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 鄰居狀告噪音擾人 樓上被令椅腳穿“鞋”杵臼鋪墊



(新加坡4日訊)稱飽受樓上鄰居煮飯搗香料發出的‘砰砰’聲、拉扯傢俱的噪音長達12年,樓下居民入稟法庭發起民事訴訟,要求樓上單位全屋傢俱裝上塑膠塞消音。
涉事的是住在西海岸通道一座組屋的樓上下兩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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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記者昨晚(11月3日)走訪,樓下居民李美美(64歲,譯音)受訪時說,自從樓上鄰居約17年前搬入後,便一直髮出噪音,她飽受騷擾。
“除了拖拉傢俱的響聲,還有連續的敲擊聲和摩擦聲。我後來發現,那是對方煮菜時用杵臼、舂搗香料,以及切菜等聲音。”
據透露,長期忍受噪音卻求助無門後,李美美於2016年入稟鄰里糾紛仲裁庭(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s),對鄰居發起訴訟。
法庭當年11月發出庭令,要求樓上鄰居遵守六點要求,包括一,不得製造過度噪音,無理影響樓下居民的生活;二,切菜、磨、舂搗東西時需使用至少五公分厚的麻袋墊著;三,為全屋傢俱套上塑膠塞,用壞了就得換新的;四,晚上10時至早上8時之間不得移動傢俱;五,不得在單位外的矮牆晾衣服;六,支付樓下居民申請庭令的備案費,以及在家中安裝分隔板的費用。
《新明日報》記者找到樓上鄰居傑斯敏時,她稱從前因為孩子年紀小,所以喜歡在家中跑動和拉扯傢俱,現在長大了已有所減少。
她也指自己減少了煮食,不再在李美美單位的正上方晾衣服。
違反庭令又被判罰款
樓上鄰居因違反庭令又被判罰款1000新元(約3100令吉)。
根據庭令,傑斯敏得向樓下鄰居支付共1833.15元,包括333.15元的備案費用。
不過,她只支付了部分賠償。李美美2017年因此向仲裁庭“舉報”,傑斯敏於是再付了一部分的錢,但至今年1月20日仍欠下933.15元,逾期約三年半未付清。
有鑑於此,傑斯敏涉觸犯“鄰里糾紛解決法令”(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被控上法庭。
她昨天認罪被判罰款1000新元。
樓下居民 裝隔音設施還送麻袋墊
樓下居民得在家裝隔音設施,還送麻袋軟墊給樓上鄰居。
李美美告訴記者,為了解決噪音問題,親手製作了一個麻布袋軟墊送給樓上鄰居,好讓對方煮菜時舂搗香料能降低聲量,並也在家中安裝一些消音的設施。
根據法庭文件,2016年發出的庭令要求傑斯敏承擔樓下單位安裝分隔板(partition)的1500新元(約4621令吉)費用。
李美美也透露,此前不滿樓上在矮牆晾衣服,是因為垂下的衣物有時會遮擋她門前拜祭用的香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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