话可能导致他丧命,随之以新加坡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为案例,希望法官法外开恩,允许被告减刑。 律师希望法官给予被告象征性(nominal)判刑,但倘若法官不接受,至少把监刑减至11年。 王明星因教唆与蓄意协助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行和妨碍司法公正而被控上法庭。由于王明星得了不治之症,法官认为若王明星被判坐牢的话,会增加危害生命的风险,最后决定法外开恩,判王明星最高3万元罚款。 遭控方反对 庭上展舌战 控方指辩方因王明星最近获得法外开恩,才会产生申请法外开恩的想法。辩方回应,那是因王明星是首个因跌倒风险获法外开恩的案列。 控方指出,辩方此次会申请法外开恩,主要是因王明星的判刑引起,因辩方之前从未提过,只是把被告的身体状况列入求情因素。 辩方对此回应,指之前有两起以跌倒风险提出法外开恩的案例,但都被驳回,直到王明星的案件,才出现第一个获得法外开恩的案列,而法庭做此裁决的因素之一,就包括跌倒风险,以及跌倒可导致死亡的风险。 辩方也强调,不否认王明星的病情比被告更为严重,但申请的重点是跌倒的风险。 控方:王明星病情更严重 非只面对跌倒风险 控方强调,王明星的病情更为严重,并非只面对跌倒的风险。 控方指出,王明星面对的不仅是跌倒的风险,而是该风险源于他患的晚期多发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因此他也面对严重感染的风险,而坐牢会提高此风险。 据早前报道,王明星的骨髓瘤是治不好的病,治疗虽能减缓病发情况,但病情会逐渐恶化,病人最终会因病过世。王明星双脚有外周血管疾病,其中一只脚拇指有一个无法痊愈的伤口,有受感染和坏疽风险。 法官也说,若王明星被判坐牢,在病房内服刑并接受治疗,也会因不同医护人员轮班照顾,增加他受细菌感染的风险。
3星期前
(新加坡12日讯)3名SMRT前职员,在职期间通过友人开设的公司,当上“幕后管理”,在有内幕消息的情况下,竞标获得SMRT的25项工程,从中赚取超过411万元(新币,下同;约1302万9965令吉),但4人均不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今早分别被判入狱26个月至57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4名被告分别是SMRT前经理贾玛鲁丁(68岁)、SMRT前助理工程师扎卡立(67岁)、SMRT前路线经理祖基立(59岁),以及扎卡立的发小阿克巴阿里(68岁)。 贾玛鲁丁、扎卡立和阿克巴阿里各面对28项欺骗罪,祖基立则因较迟加入,被控24项欺骗罪。 4人都不认罪,经多年审讯后,法官早前裁定他们罪名成立,贾玛鲁丁和扎卡立各被判坐牢4年9个月,阿克巴和祖基立则各被判坐牢两年两个月。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案发时身为SMRT职员的贾玛鲁丁和扎卡立于2007年,偷偷利用阿克巴开设的科技公司Enovation Industries(简称EI)向SMRT竞标工程。 涉案期间,贾玛鲁丁和扎卡立在未向公司申报的情况下,偷偷经营EI,随之以EI的名义成功标得到工程。 2008年4月,阿克巴开设了一家新公司Enovation Technologies(简称ET),同样将自己注册为公司董事,贾玛鲁丁和扎卡立则是幕后经营人。此时,第三名SMRT员工祖基立也被拉入其中。 扎卡立是祖基立的下属,祖基立则是贾玛鲁丁的下属。祖基立主要负责提供竞标项目的内幕消息。 一开始3人在2007年为EI争取到3项工程,之后4人于2008年到2012年之间,成功为ET得到25项工程,两家公司从这些项目中,共赚取超过411万元。 3前职员承认刻意隐瞒利益冲突 控方指,3名SMRT前职员第一次承认罪行,是在接受贪污调查局接受审问时,坦言因担心利益冲突,刻意隐瞒SMRT。4人的电邮往来也透露他们串谋的行为,包括如何保住工作等内容。 另外,共12名SMRT职员出庭供证,表示他们都不知道其中3名被告是公司的幕后经营着,若知道肯定不会把工程交由该公司处理。 所赚利润分3份 控方在结案陈词中提到,贾玛鲁丁和扎卡立安插阿克巴,只是为了能隐瞒他们和两家公司的关联,赚到的所有利润都分成3分,贾玛鲁丁和扎卡立各拿一份,第三份则投回公司,阿克巴只是个领薪水的员工。 法官下判时说,每当地铁发生故障都造成公众很大的困扰,因此工程竞标必须遵守公司政策。 虽然辩方律师称竞标过程没有受影响,被告也是经过所有程序才得标,但贾玛鲁丁和扎卡立都是审核与批准的团队之一,可影响最终的决定。 贾玛鲁丁、扎卡立和阿克巴都表示有意上诉,祖基立则申请展延至11月18日开始服刑。
3星期前
4星期前
1月前
(新加坡31日讯)为公司谋取建筑及维修合约,新加坡4名建筑及工程公司高层涉嫌行贿与欺骗,今日被控上当地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4名被告分别是:Rotary IMC(简称“RIMC”)项目经理贾甘纳坦(37岁)、Seven Hills Construction and Trading(简称“Seven Hills”)董事苏布拉马尼亚姆(51岁)、One Stop Services(简称“One Stop”)经理斯瓦米纳坦(51岁)、DRS Engineering(简称“DRS”)董事克里希南(54岁)。 其中,RIMC项目经理贾甘纳坦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欺骗罪。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发文告指出,2021年至2024年,苏布拉马尼亚姆多次向斯瓦米纳坦及贾甘纳坦行贿约1万8010元(新币,下同;约5万8105令吉),以推动Seven Hills在One Stop或RIMC的业务。 同期,贾甘纳坦还涉嫌收受另一家公司董事3500元(约1万1292令吉)贿款,以协助RIMC与分包商展开合作。 2023年7月至11月,贾甘纳坦3次欺骗DRS董事克里希南交付共6775元(约2万1858令吉)贿款,声称是代他人收取,以协助DRS争取项目。 此外,贾甘纳坦还与3人合谋,以虚假发票骗取RIMC向分包商支付8800元(约2万8391令吉)。 2023年10月至12月,他再与苏布拉马尼亚姆等人合谋,通过虚高采购单,骗取RIMC额外支付逾3万元(约9万6789令吉)给Seven Hills。 Seven Hills董事苏布拉马尼亚姆被控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欺骗等4项罪名。 One Stop经理斯瓦米纳坦和DRS董事克里希南则分别被控一项和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 3被告有意认罪 4名被告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控,贾甘纳坦的代表律师说需要时间做出陈情,获准以1万5000元(约4万8394令吉)保释,案展至12月12日过堂。 苏布拉马尼亚姆和斯瓦米纳坦没有代表律师,两人有意认罪,案展至12月17日过堂。克里希南则也有意认罪,案展至11月27日过堂。 根据新加坡法律,贪污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最高10万元(约32万2631令吉)罚款,或最长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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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6日讯)老千以政府购置缝纫机及纪念品为名进行“招标”,46岁承包商坠入骗局,蒙受逾23万令吉的损失。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在文告中指出,警方于昨天接获一宗投报,报案人即上述承包商称自己误坠一场政府招标项目的骗局。 他说,有关人士接洽受害者,指政府将在10月15日举办一场有重要人物出席的活动,需要购买缝纫机及纪念品。 “受害者被这个招标项目吸引,于是分别在10月13日及14日进行数次汇款,共23万1200令吉,以购买上述活动所需的缝纫机及纪念品。” 他续说,受害者较后联络相关政府部门查询活动详情,结果被告知并没有这样的安排,这才惊觉自己上当。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不超过10年,并施予鞭刑及罚款。” 莫哈末苏菲劝请公众,对频繁发生的商业罪案保持警觉,以免成为骗局的受害者。 他说,民众可透过警方的脸书、Instagram 和TikTok的官方帐号JSJK @CyberCrimeAlert及@JSJK PDRM,获取最新商业罪案作案手法等相关资讯。 此外,他也建议公众使用CCID Infoline热线,以及“Semak Mule”服务,并下载Whoscall应用程式,在进行任何付款交易前进行查核。 “若已成为诈骗受害者,请立即拨打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热线997,以及时采取行动,阻止资金从嫌疑人帐户中被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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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讯)因不满老板没有支付早前承诺的花红,新加坡一家建筑公司的4名雇员与外人串通,伪造分包商单据。 《联合早报》报道,自称“5匹狼”的5名男子,在几个月里骗走建筑公司逾967万元(新币,下同;约3173万零654令吉),其中两人已被判刑,如今再有一人锒铛入狱。 被告黄锡庆(47岁)面对欺骗、伪造文件,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共85项控状。 他早前在庭上认下其中20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昨日判他入狱7年8个月。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3月至8月,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在2017年接获匿名投诉,指一家名为Civil Tech(简称CT)的建筑公司,有一组自称“5匹狼”的前雇员和商业伙伴,以伪造收款单据的手段,让CT发放完工付款给分包商。 事实上,有关分包商根本没为CT执行任何建筑项目。 CT案发期间是新加坡樟宜机场第5搭客大厦建筑工程的分包商。 被告当时是工程公司Global Civil Engineering和顾问公司TW Solutions(Eng)的董事,另外4匹“狼”则是CT的财务经理陈振泉(43岁)、项目总监温国平(45岁)和颜国量(46岁),以及市场经理廖利明(59岁)。 不满公司老板没支付原本承诺的花红 调查显示,2016年初,陈振泉、温国平、颜国量和廖利明,不满公司老板没有支付原本承诺的花红,而主管财务的陈振泉知道,公司其实是有能力支付花红的。 4人于是与被告串谋想出欺骗公司钱的诡计,通过被告的两家公司,以分包商的身份发出假单据给CT,向后者收钱。 陈振泉则会留意CT的资金流动,确保公司户头有足够现金付款。 为了不引起怀疑并取出这笔款项,“5匹狼”特地在CT付款后,再找其他分包商合作,让他们发假单据给被告的两家公司,以此手段从被告公司的银行户头取出赃款。 而协助转移赃款的分包商也可从中抽成。 庭上透露,从2016年3月至6月,CT被骗支付了逾967万元给分包商。被告随后也批准了其他分包商发来的单据,取出这些赃款。 2016年6月前后,CT老板发现骗局,追回约500万(约1640万6750令吉)元,但仍蒙受约467万元(约1532万3904令吉)的损失。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在这场骗局中赚取约90万5000元(约296万9621令吉)。他已赔偿其中约73万元(约239万5385令吉),并在被调查时,上缴两只总值2万4000元(约7万8752令吉)的手表。当局也从被告处起获4万7300元(约15万5207令吉)财物。 同伙陈振泉和廖利明认罪后,分别被判入狱7年7个月和6年1个月。其余两名同伙的案件则还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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