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拉·檳城人·作家兼畫家
我這輩子沒有真正上過班,嫁人之後所扮演的角色是家庭主婦,我從未料到我會在成為文學家之後,再跨界成為畫家。
最近幾天我在檳州立法議會大廳舉辦第26次個人畫展,被檳州立法議會議長拿督劉子健譽為能文能畫的藝文家。
我出版了52本書,過去在國內外舉辦了25次個人畫展,藝文就是我的精神故鄉,而這藝文兩字與我的家庭主婦身分很有淵源。
大多數認識我的人只知道我的筆名朵拉,即使知道我的原名也朵拉朵拉的叫我,不會叫我林月絲。
我取朵拉這個筆名得從我陪伴年幼的女兒學鋼琴說起,那時我聽慣了朵雷咪花嗦拉西哆,從中選出朵拉兩字作為寫作的筆名。
我有兩個寶貝女兒。為了當一個陪孩子成長的好媽媽,我也陪女兒學畫。這麼一來,我與女兒有了共同的“畫題”,沒有想到我會因此而成為畫家。
文學方面,我從散文寫起,慢慢的覺得散文不足以表達我的思想,我開始編故事寫小說,後來還寫劇本,親戚、朋友、鄰居的故事都成為小說創作素材。
1993年7月,我以小說《行人道上的鏡子》奪得亞細安青年文學獎,這篇小說後來被選入新加坡中學課本,還被日本導演拍成電影。
《那日有霧》是我2013年參加世界華人微型小說大賽的獲獎作品,在來自世界各國的逾8000篇作品中脫穎而出。
兩個女兒都大了,我有更多的時間寫作和畫畫,促成了我出版了很多本書和辦過很多次畫展,所參加的聯展不計其數。
我們一家都以中文寫作。
我丈夫筆名小黑,是馬來西亞著名小說家;大女兒菲爾是律師,為南京大學中文系碩士,目前進修中文系博士,出版了7本書;小女兒魚簡是位藝術表演製作人,出版過一本樂評書。
有評論認為,我的畫屬於在文學與畫藝之間遊走的文人畫,為打破文學自我設限的成功典型,以豐富的文學經驗融入水墨畫之中,深化畫的內涵,心性自然流露。
我的骨子裡流淌中華文化血液,無論是文字還是畫畫都是反映我內心世界的精神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