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爆炸

6天前
(新加坡29日讯)大士垃圾焚化厂4年前发生爆炸酿两死一伤,时任新加坡国家环境局署长李友明,在支付控方定下的5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6500令吉)最高销案金额后,已获无罪释放。 《联合早报》报道,这起爆炸案发生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丧命的是两名环境局资深职员,郭耀维(65岁)和魏湧霖(64岁)。另一名职员刘衍存(63岁)蒙受三级烧伤,康复后已回到工作岗位。 李友明(52岁)时任环境局废物设施操作与管理署署长,与时任大士垃圾焚化厂总经理黄华荣,以及环境局早前各被控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罪状。 根据控状,环境局作为焚化厂的雇主,被指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导致两名职员丧命。黄华荣也被指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疏忽造成死亡。李友明被指在批准相关的工作许可系统时有所疏忽。 新加坡总检察署今日回答记者询问时说,在仔细考虑案件事实和情况后,控方要求以最高5000元的金额销案,李友明已在星期二(11月25日)支付这笔款项。法庭于星期五(28日)准予被告无罪释放。 庭上曾揭露,爆炸的起因是维修人员在没有确保高压电流被切断的情况下,拉开断路器而引发电弧闪爆。发生爆炸的高电压开关柜内部的阻尼器(damper)因磨损导致活塞脱落,卡住断路器的联动机制,使它无法通过远程跳闸断电。 黄华荣(56岁)11月20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因疏于确保环境局采取合理安全措施,被判罚款14万5000元(约47万8500令吉)。身为总经理,他有责任确保环境局采取这些安全措施。 他审核过工作许可系统相关文件,但没有确保系统合规,也没确认相关安全施工程序是否到位,而是把这方面的工作交由电气维修部门负责,因为他认为资深职员具备专业知识。 环境局早前已被国家法院判处罚款23万元(约73万6000令吉)。
6天前
2星期前
(新加坡20日讯)大士垃圾焚化厂于2021年发生爆炸酿成两死一伤,该厂时任总经理黄华荣(56岁)今日被判罚款14万5000新元(约46万令吉)。 根据《联合早报》报道,黄华荣自2018年6月出任总经理,负责管理焚化厂运营、维护与安全,确保平稳运作并降低事故风险。 2021年9月23日,一台引风机无法从中央控制室遥控关闭,电气维修部门获发工作许可入内排查故障,引发悲剧。 当日,3名拥有逾35年经验的电气维修人员进入位于大士20道的开关设备室时,高级工程经理郭耀维(65岁)或执行工程经理魏涌霖(64岁)在未确保电流完全切断下,手动将断路器从6.6千伏高电压开关柜拉出,导致瞬间电弧闪爆。 两人当场丧命,另一名63岁的工程经理刘衍存被严重烧伤。 调查揭露,环境局的工作许可系统未符合电力装置条例,高风险高压工程的工作许可应由授权高压电开关工程师签发并监督,但案发当天的许可却由无授权者发出。更严重的是,电气维修部门人员多年在无授权人员监督下操作开关柜,且环境局也未为断路器拉出与推入制定安全施工程序。 控方指出,被告虽然审核过相关文件,却未确保系统合规,也未确认安全程序到位,反而因信任资深员工而把监管责任完全交由电气维修部门承担。这种疏忽导致严重后果,惟控方评估其过失源于疏忽而非蓄意,因此建议罚款14万5000至17万新元。 除总经理被判刑外,新加坡环境局已于本月18日因未采取合理安全措施遭判罚款23万新元。除了工作许可系统缺失,环境局也未为员工提供电弧防护装备,仅配备基础安全帽与手套,未落实必要风险控制措施。 至于同案被控的时任环境局废物设施操作与管理署署长李友明(52岁),其案件仍处于审前会议阶段。  
2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4星期前
4星期前
4星期前
4星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