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認罪 辱元首慕尤丁 罰1萬


(吉隆坡21日訊)在部落格發表不當聲明侮辱國家元首阿都拉陛下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單親媽媽賴月敏(譯音),今日被地庭罰款1萬令吉。
法官艾文是在面對兩項控狀的接傳票人(OKS)賴月敏(65歲)改口認罪後,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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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新社報道,賴月敏被控對國家元首發表相關聲明,被罰款6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另外對慕尤丁進行侮辱性言論則被罰款4000令吉或監禁3個月。
根據首控狀,賴月敏被指在知情的情況下,在2020年3月23日後開始通過其“MalaysiaFlipFlop”部落格,對首相做出不雅的通訊傳播,意圖傷害他人感受,因此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 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多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一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可被罰款每天1000令吉。
次控狀則指出,賴月敏在知情的情況下於3月21日後,通過其部落格發表與國家元首有關的聲明,意圖導致公眾擔憂或恐懼,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505(b)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網絡及多媒體刑事調查組辦公室分別在2020年3月21日晚上10時及5月6日下午1時49分讀取相關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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