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周四(27日)报道,台湾第二大蛋商苌记泰安蛋品公司,被揭发连续8年将回收过期的蛋品重新包装出售,而且就算部分蛋已生虫发霉,仍将鸡蛋制作成蛋液继续卖,不法所得金额庞大。
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刑期,对公司负责人父子各判囚3年半及1年9个月,并没收未扣案的犯罪所得,可上诉。高院审酌李春明父子犯行期间长达数年,犯罪所得高达新台币数千万元,严重影响民众食品卫生安全及消费者的权益,各依上述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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苌记泰安蛋品公司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罚金2500万元(364万令吉),没收4072万元(593万令吉)未扣案的犯罪所得,同为李春明营运的泰顶山公司则判罚100万元(14万令吉),没收56万元(7.98万令吉)未扣案的犯罪所得。
判决指出,李春明为减少所生产的蛋品因退换货报废造成的损失,从2011年起至2017年12月28日,先后与儿子李智尧等人将所有业者退回的货品,用机器重新包装,伪造新的制造日期并混入新鲜盒装蛋中。他们又将状况恶劣的变质蛋,以人工敲打的方式混入一般蛋液,借此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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