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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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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综合

发布: 12:00am 16/11/2021

產業成私煙藏身點 業主透過合約爭取更多法律保障

报道:翁慧琪

在疫情的衝擊下,產業招租變難,讓業主愁上加愁。正煩惱於香菸走私過程中頻頻被截查的不法分子,看準了這機會,轉而利用空置的產業為據點置放私煙,藉此掩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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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租金的份上,不少業主選擇睜一眼閉一眼,讓不法分子隨意使用其產業。大家或單純認為自己只是出租產業的業主,與租戶的犯罪行為無關;但實際上,從你同意提供自己的產業給不法分子時,就已成為觸犯法律的一份子。

無論是住宅、店屋或倉庫,身為業主的我們都希望可以透過出租自己的產業,為自己增添一筆額外收入、減輕生活的負擔或用以償還房貸。

當有人接洽要租用自己的產業,甚至願意出價高於市場行情,或表明會提前支付12或24個月的租金時,有些人會不疑有他地租出自己的產業;也有人會對這種“優質”條件起疑心,但最終還是被金錢所矇蔽雙眼。

根據零售與貿易品牌倡議組織(RTBA)所發佈的《2021年馬來西亞私煙交易》報告,我國的執法單位積極監督和打擊私煙活動,加上2021年財政預算案釋出針對私煙的多項措施奏效,促使不法組織改變犯案模式——轉變船運方式之際,也換了存放私煙的地點為產業。

面對罰款和牢獄之災

依據《星洲日報》早前收集到的相關報道,警察或關稅局在國內各州的私煙取締行動中,從獨立洋房、排屋、公寓單位,到商店、倉庫,甚至是燕屋,皆曾被不法分子利用充作存放私煙的地點。

在《海關法》第135條文及《刑事法典》第107和108條文下,產業若涉及進行非法勾當,如存放走私香菸,產業的所有者將可能因觸法而被定罪。
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阿都拉迪夫早前曾通過媒體警告業主,若允許租客存放未報關物品或違禁品,他們將在《海關法》第135(1)(d)條文下面控。

在該條文下被控的業主,可被罰款介於10至50萬令吉,或被判監禁至少6個月或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第二次或其後定罪的人,將被罰款介於20至100萬令吉,或被判監禁至少6個月或不超過7年,或兩者兼施。

業主所需的專業建議

考量到業主面對的潛在風險,《星洲日報》針對私煙問題諮詢了法律專家及馬來西亞購屋者協會(HBA)。

他們異口同聲點出了租借合約的重要性,也分別為業主提供了出租產業前所需做好的事前工作,以及發現違法活動後應採取的行動。

他們亦有提到業主可如何從一些蛛絲馬跡中,排除產業被租借給不法分子;同時也冀望住宅租賃法令(Residential Tenancy Act)的成形,以給產業租借帶來管制和保障。

業主一旦發現租戶違法
謝瑞意:發出通知與報案

律師謝瑞意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指出,以法律角度而言,租戶利用產業作非法用途,基本上就是牴觸了租約,無論合約中是否寫明此產業可否用作非法用途。

“非法用途的定義,就是任何動作或用途牴觸了法律。從我們合約法的角度來說,一旦牴觸法律,就算沒有確切的條文,它其實也是牴觸了整個合約的默示條款(implied terms)……意思是這雖然沒有闡明,但是隱含在合約裡的。我們不可以一起同意走私,因為這是無效、牴觸合約法的。”

他強調,在擬定租約或商業合約時肯定會有不可進行任何非法活動的條款,而當租戶觸犯此條款時,業主就可採取行動。

“他需要發出一個通知、律師函給租戶,要求對方停止這樣的行為,否則就終止合約,並要求租戶空出產業。同時,我們也建議業主去報案或備案。”

發現違法後需備案

基於業主與租戶的關係受到合約管制,所以前者必須針對後者違約發出通知,因為此事不僅觸犯民事法律,長期而言也牽涉到刑事法律,而這是關係到警方。

“因此,我們需要去警察那裡備案。若日後有刑事上的控告,可能有對業主不利的情況時,業主可拿出這個報案紀錄來表明他的立場,即本身是業主,且沒有在那裡和使用那個產業。”

他透露,業主通常會透過民事律師取得庭令或驅逐令,以向違約的租戶討回自己的產業,所以不會是很複雜的事情。

“可是,若業主本身也在產業裡,那就是牴觸了法律。他具有一定的責任。”

本地有待擬定租賃法

謝瑞意表示,面對執法單位調查時,業主可證明自己與犯罪無關的最簡單和直接方案是出示租約,證明此地已租給對方,所以業主保護自己的最基本方法是簽訂合約。

他亦點出,相比起澳洲或英國等國家所設有的《業主和承租人法》(Landlord and Tenant Act),馬來西亞目前是沒有這類租約法可管制業主與租戶之間的關係。

他舉例,英國的租約法中有提到若租戶被發現濫用了所租用的地方,業主是可以向有關單位舉報,而該租戶會被列入黑名單內,直至過了一段時間後都沒有再次被舉報,才能從名單中除名和繼續租用產業。

“這意味,業主是可以檢查到租戶的背景、職業。他們設有這樣的單位,以維持租戶與業主的關係。”

據他所知,我國也提出設立類似法令,但迄今未成行。

根據最新報道,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曾透露住宅租賃法令(Residential Tenancy Act)正在擬定法案,預計2022年提呈國會尋求通過。此法令將會把各方的利益納入考量,並提供租戶與業主所需保障。

無論長短期租賃
陳鍾靈:合約簽署很重要

馬來西亞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強調,不管業主會出租多長時間,都應到一所合法的律師樓簽訂一份租約,並在其中闡明租戶本身只能以規定用途使用有關產業。

他指出,租約一般上也會有條例闡明不可用作非法用途;但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業主可以履行其責任,如有時間就過去產業所在地產看。

“有條例說:在不打擾租戶的情況下,業主是有資格要求查看其產業,以瞭解是不是真的根據所租約闡明的,例如寫著住了一個家庭,就真的是一個家庭。若是在做非法勾當,業主本身有這個責任去報案來保護自己的產業。”

他點出,業主若明知租戶涉及違法活動,卻還繼續租給對方,一旦被發現就要負上責任。因此,業主要及時採取適當行動,避免自己的產業被他人濫用。

“業主有刑事上的責任。不過,要是被控上法庭,業主還是能夠表明不知情、更不可能在門口看著人家上貨、卸貨,所以還是有合理的理由可以向當局解釋的。”

私煙較難被發現

陳鍾靈透露,有者參與投資俱樂部時沒有考量本身的能力,就以置產當作投資,最終面臨供不起房貸的情況;而這就會讓不法分子趁虛而入。

不過,他認為在眾多非法活動中,走私香菸會比較難被發現,因為產業通常只是被用作倉庫,不會耗用大量水電。

“這就與存放一般的商品沒什麼差別。除非你自己看到每天都有非法香菸進出。然而,有些半夜才上下貨……一般人是不會去注意的。或者私煙批發給商家時,商家來拿貨,有人頻密進出拿不合法的香菸,才會讓人起疑心。”

“與私煙不同,有些不法分子租用產業來充作比特幣挖礦中心,而此舉就會相當耗電。業主可以查看水電費,若超過一般家庭的用量,那就要小心了。”

勿貪高額租金

據陳鍾靈所知,現在有許多不法分子會租用產業作非法勾當,除了香菸,還有走私爆竹、酒、毒品,甚至用於詐騙等。

他相信,存放非法香菸不會影響產業的價值;但他也提醒業主不能就此放下戒心,而且更不應該貪心。

“當有人以高出一倍或更高的價格跟你租屋子、店屋或倉庫時,你就要小心了。他可以給你比較高的租金,就是有一點不對勁,才會急著要你的地方。”

避免被視作罪案幫兇
拿督鄭大勇:應做好文書工作

針對產業被濫用來存放走私香菸一事,律師拿督鄭大勇博士表示,《刑事法典》第107條文和第108條文中提到,雖然當事人沒有直接做違法的事情,卻因在所屬產業中發現而牽涉到協助與教唆之罪。

“在業主的角度來看,他們的風險就是這個教唆之罪(abetment)。雖然他們沒有去走私,可是因為涉及他們的產業。”

他指出,儘管《海關法》第135(1)(d)條文主要是針對真正問題的源頭,即走私的公司或集團,但作為業主卻沒有監督本身的產業,就可被視作犯罪者的幫兇。

雖然最終目標不是業主,但他認為需要提高業主們的法律意識,並提醒他們勿租借給不法分子。

可通過註冊中介招租

鄭大勇點出,在瞭解本身所面對的風險之餘,業主更需要做好風險管理或保護措施。

“首先,要出租產業的話,業主應做好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就是看你的租戶是什麼背景。你可以在公司委員會(SSM)或上網查看,是否有在SSM註冊和設有網站;若有,那風險就比較低。”

他認為,其次是在招租時尋求有註冊的中介公司協助,通過後者找到租戶之餘,也讓對方成為第三方,以在狀況發生時可協助澄清業主的立場。

“我的第三個建議是要有正式的租借合約,裡面尤其要有蓋章和賠償條款(Indemnity Clause)。倘若租戶出事,業主也受牽連,那這就類似證明了‘我是純粹把這東西租給他的’。”

此外,他亦建議業主在收到每月租金時做好紀錄,以證明本身是業主、正式租借給對方,並有收取租金。他解釋,國內市場目前是採用每月支付租金,而非如有些國家採用收取全年的租金。

“對方跟你說要先支付一年份的租金,避免你日後煩他。對一些業主而言,這是很好的‘配套’。若選擇接受,那最終可能被連帶上法律責任。”

適時查看出租的產業

雖然鄭大勇不排除有企業選擇以現金支付租金,可是當租戶非以公司名義租借、不要簽約、每月現金支付、不要留有任何紀錄,那這情況就值得懷疑了。

“身為業主的你就要有一個警惕。不是說純粹收到錢,就把自己的產業給人用。到最後,你才知道原來自己有這些法律的責任。”

他給予業主的最後一個建議,是去查看自己的產業,但前提是要得到對方的准許才可進去。

“這是面對執法單位調查時的風險管理,即自己純粹租給對方,有合約、有蓋章,然後每個月他是有給租金的,所以我不是同夥,甚至去查看時一切正常,唯完全沒有意識到對方犯法。”

他強調,這些程序皆是“以防萬一”的措施,而若能夠把基本的文書工作做好,最終都會提供業主所需保障。

結語

業主需要知道:若允許旗下產業用於存放私煙,或將在《海關法》第135條文和《刑事法典》第107與第108條文下被控。

根據《海關法》的第 135(1)(d)條文,任何業主在知道本身產業被用於進行非法活動的情況下,將被罰款至少10萬令吉,或監禁至少6個月或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業主有責任在出租他們的產業前,先行檢查相關租戶的背景。因此,瞭解自己的責任,更不要選擇忽略,抑或容許非法活動出現在自己旗下的產業範圍內。

短期增加的收入,不值得讓你鋌而走險,因為最終會是身為業主的你承擔違法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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