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带隆未成年少女至柔 46岁大叔认罪判监5年鞭1下



(麻坡4日讯)涉嫌拐带未成年华裔女学生从吉隆坡至峇株巴辖的46岁大叔,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强奸罪时承认有罪,被判坐牢5年及鞭笞1下。
麻坡地庭法官莎雅妮在下判时,谕令被告的刑期由7月28日被捕日算起,出狱后还须受警方监视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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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控状,来自峇株巴辖的被告吴世龙(译音,46岁)被控于2025年7月26日晚上,在峇株巴辖皇子城一间民宿房间里强奸15岁未成年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于4天前被提控上麻坡推事庭时,语无伦次也答非所问,对控状的内容表示不明白,也不肯表态是否认罪,推事苏扎娜随后把案件移交给地庭审理。
副检察司迪雅妮今日通过通译员多次用华语解释后,被告终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及承认有罪。
患有高血压及心脏病的被告在求情时,多次向法庭表示懊悔及保证不会重犯,同时以经济不稳定及上庭会感到害怕,请求法庭轻判。
迪雅妮表示,法庭有责任给予被告重罚,因为被告触犯性侵未成年少女的严重罪行,令她留下无法抹去的阴影。
根据案情,15岁受害人于7月23日早上6时50分,被祖父送往甲洞宜信花园的中学上课后失踪。
警方调查显示,受害人于3个月前透过社交媒体认识被告并交往。案发当天早上,受害人坐上被告的汽车,离开吉隆坡前往峇株巴辖,并投宿峇株巴辖皇子城的民宿。
隔天晚上,受害人在房间里因情绪不稳定及伤心,用小刀割伤左手腕及流血,被告担心受害人会自杀,就上前安慰正在哭泣的受害人。
受害人的情绪之后稳定下来,被告伺机要求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过后,受害人在床上遭被告性侵,直至受害人感到疼痛为止。
4天后,警方寻获该名失踪的少女,并在中江警局附近逮捕被告。峇株巴辖政府医院的医生检查受害人时,发现她的私处有撕裂的痕迹;此外,受害人也因精神问题须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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