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私吞

5天前
2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一天少存一点,新加坡一家咖啡店的经理为了存赌博资金,12天私吞近15万元(新币,下同:约52万3758令吉)公款,今早被判坐牢21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蓝春发(36岁,音译)于2021年7月1日,受聘于有关咖啡店的区域经理,负责3家分店的日常业务,有时也会被安排到一家广场的食阁当值班经理。 被告公司的财务部于2022年1月7日,发现存入公司银行账户的数额与账目不吻合,一问之下揭发被告失信的行为。 被告今早承认一项失信罪,指他在2021年12月26日到2022年1月6日,私吞公司共14万9788元(约52万3018令吉)。 根据案情,公司安排被告在当值班经理时,必须在打烊后向各摊位,以及从所有添值服务器中收取当日收到的现金。 接着,他必须核对数额,将数额输入公司的系统,再把钱分类收进4个不同的钱袋,带到银行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 存款后,被告须将存款收据扫描进入公司系统,证明已把钱存入。 调查揭露,被告在案发期间,会私自将其中两三袋钱收进公司的保险箱内,好能一点一点地纳入囊中。 不过,被告仍会带着其中一两袋钱存入银行,扫描4张存款收据进入公司系统,以避免被发现。 他把失信的14万5813元(约50万9138令吉)都拿去赌博,以及花在日常开销。被告也从公司的保险箱内偷走3975元(约1万3879令吉)。 申请农历新年后服刑获准 被告称父母年迈、哥哥中风,申请延期服刑,希望和家人一起过完农历新年才坐牢。 代表律师黄祖扬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写了道歉书给公司,并曾有意分期付款做出赔偿,但却遭拒绝;他已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出在赌博恶习,并已寻求帮助开始接受辅导。 法官下判时说,看在被告有悔意,没有前科,并已知道犯罪根源,希望他能通过此事意识到周围有在乎他的人,自己要努力不让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法官最终批准他延期服刑的申请。 财务部发现问题 被告称是误会 当财务部发现存入的实际数额和存款收据的数额对不上后,被告的上司曾质问被告为何没把钱存入银行。 被告当时谎称是误会,他只是还未把钱存入银行。 随后,被告从公司的保险箱内取出11万零522元(约38万5912令吉),存入公司银行户头。 经过调查,公司发现被告共失信14万9788元,要他在2022年1月31日前偿还这笔数目。 被告没能立即还清,要求先支付5000元(约1万7458令吉),再以每月3000元(约1万3966令吉)分期付款偿还余额,但遭公司拒绝并报警。
4月前
(新加坡21日讯)窜改单据、私吞老板要给亲戚的钱和补品,女经理13个月内失信及骗取公司近28万新元,昨日被判坐牢18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连佩珊(译音,39岁)曾在管理资产的Newzon Capital有限公司任职经理,她面对12项控状,包括伪造文件、欺诈、失信罪等,早前认罪后,昨天被判刑。她已于2021年5月10日遭革职。 案情揭露,身为公司经理,被告有权申请报销任何为公司或公司董事所购买的物品的费用。 在职期间,公司发现被告申请的费用有些出入,调查揭发她的不当行为,于是报警。 调查披露,2020年3月18日,公司董事让被告买几瓶补品以及拿1万新元现金给他的亲戚,被告买了4300新元的补品,也让财务经理提出1万新元给她,然后按照董事的指示拿去给他的亲戚。 喝掉老板的补品     万元现金自己入袋 可是,被告数次打给董事的亲戚,对方都拒绝收下补品和现金,被告便在没有通报公司或董事的情况下,擅自打开补品来喝,并私吞那1万新元。 另外,被告也多次篡改董事买车、买家具的单据,例如2021年4月15日,被告把董事买车的首期付款数额,从2万新元窜改成5万新元。公司随后按照被告报上的数额付款给她,她就这样成功骗取了3万新元。被告也曾在2021年4月29日窜改董事买家具的单据,从3万零165.02新元改成5万5986.88新元。 被告在2020年6月17日到2021年4月15日之间,多次以这样的方式窜改单据,共骗走公司约27万8773新元,至今已做出约22万2270新元的赔偿。 窜改真单据    假单以假乱真 窜改真的单据,让伪造出来的文件能以假乱真。 主控官在庭上列出3大加重刑罚因素,首先,涉案的金额高,造成公司损失约27万8773新元。 再来,被告背叛公司对她的信任,在有权限帮公司或董事预付采买的物品,再向公司申请费用的基础下犯案。 主控官也说,被告的行为难以侦测,因为她都是窜改真的单据,让伪造出来的文件看起来跟真的一样,从她犯罪的时长就能看出有多难发现。 基于被告已做出大部分赔偿,又第一时间选择认罪,足以见她的悔意,因此建议法官判她坐牢18到25个月。
6月前
(新加坡14日讯)妇女坠爱情骗局沦为钱骡,借干儿子的银行户头接收2万新元赃款,干儿子却私吞,经审讯后被判坐牢10周。干儿子不满上诉,法官维持原判。 46岁的苏汉雄是一名私召车司机,他面对一项失信罪,他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去年被判坐牢。苏汉雄不满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受害人谢琴海是被告的常客,被告常送她去洗肾,并接她回家。两人逐渐熟络后,谢琴海认被告为干儿子。后来,谢琴海坠入爱情骗局,为了“情郎”,找被告借出银行户头收下2万新元赃款。 2018年10月4日,谢琴海通知被告钱已过账,不断催促被告提钱给她,但被告一再拖延,还称银行户头被冻结。最终,谢琴海在朋友劝说下,于10月7日报警。 被告在审讯时辩称,他早已于同年10月5日下午5时,在谢琴海住家对面的咖啡店将2万新元交给她。 控方则指,谢琴海于10月5日下午5时乘坐另一辆私召车回家,下午5时09分到家后就没再出门,不可能与被告见面。附近电眼画面也拍到,谢琴海返家后就没再出门。 被告今日在高庭通过代表律师向法官提出申请,希望能呈上新证据。证物是一则洗肾中心的电邮,提到谢琴海10月5日下午4时19分完成洗肾。律师想借此证明被告于10月5日曾与谢琴海见面还钱。 法官则指出,电邮无法证明谢琴海几点到家,也无法协助法官针对案件作出任何判断,拒绝了申请,维持原判。(人名译音)(取自新明日报)
9月前
10月前
1年前
(新加坡22日讯)新加坡一家辣椒板面店的前主管,因为指使两名员工不要把部分点单记录在系统内,还教他们如何避开被闭路电视,每天把百元现金交给他私吞,7个月失信1万5000元(新币,下同),被判入狱4个月。 来自马来西亚的黄志文(29岁,译音)昨日承认一项失信罪,指他在2022年4月至10月之间,身为辣椒板面的主管,失信该面店至少1万5000元。 被告于2019年12月开始在该辣椒板面店打工,案发期间被派到新加坡明古连街的分店当主管。他除了得管理面店的日常运作,也负责店里的账目。 被告为了不被发现,会刻意让员工在销售点终端(POS)少输入一些点单。 如此一来,销售点终端在总结1天的营业额时,一定会出现“多余”的现金,被告便顺理成章将其纳入囊中。 若被告没有上班,他也会让员工把“多余”的现金送去他家,并教员工如何避开店里的闭路电视,让行径不被发现。 2022年10月,有人向辣椒板面店的老板举报此事,老板才检查闭路电视画面,发现被告和另外两名员工在结账时,从销售点终端拿走部分现金。 主控官说,被告在犯案期间,每天失信100元到150元不等,再把失信的共至少1万5000元汇回马来西亚。 主控官指被告有着缜密的计划,预谋干案还教唆两名员工为他犯罪,建议法官判他4到6个月的监刑。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2年前
(新加坡13日讯)一年多内私吞学生逾4万元(新币,下同)的教材费,前中学女教师称自己并非不诚实,而是疏忽算错钱,但她的上诉被高庭驳回,所面对的18个月监刑维持不变。 新加坡高庭法官蔡利民昨日发表口头裁决时,斥责女教师的行为损害了公众对教育界人员的信心,而且落网后也没有悔意,试图把责任推卸给他人,包括埋怨校长没有设立收取教材费的妥善机制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之间,被告玛斯琳达(Maslinda Zainal,47岁)当时在新加坡兀兰林景中学担任英文科主任,之后已被校方停职。 玛斯琳达面对2项失信控状,指她私吞学生逾4万元的教材费。 不认罪的她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去年3月被判坐牢18个月。 玛斯琳达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至高庭。 录口供承认私吞差价 审讯却改口因疏忽算错 审讯揭露,兀兰林景中学是在2012年开始代学生购买名为“ExCEL Packages”的英语教材,由玛斯琳达负责找书局印刷,再交代个别班级的英语教师向学生收取费用。 一名英语教师在2017年发现,玛斯琳达所索讨的费用和书局的实际报价有出入,因此向校长及副校长举报,教育部及警方后来介入调查。 玛斯琳达在录口供时原本承认自己私吞了差价,并将钱用在个人开销上,但她在审讯期间改口,声称自己是因疏忽而计算错误,才会向学生收取了额外的款项,她也把余款都用来买文具及课外辅助课本给学生。 不过,新加坡高庭法官同意国家法院的裁决,即证据指向玛斯琳达有不诚实的犯罪意图,她确实把失信款项花在个人开销上,而非她所称的都用于给学生的物品上。 在法官看来,玛斯琳达也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缺乏悔意,现有的刑罚不算过重。 玛斯琳达要求展期至2个星期后开始服刑,获得法官批准。   b813s21 
2年前
(新加坡18日讯)男子受委托把55块金条带到日本,但他在登机前突然改变主意,决定私吞市价超过31万元的金条。他先拿走五块金条,把剩余的50块金条交给外甥女藏在装有洗衣粉的容器内,连同另外两名事后帮忙转移金条的男子,4人全被控上庭。 《联合早报》报道,私吞金条的胡玛鲁迪(56岁)面对失信和转移贼赃等4项控状,其外甥女努莎妲(29岁)和一名朋友约格斯兰(40岁)则各面对一项协助隐藏赃物的控状。3人都不认罪,经42天审讯后,昨日被判罪成。 另一名同样协助收藏赃物的拉贾则在2019年认罪后,被判坐牢一年。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答应一名男子的要求,帮忙将55块价值超过31万元(新币,下同)、重量5.5公斤的金条带到日本,交给另一人。 2016年10月18日,被告和外甥女在樟宜机场跟男子见面,后者当时已经预先为两人购买了两张机票,就连两人在日本的住宿也安排妥当。被告拿过55块金条和1500元酬劳之后却起了异心,非但没有登机,还和外甥女一起躲进圣淘沙的酒店。 被告后来取走五块金条,把其中三块当得1万6575元,另两块则一块藏在车里,一块交给约格斯兰。 约格斯兰过后也把金条典当套现。 被告事后把剩余的50块金条交给外甥女,指示她把装着金条的塑料袋带到母亲家,藏在装有洗衣粉的容器内。 委托被告带金的男子事后察觉不妙,并在联系不上被告后报警。警方接手调查,两天后找到外甥女,但她谎称不知金条下落。 被告在同一天较迟时候落网,但他被捕前已经指示两名同伙帮忙把藏在洗衣粉的50块金条移走,藏在其中一个人的母亲家中。 4人想方设法,试图通过转移收藏金条的地点来躲避警方的追查,但他们的诡计终究还是被识破。 被告抗辩时称,部分金条是他出钱购买的,单据上也注明他的名字;外甥女和约格斯兰则辩称,他们对金条的出处一无所知。 不过,控方反驳说3人的口供有出入,而且供词站不住脚。 控方表示,被告没有充分的证据显示他曾购买金条,受害男子为了方便被告在日本进行申报,才会在单据上注明被告名字,这并不表示金条是被告的。 至于外甥女和约格斯兰,控方指出他们没有进一步确认金条的来历就按指示办事,他们显然清楚知道金条是赃物,而他们的任务就是协助将金条藏起来。 法官最终同意控方立场,判3人罪成。案展6月22日下判。  
2年前
2年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