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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致死

(新加坡20日讯)43岁客工在造船厂清洗窗户时,被同事驾驶的叉车碾过,当场死亡,37岁叉车司机被控疏忽致死,认罪后被罚款6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9085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7岁的孟加拉籍男子乌丁,他日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一项疏忽致死的罪名。 被告案发时受雇于海庭私人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在大士南的造船厂操作叉车。死者则是同公司的43岁孟加拉籍焊工。 案情揭露,去年5月30日早上,死者与一名同事被派到外面清洗一个厂房的百叶窗。同事当时站在厂房外垒砌的混凝土道,旁边是人行道,外侧是供车辆通行的辅助路,人行道与辅助路以白线分隔。 死者站在同事身后,背向辅助路,并不时在人行道与辅助路之间移动。他当时戴着耳塞与巴拉克拉法帽。 与此同时,被告驾驶10吨叉车沿辅助路运送钢管。他只看见清洗窗户的同事,却未发现站在人行道附近的死者。 当叉车距死者约18至23公尺时,死者突然踏上辅助路并停下。被告未察觉,继续前行。 约7秒后,叉车撞上并辗过死者。被告直到感觉车身震动以及听见同事大喊才停下。死者倒卧在叉车的左前轮与左后轮之间,民防人员抵达时他已无生命迹象。 调查显示,事发时被告精神良好,未饮酒也没使用手机,叉车车速约为每小时8公里。当时天气晴朗、道路干燥且视野良好。 因叉车设计,被告驾驶座前方的部分视野受液压升降缸与链条遮挡。被告在驾驶叉车时没妥善留意路况,因疏忽致死,但未达到过失杀人程度。被告案发当日被捕,翌日获保释。 控方指出,尽管被告的部分视线受阻,这更应促使他在操控重型车辆时提高警觉。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则说,船厂员工都受过培训,应清楚哪些道路为车辆专用。 法官在下判时表示,这是一场非常不幸的意外,并提醒被告今后务必更加谨慎,经考量后判处被告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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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加末28日讯)火灾烧死武吉仕砵新村73岁妇女案出现转折,警方援引“疏忽致死”和“蓄意纵火烧屋”角度查案。 昔加末警区主任阿末詹比里表示,警方相信在上星期五发生的“烧毁5房和烧死1妇女”火灾,存有恶意破坏的元素,肇因仍在调查中。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4A(疏忽致死)条文和第436(蓄意纵火烧屋)条文查案。” 他说,疏忽致死罪成,可判监禁至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蓄意纵火烧屋罪成,则可判监禁至20年和罚款。 他表示,警方于案发当天(7月25日)凌晨约4时30分,接获紧急投报指该村的法兰西邱路一排屋子发生火灾,即联同消拯局派遣人员赶赴现场。 他指出,警方调查结果显示,火灾约于凌晨4时15分发生,当时一名本地男住户发现自家车房起火后,立即叫醒家人逃离现场。 他说,这名男子的岳母离开屋子后,又重返屋子拿东西,结果再也没有出来,相信是被困在屋里。此宗火灾烧毁5间单层屋子、2辆汽车和2辆摩托车。 “大火在早上8时受到控制后,一名约70岁的妇女被发现在厨房烧成焦尸,尸体随后被送往昔加末医院剖验。” 他今天发表文告呼吁拥有此案任何线索者,请直接联系邻近警局,或拨打热线 07-932 4222 给昔加末警区总部。 发现火患的叶德发早前对媒体表示,睡在前房的他从睡梦中被异响吵醒和发现窗口火势后,即刻唤醒同屋的岳母陈亚玉(73岁)和两名女儿逃离现场。 他较后从女儿口中得知,岳母拿著一桶水拆返屋内,结果困在著火的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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