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一名华裔商人被控贿赂MYEG服务的客服人员以获取外劳临时工作准证,今天被控2项贿赂罪名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案件定于6月10日过堂。
现年53岁的被告赖金祥(译音)今早被带上怡保反贪污庭被控两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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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项罪名是指被告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11时49分在怡保一霸级市场一间餐厅里,由于被告并非雇主及公司代表,因此以700令吉贿赂MYEG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凯鲁以发出3张外劳临时工作准证。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2月13日下午3时55分在怡保一霸级市场,以1000令吉贿赂同一名客服人员作为发出给外劳的2张临时工作准证的贿金。
在这两项控状中,被告触犯了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b)(A)条文(694法令)而可在同个法令下的24(1)条文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不少于5倍该非法收益的罚款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案定6月10日过堂
律师安力星指当事人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需要服药,以及育有一名仍在求学的孩子而向要求法官将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
此案主控是努鲁华希达副检察司,要求法官以1万8000令吉批准被告保释。
怡保反贪污地庭法官英德拉聆听双方诉求后,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案定6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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