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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户头

(新加坡24日讯)已婚妇听信网恋男友的话,代他开设银行户头,再把户头交给他,结果网恋男友用户头收取16万元(新币,下同;约56万1984.令吉)的骗款。已婚妇如今被判坐牢7周。 《联合早报》报道,50岁的女被告林玉红被控一项欺骗罪行,她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刑。 案情显示,被告已婚但与丈夫分居,育有2名儿子。案发时,她在连锁面包店工作。 2022年11月,被告的网恋男友林凯文称自己无法在新加坡办银行户头,因此要求被告代他开设银行户头。 被告起初不愿意,但因为已对网恋男友产生感情,最后照做。 同年12月17日,被告到兀兰星展银行分行开户头时对职员说,是为自己办户头,但实际上是为了林凯文开设的。 之后,被告与林凯文约在裕廊一家咖啡店见面,被告把户头提款卡和密码都交给对方。 调查显示,林凯文之后欺骗两名受害者,两人在2023年1月8日至2月7日之间,把16万7000元(约58万6570令吉)汇入这个户头。 没按时报到 法庭发拘捕令 被告原本应在2月认罪,但她没到法庭报到,法庭发出拘捕令。 庭上透露,警方于3月27日联系上被告,她在5天后自首。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明知林凯文不能自己开户头却代他这么做,结果导致2名受害人被骗超过16万元。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建议法官判她坐牢10到12个星期。(人名译音)
6天前
2月前
(新加坡9日讯)假称为前雇员发薪水,一名前人事部主管把近12万新元(约42万令吉)的款项汇给自己,被判入狱两年半。 《8视界新闻网》报道,37岁被告姚阿曼达(Amanda Yao,改名前Yeow Shi Qi)面对失信罪及与欺骗相关罪名的指控。 案发时被告任职于人力资源公司Elitez,并担任薪资主管(Payroll Master)。她的职权容许她在无需额外批准下,对公司薪资相关的款项进行支配调动及转账。 2022年8月到2023年3月期间,被告私自更改工资发放系统中已离职员工的银行账户资料,再以支付薪水的名义,分21次把合计约11万9572新元的公款汇入自己设定的银行户头。 当中有一笔2万1299新元的款项,被告以“公司花红”之名蒙骗友人替她代收汇款,随后再全额转进自己的户头。 涉事公司董事去年4月发现公司资金被人挪用后报警处理;被告至今已归还公司2万新元。 曾因诈骗和偷窃入狱 主控官指出,被告是一名惯犯,曾于2015年和2020年,分别因诈骗和偷窃被判入狱10周及1周。 法官表示,被告这次挪用款项的金额巨大,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屡次干案、滥用职权;尽管被告之前曾两次入狱,但显然没有悔改,所以必须严惩。 被告以要为孩子庆祝生日,以及希望为线上公司业务作安排,要求延期4周才入狱。法官准许被告延后服刑,但保释金须增加5000新元。  
2月前
(新加坡6日讯)54岁男子网恋“韩国女”后,多次代为收款遭警方警告,却仍不忍对称遇车祸的“女友”弃之不顾,又把母亲的银行账号借给对方,结果陷牢狱之灾。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4岁的陈荣恩(译音),他被控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CDSA)的罪行,今早承认其中一项,被判坐牢16个星期。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1年通过脸书认识自称在国外工作的韩国女郎“秀金”(Soo Kim),随之坠入爱河,与对方网恋,但从未见过真人。 2022年4月4日到5月30日之间,被告的银行户头陆续收到2万4700元(新币,下同;约8万7084令吉),他按照“韩国女友”或“对方父亲”的指示,购买加密货币或iTunes卡后再转给他们,自己也收下400元(约1410令吉)当酬劳。 同年6月15日,被告遭警方调查,也被警告不能再替“秀金”收款或转账,并告知对方就是个骗子。 警方要被告删除并举报“秀金”的脸书账号、删除对方父亲的联络、以及所有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并且答应24个月内不得使用任何社媒平台,以及不得让其他人使用他的银行户头。被告当时接受警方开出的警告条件。 同年7月25日到8月12日之间,“秀金”再次联系上被告,称遇上车祸,需要缴付医药费和税务,也已经借到2万元(约7万零513令吉),但需要新加坡的银行户头代收。 然后被告竟把母亲的银行户头借出,并警告对方不能滥用其户头,不要再给他“惹麻烦”。 话虽如此,钱进账后,被告仍依照对方指示,提出3000元(约1万零577令吉)代买iTunes卡,银行隔天冻结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12日讯)泰国犯罪集团在新加坡进行非法卖淫活动和按摩服务,厨师借出银行户头给集团以赚取佣金,一年两个月内为集团接收超过7万5000新元(约26万5695令吉)的肉金,结果被判坐牢6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在新加坡工作的曼梅斯里·詹威(46岁),来自泰国的他承认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相关控状。 根据案情,警方针对非法提供性服务和按摩的网站展开调查,结果追查到泰国犯罪集团在狮城经营非法卖淫和按摩服务的生意,并使用被告的银行户头接收客户的钱。 案情指出,被告持S准证,自2016年就来到新加坡工作,在一家泰国餐厅当厨师。被告于2022年4月,在黄金坊认识一名女郎“Moon”,随后与对方成为朋友。“Moon”其实是推介泰国女子到新加坡卖淫的泰国中介。 同年4月到5月,“Moon”告诉被告,她是泰国一家按摩院的老板,她的一些员工会持短期探访准证到新加坡工作。由于集团需要把员工在新加坡赚到的钱汇回泰国,“Moon”因此向被告借银行户头,接收客户嫖妓的钱。 每次有客户要付款时,“Moon”就会通知被告,被告会协助对方查看转入他户头的数额是否准确。 当被告户头累积了一定的数额,“Moon”就会让被告把钱一次过汇到泰国汇商银行的一个户头。被告接收每一笔700到1000新元(约2480至3543令吉)的肉金,就可抽取50新元(约177令吉)当佣金,若肉金超过1000新元,他则可获得100新元(约354令吉)的佣金。 2022年5月24日至去年7月5日期间,被告的银行户头接收了约7万5150新元肉金,他也安排了约40次跨国汇款给犯罪集团。 被告前后赚取了约5000新元(约1万7713令吉)的佣金,他的行为有效地帮助了犯罪集团在新加坡进行非法卖淫活动。 提供按摩性服务    3泰女被捕 调查指出,犯罪集团在泰国招人后,会把女子送到新加坡当非法性服务者,并提供按摩服务。 3名泰国女子安卡纳(29岁)、阿努萨拉(27岁)和丰威莱(30岁)都被朋友介绍给泰国中介“Moon”。 “Moon”将她们送到新加坡,并为她们安排住宿。3人在提供性服务和按摩服务后,客户会通过PayNow付款,有些则会支付现金,她们事后会把钱交给“Moon”或转交给为集团工作的人。 她们3人最终在警方扫黄时,于去年5月16日和6月19日,因违反妇女宪章被逮捕。 被告明知犯法,在朋友提醒下,仍继续借出银行户头,称“没有想太多”。 调查期间,被告承认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也被朋友提醒提供银行户头给他人是危险且不好的,但他还是继续协助“Moon”。 被告说,这是因为他没有想太多,也没有想到会因为这样被逮捕。 警方过后也发现,被告删除了和“Moon”的短信。 在阿努萨拉落网后,“Moon”曾找过被告,但被告最终把两人的谈话记录删除,还向警方声称这是他的习惯。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20日讯)女员工45次把公司要支付给海员的工资,汇到自己在菲律宾家人的银行户头,还以海员名义伪造文件预支工资,骗走超过3万新元(约10万5000令吉)。被告霍姆伯格(48岁)昨天(1月19日)承认一项诈欺的控状,被判坐牢14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案情,被告在2018年8月17日受聘于船舶管理公司HR Oceanic私人有限公司,担任业务执行员。 被告的公司帮船主负责处理渔业海员的工资,这些海员来自印尼、缅甸和菲律宾。 被告的工作是要计算和处理海员的工资,也要和汇款公司接洽,把钱汇给海员。 另外,她也负责处理海员或其家人预支现金的申请,获得董事批准后,就会填写汇款单交给汇款公司。 由于被告工作表现不达标,她于2020年6月被辞退,并在清完假期后于同年7月离开公司。 被告离开公司的同个月,有海员向董事反馈工资少了800新元(约2800令吉),公司展开调查,也和汇款公司对账,才发现有45项可疑的转账。 公司过后发现,被告原来在2020年2月13日到5月31日期间,45次转走了公司共3万3240.60新元(约11万6867.68令吉)。 被告在上述期间,每当要发工资给海员或其家人时,就会在汇款单上填上她在菲律宾家人的银行户头,并在拿到汇款公司收据时,再把名字改成海员的名字。 另外,被告还会以海员或其家人的名义伪造信件,要求预支工资等,再把这些伪造文件给董事签批。  犯案后离境    3年后返新被捕 事发后,董事于2020年12月到2021年1月期间,多次通过WhatsApp和电邮尝试联系被告,但被告只是表明人在菲律宾,过后就失联。 董事报警后,当局确认被告已经离境,对被告发出紧急公报(Police Gazette)。被告最终于2023年3月30日回新时被逮捕。 公司已向受影响的海员做出赔偿,但是被告至今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被告求情时说,希望不会被遣送回国,因为她的家人在新加坡,孩子也还小。他们一家住在租赁组屋,她不忍看到不好的事情发生在丈夫身上。
3月前
4月前
4月前
(新加坡31日讯)男子与妻子通过手机应用聊天,骗子竟“插一脚”要求他转账2000新元(约7000令吉)到陌生的银行户头,所幸他“嫌麻烦”,直接把钱转到妻子的户头,才发现差点上了骗子的当。 从事建筑行业的38岁男子谭先生接受《8视界新闻网》访问时透露,本月13日,他和妻子都在上班,期间通过WhatsApp聊天。 妻子跟他说要去榜鹅取东西后,突然要他转账2000新元到一个陌生户头,称自己已经达到转账顶限,还说“你有的话现在转,因为很紧急”。 谭先生表示户头里没有那么多现金,“妻子”就叫他转账950新元。由于平日里夫妻两人经常互相转账,谭先生也不疑有他。 但是,妻子收到了银行通知,却问他为何转账给她,谭先生才起疑心,自己可能遇上了骗子。 这时,对方又要他找人帮忙付款2000新元,他察觉不对劲后,就停止了对话。 夫妻俩后来发现,骗子的信息只出现在谭先生的手机里,因此妻子并没有察觉到手机应用不对劲。 为了安全起见,谭太太事后立刻登出WhatsApp的桌面版,只保留手机里的应用。 谭先生坦言:“我当时怕麻烦,不想输入新银行户头的资料,所以才没有上当。” 首次遇到网络诈骗的谭先生表示,从没有听过这类型的行骗手法,他将故事分享到社媒小红书后,也引起网友的热议。 大约315名网民参与了谭先生发起的“你被诈骗过吗?”投票活动,43%的参与者表示曾经被诈骗。 谭先生希望自己的经历能提高民众的警觉性,提防类似的诈骗手法。
4月前
(新加坡21日讯)男子担任超过980家公司的挂名董事,却没有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被用来洗黑钱,他也逃避不了责任,被判监禁4周,罚款5万7000新元(约20万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37岁的新加坡籍被告谢勇在2013年成立Tox Technology Pte Ltd,随后将公司改名为DD Corporate Services Pte Ltd。 他在2019年进行业务转型,开始提供会计和企业服务,包括会计服务、税务服务、提交年度申报表、协助客户在新加坡注册公司,以及开设银行户头。 与客户签署“挂名董事”保障协议 被告大部分的客户来自中国。他在中国网络论坛上打广告后,有多名代理找上他,为他介绍更多中国客户,这些代理包括楼勇、陈贵梓和李莹莹。 2020年到2021年之间,为了满足法律上的要求,被告每次为中国客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就会将自己注册为公司的董事,客户则会被注册为公司的董事兼股东。 被告也会把自己注册为这些公司的秘书,而这些公司的注册地址都是被告公司的地址。 被告也会和他的客户签一份“挂名董事”保障协议,确保他们不会进行非法活动,而他也不会参与公司的业务。 不过,尽管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应该检查清楚,确保客户的公司没有从事非法活动,但除了简单的网络搜索工作之外,被告并没有彻底调查这些公司是否有进行非法活动。 客户一家公司涉洗钱超过700万 2020年2月,楼勇将一名客户萧伟安介绍给被告,表示后者有意在新加坡成立公司。 楼勇过后也告诉被告,萧伟安想要进行“贸易生意”,但是他的生意通常都不在新加坡。 被告知道萧伟安想要在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以便避免中国外币限制的规定,但他没有向萧伟安了解在新加坡设立银行户头的作用,就同意帮他设立银行户头。 除此之外,他也在没有和萧伟安见过面的情况下,将自己注册为对方公司的董事,也不知道对方在公司的主要职务是什么。 银行户头开设没多久后,就有数笔大额资金被转入这个银行户头,并在不久后被转出去。 2020年10月,一名美国公司的总裁坠入骗局,被骗将88万8261美元(约413万2190令吉)和62万6550美元(约291万4711令吉)转到萧伟安公司的银行户头。这些资金随后被转走。 被告因为没有履行职责,导致萧伟安公司的银行户头被用来进行非法活动。 被告担任董事的另一家公司也在2020年7月间,涉及洗钱89万7699美元(约417万6096令吉)。调查显示,涉案的公司户头在2020年11月被清空,2021年5月27日关闭,而被告也在2021年10月27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自己被列黑名单还另找帮手 其实,被告在2020年5月就得知自己被新加坡银行列入黑名单,无法为客户开设银行户头。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列黑名单,但也没有尝试了解原因,而是找人代替他担任客户公司的董事,包括他公司职员的51岁中国籍母亲蓝芳。 2017年移居新加坡后成为永久居民的蓝芳原本在餐馆工作,月入1400新元(约4899令吉)左右。被告要求她担任客户公司的“挂名董事”,每次可获50新元(175令吉)。 蓝芳随后也为被告介绍客户在新加坡开设公司,而这名客户的公司户头也有资金在转入不久之后就转走。 调查显示,截至2021年1月,被告共担任过980家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当时名下还有831家公司。 被告共面对49项控状,总检察署以其中3项提控,会计和企业管理局(ACRA)则以15项提控。 被告最终被判坐牢4个星期,外加罚款5万7000新元。(人名皆译音)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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