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3日讯)中国山东高级法院微信公号昨(2日)发文称,夫妻双方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结果引来数以万计的网民跟贴抨击并冲上微博热搜榜,该文章最终被删除。据文章指出,出轨的证据仅证明配偶存在不忠诚行为,但未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有网民则称“法院煞费苦心降离婚率,不惜顶骂名”;亦有网民称山东高院过度解读条例。
综合中新网丶澎湃新闻等中国媒体报道,山东高院的文章以《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为标题,文章指出,忠诚是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承诺,也是婚姻的底线。《民法典》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及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对於有网民称抓到丈夫出轨的证据,但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竟判决不准离婚。文章解释称,那是因为证据仅证明配偶存在不忠诚行为,但没有证明配偶与他人同居,更没有证明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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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开房不算同居
未达《民法典》规定
面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最高法院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丶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该司法解释: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丶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理由,及损害赔偿的条件。也就是“你抓到你的配偶出去和别的异性开房证据,但这不属於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文章还举例说,酒店开房的证据就不属於“同居”。酒店是临时居住场所,不属於共同居住。配偶与他人牵手逛街,也不能证明是“同居”。拍到配偶与他人在外租房照片,但是不能是一次两次,必须是长期居住的证据,否则也不属於“同居”。
新法“防止轻率离婚”
据《民法典》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法律对於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一方面对於登记离婚,法律新增30天离婚冷静期;另外对於诉讼离婚,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将“出轨”排除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
文章发布後引来网民关注,数小时内点击量近200万,冲上微博热搜榜。网民“停云霭霭时”称山东高法错误解读,民法典和司法解释只是在强调:“出轨不能视为同居”,山东高法来了一句:“出轨不能作为离婚理由。”“chchch宝宝”亦称,出轨可以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指出“但是山东高院错误解读了吧”。
中国《民法典》在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法》同时废止。对於离婚的内容亦有明确规定,其中提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无具体指出“出轨”是否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证据。
有网民亦据此认为,山东高法只是说出了一般执行的事实情况,“法律留下了充份的漏洞给了法官可以操作的空间,使得离婚难度增加。”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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