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真是没有白吃的午餐。人总需要付出费用,才能获取一些甜头。比如说,在40至60年代吧,骑脚车要付费才能在马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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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电视机在90年代开始普遍起来。拥有电视的人家,都会到邮政局申请一张电视执照,缴交24令吉的年费,也就是说每月2令吉的家庭娱乐费。此年费是一种税务,俗称电视费。这是国营广播局收入来源之一,以资助公司的运营费用,其余则是依靠广告收入。可别掉以轻心,不当一回事,若嫌麻烦怕破费、懒得去办理执照就以为能继续收看节目,官方人员一旦找上门检验,就会开出60令吉罚单,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怕违法惹事和善忘的爷爷,担心正本执照遗失或忘掉续约,都会把执照放入相片框好好收藏。之后更会将它挂在明显可见的地方,时时刻刻查阅到期日,也随时可提醒自已。当时那是爷爷一种不必要的累赘负担。
1991年,在广播局更改新条规后,收音机和电视机执照开始合为一体,收取的费用仍订在24令吉不变,也不再是分开执照和两种收费。1996年,用户更能一次缴纳3年的电视费,共计72令吉,省时又省力。直到1999年,电视机不再是奢侈品,政府才废止了这项收费。爷爷真是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我很感激爷爷,当他在世时,叙说了以上无足轻重的生活小插曲,也很耐心地保留着这些完整无缺的电视执照。它们是历史的特别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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