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海底隧道案 林冠英獲取鑑證報告辯護



(吉隆坡5日訊)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涉及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一案,地庭今日批准辯方的申請,讓辯方取得關鍵證人拿督扎魯和爭議性商人卡納拉嘉兩人之間的完整WhatsApp對話記錄鑑證報告。
林冠英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今日進入第41天審訊。在此前的審訊中,辯方多次主張這份報告與卡納拉嘉在沙亞南法庭的案件相關,因為都是對扎魯和卡納拉嘉兩人的WhatsApp對話記錄進行數據分析。卡納拉嘉在2019年被控涉嫌欺騙扎魯而被控上沙亞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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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在去年提出這項申請時指出,相關完整WhatsApp對話記錄鑑證報告將會證明林冠英無罪。
承審法官阿祖拉在今日裁決時指出,辯方的這項申請是必要性以及可取性的。
她說,出現在沙亞南法庭(卡納拉嘉涉嫌欺騙扎魯案)審訊中的付款憑證以及付款支票,與此案中的付款憑證以及付款支票是一樣的,也已經被標註為證物。
她也說,針對案件中提及的200萬令吉是轉交給誰以及轉交這筆錢的目的,出現兩個不同版本的口供。
辯方律師哥賓星此前在陳詞中指出,上述200萬令吉是此案的部分主體,在沙亞南法庭的案件(卡納拉嘉涉嫌欺騙扎魯案),控方的立場是該筆錢是在不同的目的下,支付給第三方,並非林冠英。
然而,在此案中,作為控方證人的扎魯此前供稱,他通過“中間人”卡納拉嘉,將200萬令吉現金交給林冠英。
對此,阿祖拉認為,這與1950年證據法令第5條文和第11條文是相關的,各造必需提呈全面的相關文件給予法庭,以讓法庭聆審事實的全部,同時取得公平的聆審。
她因此批准辯方提出的這項申請,並諭令控方將相關的完整WhatsApp對話記錄鑑證報告提交給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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