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遭警棍壓制後身亡 警員涉傷害致死罪被扣



(屏東24日綜合電電)臺灣屏東縣警方偵辦摩托車竊盜案時。一名警員對嫌犯使用警棍重擊,經送院搶救不治。該名警員經以傷害致死罪被扣留。
屏東地方檢察署週六發佈新聞稿表示,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詹姓警員在16日下午5時許,與陳姓、傅姓警員在恆春鎮光復路一處空地執行公務時,查緝蔡姓嫌犯。詹姓警員因不滿嫌犯否認犯行且出言辱罵,持警棍壓制嫌犯腹部,並將已受傷且無法自行行走的嫌犯帶回出所製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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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準備製作筆錄時,發現嫌犯呼叫無反應,坐在板凳上低頭無聲,身體顯有異常,送醫後於當晚9時29分宣告死亡。
屏檢表示,經檢察官剖驗採證,調取監視器影像、訊問相關證人並調查相關證據後,詹姓警員涉嫌犯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及刑法第277條第2項傷害致死罪嫌,22日復訊後認為涉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有羈押必要,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於23日凌晨裁準。
屏東縣警察局長戴臺捷指出,將依法報請詹姓警員停職、建民派出所所長記過1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恆春警分局長連帶行政處分,另外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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