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金商父子因过去4年提呈虚假文件及虚报在斗湖开采及销售金条数量,导致沙巴州政府损失逾130万令吉税收,今日在亚庇地庭各面对24项控罪。
被告拿督罗惠明(67岁)及其儿子罗德勇(42岁)在亚庇贪污特别法庭面控时,先后否认所面对的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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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被控在2019至2023年3月期间,未如实向沙巴土地测量局提呈在斗湖开采与销售的金条数量。
罗惠明也是Wullersdorf Resources有限公司前首席执行员,他在刑事法典第418条文下面对24项控罪。
同为该公司前执行董事的罗德勇则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并与刑事法典第418条文同读下,面对24项控罪。
各10万保外12月8过堂
承审地庭法官贾森朱加在两名被告否认有罪后,允准两人各别以10万令吉保释金、1名本地担保人及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法官也择定案件在12月8日过堂。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扎西尔沙,控方代表为反贪会副检察官林伟强(译音)。
根据案情,两人所经营的公司是在斗湖曼德里山进行金矿开采活动。
须缴5%特许权使用费
按照该公司与沙巴土地测量局签署的土地和矿产开采租赁协议,该公司在斗湖曼德里山开采及售卖的金锭,需向沙巴土地测量局缴交5%的特许权使用费。
不过,两名被告在2019至2023年3月期间,私下销售26块金条,亦没有在提呈至沙巴土地测量局用以计算特许权使用费的发票文件中申报此事。
据了解,该26条金条总值逾2610万令吉,两名被告提交虚假文件蒙骗州政府的行为,导致州政府损失约130万令吉的5%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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