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名证人:前第二财政部长
(吉隆坡7日讯)前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表示,他曾于2009年末劝告当时的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石油领域缺乏经验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不应该和PetroSaudi公司合作,但是纳吉没有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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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2009年末我在首相办公室会见纳吉,告诉对方1MDB不应该与PetroSaudi进行投资合作,因为该公司还在勘探石油阶段……如果最终没发现石油,那么投资就会触礁(hangus)。”
指1MDB没石油领域经验
“我也说1MDB在该(石油)领域没有经验,应该交给国油公司(去经营),但是首相(纳吉)给我的回答是,胡斯尼,我不要你参与及干预关于1MDB。”
阿末胡斯尼今日在高庭针对1MDB案件作为第20名证人供证时说:“当首相这么对我说,我就没在多言。”
他说,根据2009年5月21日财政部秘书长给第二财长的备忘录,说明内阁已经批准让登嘉楼投资机构(1MDB前身)获得政府担保,借贷50亿令吉。
他指出,借贷单位为登嘉楼投资机构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担保方式,发出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据票(IMTN),首次发行期限为30年。
他说,之后则是2009年5月22日,他作为第二财长签署了批准给予登嘉楼投资机构有限公司政府担保指令及税务及印花税许可的文件。
“我要说明的是,当内阁已经决定发出担保,我作为的第二财长,有义务签署相关的文件。”
从反贪会声明得知26亿风波
他也声明,在担任第二财长任期内,他不知道关于纳吉和1MDB一方的收钱和转账的事宜,纳吉也没有告诉他任何相关事项。
他指出,针对汇入纳吉个人户口的26亿令吉风波,他也是通过2015年由反贪污委员会发出的声明才知道的。
“当26亿令吉风波争议越来越大时,(时任巫统主席)纳吉和(时任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在2015年末拟定了一个只有巫统财政(阿末胡斯尼)知道收取26亿令吉一事的媒体文告,纳吉通过其下属雷蒙要求由我发布这个文告。”
“我当时告诉纳吉,如果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26亿令吉争议,为何他不把转账的详情给我,我了解到的是纳吉已经归还了20亿令吉,并只是用了6亿令吉。”
“因此我会研究,并要确定人民会否接受这个调查的结果,以便解决这个争议。我所知道的是该6亿令吉以用作企业社会责任用途。”
“如果研究是正面的,纳吉或我会发表媒体声明,解决上述争议。但是我的建议没有被执行,而我也没有收到关于26亿令吉的进一步转账资料,因此我决定辞职。”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案件明早继续审讯,辩方将会针对今日供证的第19名证人前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西迪进行交叉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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