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提醒,在没有大马清真认证证书(SPHM)的情况下,将自助餐、开斋餐和斋月套餐等食品宣传为穆斯林清真食品的行为,将违反2011年商品说明法。
根据商品说明法第5(1)(禁止虚假商品说明)条文,任何人商品上应用虚假说明都被视为犯罪,一旦被定罪,企业将面对不超过25万令吉罚款,若重犯则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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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个人,则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将面对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因此,JAKIM总监拿督哈基玛建议计划在斋戒月提供餐饮服务的业者,申请获得清真认证证书。
她前天(5日)发文告指出,计划提供斋戒月自助餐服务的餐饮供应商,应立即申请没大马清真认证证书。
“餐饮业者可透过JAKIM或相关州市的伊斯兰宗教委员会递交申请。”
哈基玛说,JAKIM已准备好协助餐饮业者获得大马清真认证证书,若需进一步查询,可致电03-8892 5000,或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联系JAKIM清真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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