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日讯)1名新闻播报员因播报新闻时使用具有诋毁性的字眼,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条文调查。
国文《每日新闻》报道指出,有关新闻播报员被指在播报有关丹州汉堡包小贩被罚款5万令吉的新闻时,使用具有诋毁性字眼,破坏警队形象一事,全国副总警长拿督斯里艾克里沙尼已下令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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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的言论将会在冠病疫情肆虐的时候,引起民众仇视执法部门,首当其冲的就是警队。”
他说,为此警方严厉看待此事,并援引刑事法典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散播假消息)条文调查此案,目前案件仍在调查阶段。
艾克里沙尼指出,警方发现很多网民不正当使用社交媒体,包括散播假消息和煽动言论,为此警方劝告民众在使用社交媒体发表看法时需谨慎,不要散播不实言论。
“民众在发布任何言论前,都需要查证真伪,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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