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如果遇到路障,身为平民的你有什么权利?
国立大学(UKM)法律系教授拿督诺阿兹雅向马新社表示,如果在开车时遇到路障,当事人有携带身分证,但无法出示驾照的情况下,可被罚款,但不能因此被逮捕,因为这不是会被逮捕的罪行,同时也不允许执法官员向当事人要求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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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驾照可罚不能逮捕
“记录事发地点、制服上的名字及编号并尽快报警;女性必须时时保持警惕,并记住任何时候或任何人都可能面对性骚扰。”
她是针对日前有民众在推特揭露,声称在大使路(Jalan Duta)的路障遭到值勤警员的言语性骚扰,并威胁她掀开上衣,警方将以不开罚单作为“交换条件”一事,发表谈话。
遇骚扰 记录警员名字编号
在行管令(MCO)期间,全国有逾300个路障,这也代表民众遇到路障的几率更高,但很多民众仍不了解他们在面对路障时应有的权利。
阿兹雅指出,如果警员威胁以性相关的事物,包括触碰及看视,来换取逮捕或付款,可在刑事法典第354或509条文下被采取行动。
警可查身分证驾照问去向
她促请民众了解在面对路障时的自身权利,如果被执法人员性骚扰,应立即报案;而警方在MCO期间所设的路障也需要遵守特定的SOP。
“警方可以拦截并询问去向(MCO期间),如在跨县或跨州,同时警方也可以检查当事人的身分证及驾照。
“跨州的人士须要出示警方发出的跨州通行信函,如果他们无法出示,警方有权要求他们掉头。”
放上网公审 证据不足会被诉
无论如何,她认为,该推特用户不应该在社交媒体上贴出相关事件,在他还没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之前,就让民众公审。
“如果该名警员被判有罪,法律将确保不会让这些滥用权力的行为逍遥法外,但如果该名女子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她或将面对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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