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得志发表煽动文字案 裁定11项罪名成立



香港激进党派人民力量成员谭得志被控发表煽动文字和其他等14项罪名,区域法院周三裁定11项罪名成立,预定本月底判刑。
2020年9月初,当时身兼人民力量副主席的谭得志被警方国安处人员上门拘捕,罪名是涉嫌多次发表煽动文字,谭得志之后一直被扣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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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港媒报道,谭得志被指于2020年1至7月期间,多次街站并发表煽动言论,内容提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以及发布煽惑憎恨北京中央政府等言论,共计被控14项罪名。
谭得志早前否认所有控罪。区域法院周三裁定,谭得志发表煽动文字、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和其他等11项罪名成立,法官押后至3月31日判刑,期间谭得志还押监房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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