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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饭

在外头吃饭,兄弟姐妹们聊着天,聊着聊着就说到了妈妈做的饭。我最想念妈妈做的咖哩杂菜,我最想念妈妈做的糖醋猪脚,当然少不了黄姜炒米粉配上参巴辣椒。这些都是我们小时候的记忆,都是我们在异乡生活的时候想念的家乡味。 我是在姨妈家里长大的,她待我亲如己出,我自然也不客气地称她为妈妈。我们两姐弟加上她的亲生孩子,就有7个兄弟姐妹,从小就生活在一起。从我懂事起,最大的几个哥哥姐姐已经出外工作,或是读书,家里就剩下我们姐弟俩,后来大哥也回到了麻坡工作,就这样一家五口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平日的饮食很简单,几条甘榜鱼,一碟炒青菜,还有一碟菜脯炒豆干就是我们的午餐。但是一到了周末就会很不一样。在外地的几个哥哥姐姐都回家了,妈妈就会准备很丰盛的菜肴,来慰藉他们的思乡苦。周五的晚上10点多,有时候是11点多,要看当时的路况,如果车辆特别多,就会迟一点。哥哥姐姐们一到家就会有热乎乎的炖汤可以喝。暖暖的四川菜汤下肚,那种舟车劳顿的辛苦就会烟消云散。 妈妈会做的菜肴很多,只要是她在外面吃到了什么好吃的,她稍微问了问老板,回家后都可以复刻出七分像的美食。真的要说她做过的菜,出版一本食谱是绰绰有余。那个年代没有网络,没有短视频,更没有预制菜,每一道菜的制作都是靠着她的记忆和手艺,实打实地呈现给我们这些孩子。 从小我就喜欢在厨房玩闹,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和我姐姐扮家家酒,也就是角色扮演,可以是理发院的理发师和顾客,也可以是学校的学生和老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餐馆的厨师和顾客。 每一次看见妈妈在厨房做饭,我就会跑过去“鸡婆”一下,顺便给她当跑腿打个下手。一下子帮她拿个鸡蛋、一下子帮她洗个菜。每一次我想要掌勺,她都会以年龄太小不让我做,一直到我10岁那年,我才开始有机会自己完整地做一道菜。那个时候我最厉害的就是炒饭,各式各样乱七八糟的炒饭我都糟蹋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厨艺还算是有所长进,特别是后来结了婚,当了父亲之后,厨房就变成我的舞台。我喜欢把时间花在厨房面,家里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我负责做饭,妻子负责打扫。她觉得做饭很难,有恐惧感,可是她的手艺绝对不在我之下。 那天晚餐,我忽然问起两个孩子,他们最喜欢吃我做的什么菜。他们想了半天,竟然说不出来,只能简单地说“肉”,什么肉,他们完全叫不出来。当我问他们最喜欢吃什么食物的时候,他们却可以信手拈来地说出了一串又一串餐馆的名字。当时的我只能哭笑不得。 小时候,我们的生活哪有现在那么方便,想要外出吃饭都要等待特别的日子,即便有时候外出打包,也只是到路边摊买一包鸡饭、一包云吞面就解决了。而妈妈每天给我们变着花样准备的美食,却总是会在我们的味蕾留下深刻的印记,甚至几个兄弟姐妹为了多吃一碗半碗地在那里争执,都是我们美好的记忆。 冷冻猪脚煮不出记忆 我还记得,当时做饭的条件也没有现在方便,煮一个糖醋猪脚,要大清早去巴刹买猪脚,老板会帮你砍好。回到家要自己给猪脚清洗、去毛、汆烫去血水,要自己炒糖色、拍生姜老姜南姜。调味用的醋就是普通的黑醋,妈妈会自己凭着记忆去添加糖、盐和各种其他的调味料,而且调味料都是那些几十年的老品牌。如此完整的工序,确保了每一次煮出来的糖醋猪脚都是家里的专属味道。 现在我也会煮糖醋猪脚,只是用的就是现成的糖醋调味料。猪脚也是在超市买的冷冻猪脚。糖色就用黑酱油替代。每一次煮出来的味道都有细微的差异,其中的差异就是我当天的心情。有时候太酸,有时候偏甜。说难吃倒是不会,毕竟每一个吃过的人都说不错;说好吃嘛却没有让孩子留下了还想再吃的印象。 在城市生活,朝九晚六地上班,又有多少时间可以给我拿来天天给孩子们做饭呢?好在现代人生活便利,出现了冷冻半成品和预制菜,也就是过去的罐头,只是现在的技术比起罐头好吃了不少。有很多时候回到家,就是简单炒两个青菜煮个饭,用气炸锅弄个冷冻虾枣再弄一包预制汤,就是丰盛的三菜一汤了。这也难怪孩子们都记得这些品牌的名字,而不记得我给他们弄过什么样的家常菜了。 这样的变化到底好不好,我不知道。可能若干年后他们的记忆里,小时候的味道随时可以买一包预制菜来填补,而不像现在的我们,哪怕再想念小时候的家常菜,怎么煮也找不回过去那幸福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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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旧时家庭主妇炒的,都是吃不完的剩饭,有什么残羹剩菜就一锅熟。当年物质没那么发达,勤和俭,是海外华人迄今不舍不弃的美德。这就是真正的炒饭精神:看到什么炒什么,要诀是食材一定要切丁切粒…… 说到炒饭,当然没完没了。 除了煎蛋,炒饭应该是每个人初次的下厨回忆吧。煮快熟面当然不算,那叫求生技能。 第一次炒饭,除了鸡蛋,就是下很多切丁切粒的冰冻杂豆:玉米、红萝卜、青豌豆。当时两元左右就有一大包。现在的自助餐炒饭,还有这个影子。 母亲炒饭爱下重重的黑酱油,比现在吃的墨鱼汁意粉Tinta de Calamar还乌溜。旧时家庭主妇炒的,都是吃不完的剩饭,有什么残羹剩菜就一锅熟。当年物质没那么发达, 勤和俭,是海外华人迄今不舍不弃的美德。 这就是真正的炒饭精神:看到什么炒什么,要诀是食材一定要切丁切粒。不要为了突出用料丰富,故意把一大块鹅肝或大虾摆在饭面上。那是一种心虚的表现。太阳蛋当然例外。 炒饭,和不会工作但擅拍马屁的废人当老板随从,都是废物利用的最佳环保示范。 说回小时炒饭,由于超市冷冻食品有限,除了杂豆就是一些香肠和汉堡肉之类的,都是炒饭和炒面的标配。当时哪有什么加工食品不健康的概念,反而是时髦。 冷冻食品可能销售度缓慢,总有一股冰箱味,炒后依然若隐若现。曾经想找回旧时的味觉记忆,故意买来冻它两个月才炒,还要配一段披头四下饭,但那味道怎么都回不去了。 现在的炒饭,花样可多了。印象最深刻的是高雄的一家炒饭专卖店,号称99种口味。多都是一些台菜牵强入馔。浮夸的有乌鱼子、黑鲔鱼、鱼翅、鲍鱼;可以接受的是花雕鹅肉、麻油猪肝、墨鱼烟,风格立体得来台味鲜明。 [nonvip_content_start] 蜂蜜蛋糕(你没有看错,不是甜品,是炒饭)和王子面炒饭最搞笑:把蜂蜜蛋糕弄碎盖在炒饭上;王子面就是我们这里的蓝色怪兽妈咪面,炒饭附送一包,自己捣碎后加在炒饭上,两者都有让人啼笑皆非的“这样都可以”感觉。 我国中餐厅炒饭正常多了:蛋白瑶柱带子,鲜干两种带子的变调,只用蛋白来突出瑶柱的辉煌。呼应的是大海虾切粒配虾干,只用蛋黄来上色,和带子瑶柱的前生今世一样,暗含生死恋的缠绵。含蓄而适度用贵些的食材来合理化较高的卖价,但和炒饭搭来和谐不突兀,是厨艺的另一个境界。 仿印度风味的爱下黄姜粉和葡萄干、腰果,在印度,应该没那么炒饭吧。在越南还吃过芒果和香蕉炒饭,水果炒饭没什么新奇,黄梨炒饭大家都吃过吧。 在大马,听说富人的水果叫牛油果,要吃有钱佬炒饭,不必像上期说的那样乱加鲍鱼鱼翅,牛油果炒饭就行了。哦,当然还要三文鱼。
1年前
家里的炒饭,没有大厨炒出的国色天香,味道却记挂一辈子。念小学时,学校常有补课,母亲托念下午班的表妹把便当带来。每次打开塑料饭盒,盖子满是蒸发的水气,饭盒里最常出现的是炒饭。浅褐色的饭粒掺和了切细的豆角、猪肉、虾肉和鸡蛋…… 和厨师聊起炒饭,他们的说词几乎一致。不管是自家厨房,还是交费学艺的厨房,炒饭通常是入门试。举凡亚洲餐,必有炒饭。学厨的学生,最先学的是炒饭。在家的话,即便冰箱橱柜里没什么食材,只要有白米或剩饭,鸡蛋和酱油,就可炒出一碟好饭。   大小厨师心中各有一碟完美炒饭。炒饭对他来说,是不能不学好的小儿科。他们说,先学煮饭,再学炒饭。懂得炒饭,炒对饭,才算掌握了最基本煮功。学炒饭还有金科玉律 ,就像学做人一样,有对的基础,才能步向正的道路。 一位从酒店大厨转战为厨艺学院主人的厨师,这样教学生煮饭。在家里煮饭,只要水盖过手面即可。在餐厅酒楼里,饭用大锅煮,水和米的比率,得靠经验拿捏。饭未煮熟前,不知道下锅的是新米或旧米,煮好发现饭湿黏黏的,就能辨识出它是吸水力强的新米。这米搁一旁,等一段时间才用。另一做法是将它和旧米混合。 大厨说,炒饭的方法看起来听起来很简单,但学厨的新生常把饭炒焦。炒饭需用大火,如果手不够快,学生们以为不停将饭来回炒,炒饭才入味,结果时间拉长了,饭都焦了。 [nonvip_content_start] 好吃的炒饭常是妙手快炒。上篇炒饭文,提起最喜欢炒饭档的参巴炒饭,后来想起,其实还有一碟念念不忘的牛肉水晶炒饭。炒饭挂水晶之名,是因为饭粒沾上蛋液,粒粒油光滑亮,像水晶一样。饭面上的牛肉,是滑嫩的牛柳。       牛柳(牛腰肉末端)是最好吃的牛肉部位之一,它被认为是牛肉中最嫩之处,售价亦是牛肉中最昂贵的部位。这碟炒饭来自一间牛肉火锅店。在这里,牛柳躺在炒饭面上前,只是稍微过油,熟度恰好,很是软嫩。 当时问过老板,为何把牛柳用来炒饭,而不是涮牛肉锅。他反而觉得,厚度适中,煎香的牛柳片和炒饭一起吃,把单纯的炒饭境界提升了。这碟饭用3分钟左右时间炒好,只见他先把鸡蛋打散,下锅炒至七分熟,再将饭倒入,以大火快炒,期间下酱油和胡椒粉调味。 家里的炒饭,没有大厨炒出的国色天香,味道却记挂一辈子。念小学时,学校常有补课,母亲托念下午班的表妹把便当带来。每次打开塑料饭盒,盖子满是蒸发的水气,饭盒里最常出现的是炒饭。浅褐色的饭粒掺和了切细的豆角、猪肉、虾肉和鸡蛋,大口快速吃完,上课钟声接着响起。一晃眼,母亲已经离开二十几年。(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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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过罗叔菜单,大家都说炒饭十八大元贵。其实这种网红店就是给打卡族刷存在感,应该有人点了拍照不吃的吧。这里的零售租金是全国最贵之一,首都一带的小贩中心,乱兜一轮的炒饭要价十块已经很普遍,十八元合理不过…… 上星期看到左邻写炒饭,这么巧昨天经过火红的罗揸叔叔炒饭,那也来凑热闹谈下炒饭吧。 网上看过罗叔菜单,大家都说炒饭十八大元贵。其他小食卖相近似一般商场的快餐,没试过味道,没资格评论。其实这种网红店就是给打卡族刷存在感,应该有人点了拍照不吃的吧。这里的零售租金是全国最贵之一,首都一带的小贩中心,乱兜一轮的炒饭要价十块已经很普遍,十八元合理不过。 暂时没兴趣去试,一来排长龙,二来饮食习惯改变,米饭吃多两口就涨,只为炒饭去一定吃不完。不过,改日没那么多人,试下倒是无妨。炒饭,一般都不错的,没听过有人不吃的吧。 那么,假如要炒出不好吃的炒饭呢? 饭当然最重要:炊到糊成一团的饭,照样下锅,就会有这个效果。不是有偏见,发生在嘛嘛档的几率就比较高。米饭一定要摊冷弄散才好吃。用冷饭或隔夜饭大家都会,不过看过例外的,在传统酒楼厨房见证大师用刚煮好的饭下锅,一样好吃。关键在饭粒煮出来要松散分明,加上大炒厨房用的大铁锅和呼呼风声烈火,成品肯定和家庭式的不一样。 第二就是用米:圆润粘稠的蓬莱米或越光米,一定不行,那比较合适寿司,或卤肉饭。普通超市买的泰国香米最合适。广东丝苗更美,在佛山买过象牙香占回来,纯吃已经可以吞下整碗,连炒也舍不得。 印度长梗的basmati也还可以,不过这米从地下冒出来就是注定要来煮香料饭briyani。最糟糕的是便宜的碎米,很多看不开的杂饭店或食堂老板爱用,一嚼还以为咬碎了自己满口大牙。 另一难吃的关键是配料没有切粒。一般非华人炒饭会有这个毛病,一整条菜连梗下锅;连壳虾、大片牛柳;也吃过连骨的鸡块,差点哽死。享受炒饭的嚼食过程一定要一气呵成,粒粒入魂。像吃韩国生八爪鱼般,牙齿和食物拼搏格斗,最后连假牙也脱掉就没意思了。 [nonvip_content_start] 中餐馆之前风行一道“有钱佬炒饭”,顾名思义,就是以料伤人:蟹肉、瑶柱、火腿丝、大虾粒,少不了的是鲍鱼。炒饭是中餐师傅基本功,一般餐馆不会差到哪里,这么多料,一定好吃。比较反感的是那种标榜私房菜的,还加一片鹅肝或鱼子酱金箔来合理化天价。炒饭的精神本就是经济方便好吃,一刻意就媚俗了。 有钱佬太嚣张,后来衍生了抓鱼佬和大肚婆炒饭。抓鱼佬灵感应该是来自西餐的fisherman’s catch 吧。除了上述的海产配料外,还加了河虾干,再撒炸脆的小银鱼。虾干在东马巴刹可以买到,长条状,其甘鲜非虾米可比。价钱不便宜,一公斤两百多吧。除了炒饭煮粥,泡软后炒砂拉越蕨菜“米灵”,婆罗洲雨林气息马上扑鼻。 大肚婆炒饭最简单,下姜汁,麻油炒,上碟后再加一把炸细姜丝。这不是坐月的食谱吗?产后怎么还会大肚呢?这道菜名应该是大男人想出来的。 自己炒的,喜欢下午餐肉粒和腊肠。腊肠一定要片得蝉翼般薄,不然就破坏整体口感了。有人爱加萝卜粒增加整体爽脆感,个人会用芥兰头切粒代替。马蹄试验过,会出水。炒饭一定要干爽,多一滴水,锅气会莫名消失。潮州因子发作时,加橄榄菜,起锅前灒鱼露。豪情的一人份三粒蛋。蛋清只要两份,突出蛋黄香……不行了,这就炒饭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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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惹叔叔和他的炒饭餐厅,是大马人最近爱聊的话题。平凡不过的炒饭,加上不讨人厌,人设成功且头脑聪明的网红,炒饭餐厅成了各路品牌guru们争相评论的大题目。从IP形象、商场价值、多维度思维等,罗惹叔叔完胜的和各种销售市场的潮语炒成一碟。这炒饭没吃着,看着听着,也觉精彩了。 撇开以上,炒饭本来就是大众生活里不可缺的早午晚餐。炒饭的角色很简单,它给予我们踏实和饱足,即便是平日吃得精细挑剔者,某天饥肠辘辘,心中最渴望的,莫不是一碟热腾腾的炒饭,印证了最平凡的往往最实在的真理。     很久以前做过一个炒饭专题。尽管时间隔了很久,现在说起炒饭,当年和我聊炒饭,请我吃炒饭的小贩,大厨和食谱作者,他们通透生命的那碟炒饭,却还让人恒久的记挂在心。 最难忘是娘惹烹饪老师和食谱作者Pearly Kee的娘惹炒饭。吃了她这碟炒饭后,娘惹或Sambal炒饭,从此成为我最喜爱的炒饭。Pearly的娘惹炒饭,是一个厨娘的生存法术, 是许多娘惹家庭在没有隔夜粮之下变通的美味。 她们家小时候逢月底就会吃娘惹炒饭。纪妈妈的家用撑不到月底,不够钱买菜,则就地取材炒饭,孩子们吃得好开心。Pearly说,很多娘惹家庭都有这个共同回忆。每到月底,纪爸爸薪水未发前,妈妈的家用已经耗尽。不够钱开饭,孩子们嗷嗷待哺,妈妈就用最简单,唾手可得的食材,炒出一家温饱的参巴炒饭。   [nonvip_content_start] 她看着妈妈把桩好的参巴拿出来,煮好一锅饭,再拿些红葱蒜头切碎,还有几颗鸡蛋,全部炒在一起,又香又辣的炒饭迅速上桌。比起工序多用料丰富的娘惹菜肴,这炒饭相对之下尤其简单,但对Pearly来说,是最好吃的炒饭。 Pearly在她家厨房示范了这道娘惹炒饭。小小一碗,饭里的参巴香味缓缓飘出,包裹了每一粒米饭,那灵魂是马来栈和大红辣椒舂出的参巴,结合出的完美香辣。炒饭的食谱,在她的《A Nyonya Inheritance》食谱书里写得仔细。       后来,我常去爱莲园文华茶室和日落洞邮局旁的炒饭档吃炒饭。文华茶室的炒饭阿姨,每天被炉火熏红了脸。她总是低头认真,炒出辣而不呛,粒粒分明的Sambal炒饭。她档口旁是卖煎饺的大哥,煎饺皮薄脆,馅爆汁,态度永远礼貌又爱笑。吃下这碟炒饭,心头再烦,镬气加饭气攻心,吃完身体就被灌满力量,并且价廉物美,可以无限次回访。(二之一)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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