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豢养

在城市边缘的一块空地,她把男人带来这里,每周一次。 那条狗还在吃东西。 它偏着头,围着地上的食物缓慢打转,舌头一圈又一圈地舔,像在执行一项艰难但熟练的任务。脖子僵直,仿佛卡进了一截不属于自己的骨头,无法低头,只能让整个身体围绕着嘴巴移动。 它曾吞下毒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它的食道像玻璃管那样僵硬,弯不下,也痛不起来。吃东西变成一件不确定是否值得继续的事。但它还是吃,一点点卷走地上的培根末、吐司边、盐粒。 那对男女经常来这里。他们的家在不远的街角,燃气灶是折叠的,野炊是他们计划内的习惯。他们不是情侣,也不算夫妻,更像彼此长期收容的版本。 今天的阳光不刺眼,鸟鸣有些密集。男人躺在椅子里,刚吃完一点肉,睡意缓慢地淹没了他。女人拿着烤面包吃生菜,另一只手始终没有离开男人的头发。她反复揉搓那些发丝,动作像在按揉自己乳房的轮廓,但节奏更松弛,像哄一个太晚才睡的婴儿。 男人的脸因为仰躺而显得年轻了一些,那种暂时逃离重力的青春感。女人看得出神,偶尔发笑。但她也明白,衰老已经开始了。原本是一两年前的预兆,如今却清晰地坐在眼前,就在那张她已经背下的脸上。她感觉自己像在训练一种新的审美能力——一种能让时间和爱并存的能力。 狗吃完又走了,屁股微微一抬,像从一场沉默的仪式中退场。 女人叫醒男人。她轻拍他,像对沉入水底的东西发出召唤。他站起来,步入她早早准备好的那个摇篮。 摇篮是她定制的。藤编,很大,大到可以同时放下几个婴儿。但对男人来说,仍然太小了。他只能侧身、屈腿,像一只被重新包装的动物那样蜷进去。 女人觉得快乐。看着他缩成一团,抱着自己的一双小腿,那种不适合成年人的姿势,让她有种轻微的愉悦,像把自己底下的毛吹开,让风穿过去。她坐在椅子上,一边吃着剩下的东西,一边用脚晃动摇篮,像在摇一枚沉甸甸的蛋。 男人已经不说话了。有一段时间了。他闭紧嘴巴,像从语言中抽身,决定以别的方式存在。女人没有试图改变他,只是悄悄调整了自己的角色。 她开始“养”他。给他缴学费,把他送进郊区一所私立中学,初一,从头开始。连校服也穿得整整齐齐。他坐在最后一排,像一个走错时间的学生,贴着储物柜,每天跟刚升上来的孩子一起上下学。 她不太在意他的成绩。她关心的是他有没有被这个世界轻轻碰到,哪怕一点点也好。她偶尔会打电话叫他提前放学,来这块草地一起吃晚饭。他负责搬重物,把那只巨大的摇篮安稳地摆在阳光最厚的地方。 出门时,她会带一支用鸵鸟毛做的掸子。沿路收集气味,回家后,把那些气味从羽毛缝里一丝丝抖出来,让他闭着眼闻。她说嗅觉是最安全的刺激,不用看,不用听,也不会被语言污染。它可以像睡眠那样,直接进入身体。 她躺在床上,把毛掸子凑近他的鼻子。有时候一边想:自己会不会变成他梦里的一块床单、一只野鸟、一颗大到无法咽下的葡萄。然后,她也睡着了。 狗又回来了。它又饿了。女人把剩下的培根分一点给它,把啃了一半的吐司扔过去。狗没有表达情绪,也没发出声音。它只是用一种极有耐心的方式,把地上的碎屑重新整合进肚子。 她坐回椅子上,继续抚摸男人的头发。那些头发已经很长,长得她自己都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它们从摇篮边缘垂下来,在草地上盘了几圈,远远看上去,就像几只黑色的小猫,正在彼此身上打盹。 相关文章: 赵宇彤/断层教室
2月前
2年前
我和内子美英逛台湾嘉义夜市,遇见个奇人,竟然带了7只宠物狗出门。 “你狗狗也爱逛夜市啊?”我问他。 “整天关在家里不闷吗?它们也要出来透透气嘛!”他微微笑。 要回家了,只见他坐上踏板机车(即英文scooter的摩托),妻子在后座抱着两只狗,另3只狗紧紧挤在其双脚前的踏板上,最后两只则站在他胸前,后脚顶着他大腿,前脚搭在机车速度表上。虽然都不是大狗,但也并非小巧玲珑的玩赏狗,而是中型体格、样貌挺可爱的狗儿。一辆机车载两个成人和7只狗,非特技演员恐怕办不到。 “机车在路上奔驰的时候,它们不会掉出来吗?” “不会的,它们早已习惯了。” 爱狗至练就一身绝技,不可谓不奇或不痴吧? 在我国雪州蕉赖9英里的阿伯山,我也遇到另一个奇人。我和美英每星期3天到那山头的森林里去晨运,走出一身臭汗(美英则香汗淋漓)。有个50岁左右的妇女时不时也来晨运,可是和我们大不相同的是,她每次来都是大阵仗浩浩荡荡,跟着大批小喽啰的,而她的喽啰即是她领养的狗,有十多只呢!她同时总是带着一袋面包皮来,走到跋山友命名为第一站的谷地,把面包皮撒在溪涧旁的大岩石上喂猴子。猴子嗅觉也十分敏锐,很快便出现了,然而它们哪敢下树来捡面包皮吃,在一大群前世冤家似的恶犬向着它们狂吠,并对稍微靠近地面的猴子穷追不舍的情形下? 调皮的猴子当然不会轻易放弃吃面包皮的念头,它们反而故意逗引其天敌,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或索性爬下树来,惹得狗群东溜西蹿,吠声不绝,忙得不可开交。 我规劝狗主别喂猴子,告诉她人造食物并不适合野生动物,同时被喂惯的猴子会把每个人都当作食物供应者,甚至攻击携带袋子而没给它食物的人呢!然而她听不进耳,一意孤行;或许她是故意吸引猴子出现,以便她那十多只宠物获得充分的运动吧! 3只狗都不是看门的料 我家也养了3只狗,都是杂种;据说杂交狗远比纯种狗来得容易豢养和照顾。其实我小儿子陈斌才是真正的狗主。他下了番功夫提升对狗习性的认知。他告诉我,从一开始即必须在领养的狗群当中确立你的霸主地位,它们才会听你的命令。经过他的培训,3只狗都不敢踏入家门,只在户外活动。我早上拿了报贩送来的报纸,拉开客厅玻璃门准备坐在阳台靠椅上看报之际,新狗即会现身,向着我双脚前伸,头部和前身压得低低地看着我。陈斌说它不是在伸懒腰,而是在向我表示欢迎,或是向我行早安礼吧! 然而,我家那3只训练有素、行为良好、不随处拉撒的狗,却都不是看门的料。杰克13岁了,已届人类耄耋之年,一副什么世面没见过的样子,任何人进入我家范围,它都顶多走过去嗅嗅和摇摇尾巴,粒声不出。新狗则精力充沛,吠声嘹亮,连每星期来我家花园工作几次的园丁也不放过,对他狂吠不止,可是却一面吠一面缩着尾巴后退。全身黑毛的洛基自从生肿瘤导致右前脚被截,成为三腿狗之后,变得比较孤寂消极了,除了和新狗玩耍时精力大爆发,平时总是懒洋洋地躺着睡觉,连新狗狂吠园丁时也懒得参与。 很多时候,家里还会多出一只狗来,就是我媳妇美君从她大弟家带过来作伴的小狮子狗,名叫科比,白米杂色,毛茸茸的,十分可爱。那3只杂交狗并不排斥它,它也从不害怕它们,但就是绝不和它们多交流。我长子陈懿养了只博美犬,名叫吉仔,有时带来我家,我满以为两只玩赏犬相遇应该特别亲切才是,谁知吉仔一见科比即狂吠,科比却嗤之以鼻,不理不睬。 养狗当宠物早已不再只流行于西方国家,在中国和我国华社都已蔚然成风。这显然和家庭少子化及越来越多人抱持独身主义不无关系。有些人忽略了,在考虑养宠物狗之前,必须具备些基本常识,如纯种狗身价高,又不容易照顾,炎热天气对某些品种狗的健康不利,家居太小不适合豢养体型巨大的狗等等。 孩子还小的时候,我带他们出席了几次狗展,见识了众多爱狗人士带来参展的各款纯种狗,从高大威猛但却对儿童特别友善的大丹犬和同样温驯的柯利牧羊犬,到体态娇小的哈巴狗和蝴蝶犬,培养了他们爱狗的性格。“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不是常挂在人们嘴边吗? 在海外旅行,常可碰到牵着爱犬远足观光的欧美人士,狗儿俨然成了其家庭成员。狗是很有灵性的动物,长期与人类相处而建立了高度互信。狗在中国十二生肖里排行第11,象征忠诚、恳实和友善。 日本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讲述一只对其主人坚贞不渝的秋田犬,在每天坐火车去大学上班的教授心脏病突发猝死而永远不再回来后,依旧一如既往每天到车站等主人回来,其忠诚令车站附近商家都动容。电影或许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吧,东京涩谷地铁站前就立了座忠犬八公的塑像,让路人凭吊。其实类似的故事从不间断地在世界各地发生,我国报纸也不时有报道。 狗同时也是人类的得力助手,靠敏锐的嗅觉在机场侦察毒品走私,从18世纪初开始靠高精方向感和超强抗寒力在阿尔卑斯山区拯救遭暴风雪所困的旅人,在阿根廷和智利安第斯山脉大草原上协助马背上的牧人把羊群赶进羊棚,以及不久前跟随我国救援队前往土耳其叙利亚大地震重灾区协助搜寻废墟下的生还者,有时甚至代替人类进入高风险区执行任务呢!凡此种种,在在显示狗的聪明,经过专业训练即能利用其生理上的特长执行人类力所不逮的任务。 有些狗还具备特异技能呢!在澳洲内陆,我和美英从爱丽斯泉驱车前往乌鲁鲁–卡塔丘塔国家公园途中,在一个叫司徒华特井的纳米聚落借宿一宵,见到了营地东主美髯公和他养了11年的宠物狗丁琪。丁琪是只澳洲野犬,只有澳洲北领地居民才获准豢养这种狗。美髯公偶然发现,有人弹钢琴时,丁琪必定跳上琴键去引颈长啸,仿佛在合唱。它因这特异技能而登上美国电视节目“狗狗101”。 既是人类好朋友又是人类得力助手的狗狗,故事何其多。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