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退休工程师胜诉 柔移民局上诉遭驳回


(八打灵再也1日讯)新加坡退休工程师黄振权于4年前因涉嫌窝藏6名非法移民而遭柔佛移民局逮捕及扣留一案,移民局针对高庭判决的上诉被上诉庭驳回,并判决移民局需负责代黄先生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
在移民局上诉被驳回后,现年65岁的黄振权告诉《星洲日报》,对于过去多名入境大马的外国人被移民局滥用权力无辜违法拘留,这场判决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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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批评移民局在行使他们的权力时,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衡,而他针对自己被违法拘留一事所采取的法律行为,就是为了讨回公道。
其代表律师阿伦卡西(Arun Kasi)受访时指出,移民局的上诉昨天遭上诉庭驳回,上诉庭维持高庭的判决,并裁定移民局需支付其委托人1万令吉的堂费。
据早前报道,黄振权是于2018年2月28日晚上11时,在其位于柔佛新山的一间民宅遭柔佛移民局逮捕,之后被扣留在北干那那扣留营。
根据现有法令,黄振权被捕后必需在14天内被带到推事庭申请延扣,但他是在被扣留的第26天才被带到推事庭,因此他起诉移民局违法扣留他12天。
移民局辩称黄振权是在被捕后的12天内被带到推事庭,然而吉隆坡高庭对相关证据并不满意,基于黄振权在被捕的第26天才被带到推事庭,法官裁定移民局的扣留做法是违法的。
另外,黄振权在2018年3月26日被带上新山推事庭上,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收留非法外劳)条文下被控,他认罪并当场缴付3万令吉罚款,但移民局却没有释放他,反而继续扣留他长达8天。
对此,阿伦卡西表示,其委托人起诉移民局在缴付罚款后违法扣留他长达8天之举也已经胜诉,而吉隆坡高庭宣判移民局必须向其委托人作出赔偿。
“而赔偿的数额,预料在本月16日在高庭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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