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说,国民登记局迄今总共接获约5万个公民权的申请,单是今年首半年,他本身就已签准了约1万个公民权的申请。
他说,申请公民权的审核和批准时间有短至五六个月,长至50年之久,一切胥视文件和真实状况的审核是否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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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内政部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说,沙巴本身就有超过百万名外来移民,大马也有约20万名难民,因此,当局在公民权处理方面务必保持警惕。
颁公民权须非常谨慎
他说,国民登记局要处理的申请并非一两件,而是数万宗,如果轻易批准,包括难民在内若都称无国籍和谎称在大马出生,当局就麻烦了。
部长强调,公民权是国家最高的恩赐,更关系国家的主权,因此,政府在颁发公民权时必须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针对为何大马女子海外产子的公民权申请只批准了5宗的问题,他认为不能以偏概全,单单看这类申请,因为公民权的申请有很多类别,包括联邦宪法第14、第15(1)、第15(2)、第15A、第16和第19条款等,例如领养和外国配偶等组别,大马女子海外产子只是其一。
否认公民权申请处理缓慢
有鉴于此,他否认国民登记局在公民权申请处理缓慢,因为他迄今就已签准了约1万份申请。
“只要符合资格和申请者是政府需要的人,政府就会给予批准,没有特定批准的理由,只考虑特定程序。”
他说,公民权的申请可以有1001个理由,因此,当局必须要很确定,因为有人曾经获得身分证,但在申请护照时才被发现所持的是假身分证,导致当局必须要撤销其身份证。
他说,公民权问题很敏感,因此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当局必须要非常确定才会颁发,避免未来发生问题。
60岁以上红登记转蓝
需审核出生家族背景
至于60岁以上红登记持有者申请即获蓝色身分证的问题,韩沙表明,当局不会概括性向红登记持有者发出蓝色身分证,其出生和家族背景还是需要加以确认,当局才会批发。
“我们不能说颁发(公民权)给所有红登记者,没有人会做这样的宣布。”
他说,如果是父母的疏忽造成,当局不会因为父母的粗心而惩罚孩子。
DNA鉴定耗时
他说,对于被领养和被遗弃的孩子,当局会给予协助,但当局仍会从其朋友和同乡了解其来历,包括使用脱氧核糖核酸(DNA)各种方式,确定了才会颁发公民权和蓝色身分证,确定过程需要时间。
他认为,大马在1957年独立,65年后尚未获得公民权是不合逻辑的,因此持红登记者并不是大马人,所以才不获公民地位。
“没理由等到60年后才来说我是大马人,而你本身已持有红色身分证。‘哦,因为我是永久居民’,这意味着他本身也知道自己不是大马公民。”
他也说,国民登记局一般不会就被拒绝的个案说明被拒的原因。
他举例,有一名在海外结婚的男子向他求助,指2人25年后才回国,年纪也已大了,2人也补加注册,当局在审查后也批准了其孩子的公民权,但这些都需要经过适当的程序,包括交由大马驻海外的使节去调查其海外的住处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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