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N號房2被告上訴駁回 維持34年及15年徒刑


(首爾11日綜合電)韓國最高法院法院11日駁回“N號房”事件中兩名被告的上訴,維持二審的判決,各判處34年和15年有期徒刑。
韓聯社報導,化名godgod創建N號房相關聊天室的25歲大學生文亨旭(譯音),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維持二審判決3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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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亨旭涉嫌違反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法、強制猥褻等罪名。根據檢方調查,他在2017年1月至2020年初共犯下1275次唆使、脅迫未成年人交出自行拍攝的不雅影片及圖片,並在通訊軟體Telegram開設聊天室,散佈3762個性剝削影片。
此外,他也涉嫌恐嚇受害者父母,脅迫受害者在身上用刀刻字,與6名共犯唆使未成年人進行性暴力等類似性行為後製作成性剝削影片。
另一名遭駁回上訴的被告為博士房共犯之一的姜勳(譯音),現年20歲的姜勳在網路上化名Budda,涉嫌於2019年9月至11月與博士房主嫌趙主彬(譯音)共謀,脅迫包括7名未成年人在內的18人拍攝、製作性剝削影片,透過Telegram聊天室博士房販賣、散佈,以違反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法、組織犯罪團體等罪名遭起訴。
繼趙主彬遭判處42年有期徒刑後,姜勳的上訴遭法院駁回,維持二審15年有期徒刑判決。
趙主彬與姜勳另因脅迫女性提供自拍裸照,今年4月遭另行起訴,目前仍在一審審理階段,兩人刑期可能因判決結果而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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