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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倒

3星期前
4星期前
4月前
(新加坡23日讯)幼儿园女教师在铺儿童床时,因一名四岁女童坐在地上没有让位,让女教师认为自己差点被女童绊倒,于是气得猛踢女童右脚,导致女童淤青。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一名57岁的妇女,案发时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她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 受害者案发时4岁,是被告任职的幼儿园学生,就读幼儿园一年级(K1)。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4月2日负责受害女童的班级。被告早上教课,学生上完课后吃午餐并冲凉,中午时分准备睡觉。 当天上午11时55分,被告在为儿童床消毒后,陆续将它们铺在地上。被告见七名学生坐在课室角落头,于是指示他们移位。 其中六名学生移到课室另一个角落,但受害者仍继续坐在原位。 被告在课室角落铺了一张儿童床后,转身时觉得差点被女童绊倒。被告为此发怒,往女童右脚胫踢了一下。 被告在踢女童的同时,也对女童喊叫,要女童坐好。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被问到是否有对女童动粗。被告说,她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称自己的脚可能无意识地与女童的脚有接触。 不过据幼儿园的监控所拍到的画面显示,女童被踢后,低着头抱住右脚胫。被告对女童动粗后没有给予女童照顾,反而继续痛骂女童。   被告于昨日认罪,案展8月19日下判。被告目前获以1万5000元(新币,约4万9542令吉)保释在外。
5月前
11月前
1年前
(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一名八旬妇女逛当地夜市时,疑因地板高低不平,被绊倒后手臂擦伤。夜市负责人称,每天都派人检查,事发前已放置三角锥提醒民众。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事故在6月9日下午2时许发生。 有网民在脸书群组发贴文,称一名86岁的妇女因路面不平,被绊倒后伤到手臂和头部。 根据网民分享的照片,受伤妇女事后坐在椅子,旁边还有两名男女正在协助她处理伤口。 《新明日报》记者走访时,两名目击此事的摊贩胡女士(60岁)和胡先生(30岁)指他们听到嘈杂声,才发现妇女已经跌倒。 他们说,当时旁边还有几名公众,见状后立即搀扶妇女,并协助召医护人员。 “妇女的左手臂有擦伤,但神志清醒,也没有任何大碍。” 他们说,当医护人员到场后,除了为妇女包扎外,还要求她站起来回走动,确保没有其他大碍。 据了解,妇女过后自行离开。 夜市负责人郑小姐受访时说,事发当天早上就已发现木板出现高低不平的情况,但由于当天是周末,承包商需晚些时候才能来,因此特意放置三角锥提醒他人。 “我们每天都会安排清洁员工检查,一旦发现有问题,就会立即向我们反映,我们也会尽快找人铺锌片。目前为止,伤者也没有主动找我们。” 承包商铺设锌片 避免事故重演 胡先生说,事发当晚,承包商就来铺设锌片,避免事故再发生。 “要完全铺平比较困难,我们摊位的木板开始时是平的,过后也出现高低不平,但在反映后,主办方立即派人来铺锌片。”  记者走访时发现,地板不平的问题确实已经解决。
1年前
2年前
3年前
(新加坡22日讯)女子搭巴士走捷径,岂料竟被横幅的绳子绊倒,扑倒在地,嘴唇破裂,牙齿移位,到医院缝8针。 这起事件发生在昨日中午12时左右,地点是新加坡淡滨尼42街第444座组屋底层。 李女士(62岁)说,原本打算搭巴士外出买食物,岂料不慎被一条细绳绊倒,面朝下扑倒在地,嘴唇破裂、额头、手肘和膝盖都出现擦伤和淤青。 “跌倒时,我身前有背包阻挡了部分冲击力,加上伸手挡了一下,伤势才不至于更重。” 李女士说,她注意到走道边挂着横幅,以为只是上方有绳子,却没想到下方也有细绳。 “绳子是白色的,在阳光照射下,几乎看不到。跌倒的瞬间,我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我想站起来,身体却不受控制,又再跌了一次。” 牙齿撞到移位 跌倒后,李女士感觉到嘴里流血,慢慢起身站稳,才回家查看伤势。 “我知道在流血,不敢摘口罩,原本打算去诊所,但诊所1时30分才开,于是就先回家。回家摘下口罩,我被吓傻了,整个口罩都是血。我赶紧拨电给家人,丈夫和妹妹也立刻赶来。” 家人随后陪李女士到诊所、牙医和医院,前后花了超过300元(新币)医药费,在医院缝了8针。 “牙医说牙齿被撞到移位,等嘴唇愈合后须再动手术治疗。我第一次跌得那么严重,至今仍头昏脑涨。希望此事可以引起当局重视,以免再有人受伤。”
3年前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